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杨月楼“诱拐案”看晚清艺人社会地位的变动

发布时间:2019-07-31 21:53: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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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杨月楼诱拐案看晚清艺人社会地位的变动
作者:赵春宁
来源:《艺苑》2014年第03

        【摘要】 同治末年,上海租界内发生了一桩轰动一时的良贱通婚案——杨月楼诱拐案。案件发生后,以《申报》为代表的沪上新闻媒体对此案的始末经过及其审理进行了详细的报道,各方人士纷纷发表看法,由此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论辩。论争主要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双方既然已受母命,倩媒妁,具婚书,得聘礼,因此婚姻是合法的,官府对杨月楼的处罚过重;另一方则认为,良贱不能通婚,主张对当事人进行严惩。诱拐案所引发的争论不仅折射了晚清上海租界内社会风气及伦理观念的变化,同时,它也清晰地反映了晚清艺人社会地位的变动。

        【关键词】诱拐案;晚清;艺人;社会地位

        [中图分类号]J20 [文献标识码]A

        杨月楼(1844-1890),名久昌,字月楼,外号杨猴子(言其以猴戏著称)。他是京剧奎派表演艺术的继承者,同、光时期须生兼武生的杰出代表,同光十三绝之一。同治间,杨月楼曾到沪演出,并与一广东韦姓商人之女结识、订亲,并由此引发出轰动一时的诱拐案。(1)沪上以《申报》为代表的新闻媒体对此案的始末经过及其审理进行了详细的报道,从官府到报人,从普通文士到地方绅商纷纷发表看法,并由此展开了一场激烈的笔战,其影响之大,牵涉之广,历史罕见。诱拐案不仅清晰地折射了晚清社会伦理观念的变动,也真切地反映了这一时期艺人的社会身份地位的变化。

        一、诱拐案始末

        杨月楼于同治九年(1870)左右到沪,搭金桂轩演出,立即轰动海上梨园。杨月楼由杭初来,搭该班(指金桂轩)唱文武老生,壁垒一新,骎骎乎并驾丹桂,武戏胜过之。”[1]308 “洋泾浜戏园林立,其最著名者为丹桂茶园、金桂轩,皆京班也。金桂仅以杨月楼一人哄动时目,遂使车盖盈门,簪裾满坐,几欲驾丹桂而上之。”[2]“一出登场众伎收,徐陈李杜数名流。有人偏说寻常甚,必竟输他杨月楼。”[3]皆言杨月楼在沪上金桂轩演剧之轰动效应,其间尤深得女性观众之追捧。孙默《梨园声价录》等书列杨月楼为武生上品。同治十一年(1872)夏,金桂、丹桂为争杨月楼而互讼,月楼遂入丹桂茶园。诱拐案即发生于杨月楼入丹桂一年之后的同治十二年冬十一月初四日(1873122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132c925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069ebd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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