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党风廉政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9-02-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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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党风廉政承诺书
【篇一:2014年党风廉政承诺书】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我校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一切行为。
二、全面履行职责,转方式、转作风。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北票市委“十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落实《廉政准则》、《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
四、自觉做到维护班子团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坚决执行学校党支部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
六、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清白做人、洁身自好,守规遵纪。 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优良作风,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八、坚决纠正群众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
(1)杜绝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教辅材料;(2)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3)不在工作时间睡觉、打麻将、玩扑克、上网打游戏、购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4)规范从教行为,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5)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6)在教师评先选优中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在教师考核晋级中不打人情分。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给予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 承诺人:
哈尔脑初中 2014.3.20
【篇二:2014年党风廉政承诺书[1、2、3]】
从江县供销社2014年党风廉政承诺书2
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就2014年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承诺如下:
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以及县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中共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若干纪律规定的通知》中所要求的“十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通知》的各项规定。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清正廉洁、洁身自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决不拿工作原则作交易,决不借“协调”之名行“违法乱纪”之事,决不把公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三、自觉维护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言行一致,说到做到,决不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决不当众口吐莲花,私下胡作非为。
四、将“坚持原则”与“温馨服务”相结合,符合条件的马上就办,不符合条件的当面说明理由。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坚决把住人情关。 五、将心比心,只说让群众心服口服的心里话,不说空话、套话、假话,争当群众心服口服的好公仆。
六、准时上下班,争当坚守岗位的排头兵。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和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违犯,本人自愿接受党组织处理。 承诺人:
二o一四年 月 日
从江县供销社2014年党风廉政承诺书3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我办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一切行为。
二、全面履行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落实《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在“八个方面”、52个不准上,不涉足,不插手,不操作。
四、自觉做到维护班子团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坚决执行办委的集体决定,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六、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清白做人、洁身自好,守规遵纪。 承诺人:
时间:2014年月日
为全面完成农工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及本职工作实际,现就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相关禁令。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工作上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生活上不参与打牌赌博,不进歌舞厅以及色情场所;不公款吃喝,不公款旅游,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办酒席。
四、不违反规定购买和乘坐超标超编小汽车,不违反规定占用超标办公用房。
五、加强财务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不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集体会审,不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及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
六、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转作风、树新风。
七、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八、不包庇、袒护违纪违法现象和人员。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八条承诺,诚恳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 承诺人:
时间:2014年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现慎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的顺利实施,努力推动我县供销系统带动“三农”工作上新台阶。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履行廉政承诺,教育管理本县供销系统的干部职工,相互监督,共同执行好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及规章制度,杜绝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扬民主作风,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文化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定期汇报个人及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