参保条件:
1、单位参保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
2、新农保参保:凡我市市内五区户籍在农村(居委会)的居民,均可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年龄原则上以参加劳动获得收入的年龄为起点,一般为20周岁,满60周岁停止缴纳;
3、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省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设区市政府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所辖开发区(园区、新区)居民在当地或回居民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所需资料:
1、单位首次参保登记: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社会保险登记表》;
2、新农保参保: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3、城乡居民参保:
(1)1张一寸免冠彩照;
(2)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流程;
1、持所需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4、参保成功;
参保条件:
1、城镇居民:本市市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市区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大学生均属于居民医保保障对象;
2、城镇职工: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
所需资料:
1、城镇居民:
(1)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
(2)在校生还需提交学生证;
(3)属重度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4)属低保家庭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另:父母户口在农村常年居住市区为孩子办理参保的持父母《暂住证》,教育部门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首次参保:
(1)营业执照;
(2)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开户银行及账号;
(7)财务报表;
新增职工:
(1)单位托管职工人事档案的证明;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花名册。
(3)职工身份证
(4)职工劳动合同
参保流程;
1、城镇职工:新建单位应于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30日内,凭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单位和职工的基本医保登记。
2、城镇居民:
(1)中小学阶段学生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
(2)保登记手续;其他城镇居民携带所需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暂无指南
暂无指南
暂无指南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11、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所需资料:
基本材料:
1、有效的个人身份证;
2、公积金卡/存折。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以下相关公积金提取材料:
房屋类:
一手房: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销售不动产发票;
(3)购买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自住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二手房:提供已过户的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
需提供证明材料:离休、退休证明。
2、出境定居
需提供证明材料: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出境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需提供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需提供证明材料: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移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需提供证明材料:职工户口簿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需提供证明材料: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7、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需提供证明材料: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8、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需提供证明材料:居委会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
9、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保报销证明及家庭收入证明。
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及其他重大疾病。
提取流程;
步骤一:
申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所在单位提供提取证明,所在单位初审后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报批。
步骤二:
放款:审批通过后,中心将资金划入单位提供银行账户,由单位支付到职工个人。
温馨提示: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凭提取证明及身份证、集中封存户转移凭证,向市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
贷款条件:
1、夫妻双方有一方在我市或京津冀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城镇在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为直系亲属购买自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城镇合法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稳定的职业和家庭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查询个人征信记录,并且个人信誉度符合贷款要求。
5、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凭5年以内购买住房有效凭证,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6、购买首套住房或二套住房时未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申请了商业住房贷款,符合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所需资料:
基本材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可到中心领取);
2、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各2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主申请人4份,配偶2份;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一手房:
1、户口本复印件夫妻双方各2份;
2、结婚证复印件2份;
3、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
4、首付款证明(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
办理流程:
步骤一: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本人有选择性的携带上述办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申请;
步骤二:
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服务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9f8658d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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