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师范学院2010年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19 04:48: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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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2010年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喀什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诚聘大学教师,广纳优秀人才。

一、学院基本情况

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形式的高等师范院校,是新疆南疆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也是祖国最西部的大学。
   学院的前身是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1962年建校,19788月,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036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学院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从建校到1979年底的17年间,学院是自治区5所高等院校(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八一农学院、新疆医学院、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中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在新疆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中,承前启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学院所在地喀什市是新疆唯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是国家优秀旅游城市,也是我国最西部的城市。喀什全称喀什噶尔,含义为玉石般的地方。喀什历史悠久,有文字记载的历史2000多年,作为古“丝绸之路”的交通要冲,一直是中外商贾云集的国际商埠和东西方文化交流荟萃之地。喀什交通便利,光热水土条件得天独厚,古老的人文景观和独特的自然景观交相辉映。悠久的历史文化,东西交汇的地缘战略地位,使喀什闻名遐尔,享誉中外。
  学院教学机构现设有人文系、法政系、语言系、数学系、物理系、生命与环境科学系、信息工程技术系、体育系、艺术系、汉语教学研究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教育系和成人教育学院、网络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有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学前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维)、英语、俄语、广播电视新闻学、音乐学、美术学、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小学教育等29个本科专业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程与教学论等4个硕士授予点。
  学院现有教职工980人,其中,专任教师70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93人,占27.4%;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的203人,占28.8%。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11327人。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6387.58万元,图书馆藏书84.6万册,可满足目前各专业教学的需求。

在各族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学院形成了民汉合校、艰苦朴素的传统和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成为新疆特别是南疆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缩影,200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
  在48年的发展历程中,广大教职工秉承扎根边疆、团结奋斗、勤奋学习、为人师表的校训,发扬胡杨般坚韧、红烛般奉献的学院精神,为新疆尤其是南疆培养了5万余名中等学校教师和各类专门人才,在新疆尤其是南疆的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标定位:把学校建成在南疆有重大影响、在新疆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学院的远景目标:把学校建成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综合实力较强,在新疆有较大影响、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喀什大学。

、优惠待遇

(一)引进博士

对引进或调入的国内外高等院校(院、所)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国外颁发的学位、学历证,应是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与学院签订5年的合同后,进入我院正式编制,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此外,在办完相关入校手续后,学院将给予以下优惠待遇: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者,发给生活补助费12万元,住房补助费5万元,分5年平均按月发放;只有博士学位的,发给生活补助费10万元,住房补助费4万元,分5年平均按月发放;

2、一次性拨给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科3万元;

3、在申报科研课题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尽量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4、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符合副教授评审条件的,学院按照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优先推荐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副教授职称、符合教授评审条件的,学院按照教授任职资格条件,优先推荐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5、对已婚者学院提供租用公房1套,未婚者提供单身公寓1套;

6、配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可安排适当工作;无固定工作者,学院给予300/月生活补助(共发放3年)。

(二)引进教授

对自愿调来我院工作的教授(须在50周岁以下),与学院签订5年的合同后,进入我院正式编制,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此外,在办完相关入校手续后,学院将给予以下优惠待遇:

1、发给生活补助费15万元,住房补助费5万元,分5年平均按月发放;

2、一次性拨给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科3万元;

3、学院提供租用公房1套;

4、配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可安排适当工作;无固定工作者,学院给予300/月生活补助(共发放3年)。

(三)引进硕士

对引进或调入的国内外高等院校(院、所)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国外颁发的学位、学历证,应是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与学院签订3年的合同后,进入我院正式编制,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此外,在办完相关入校手续后,学院将给予以下优惠待遇: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者发给生活补助费2万元;只有硕士学位的,发给生活补助费1.5万元;所学专业属学院紧缺专业(只限英语、音乐学、美术学、舞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专业),生活补助费增加1万元。以上费用均分3年平均按月发放;

2、一次性拨给科研启动费0.5万元;

3、未取得讲师职称、在本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符合讲师评审条件的,在有空岗的情况下,可申报评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的,在有空岗的情况下,学院按照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优先推荐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4、在申报科研课题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尽量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5、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参加学术交流和研讨会;

6、提供租住的单身公寓。

(四)返聘教授

对外地高校退休后被我院返聘的教授,学院将给予以下优惠待遇:

1、与学院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合同(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发给返聘费3000/月;

2、学院提供租用公房1套。

招聘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教学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专业基础扎实,知识结构合理,能胜任教学或岗位工作要求,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3、少数民族学生汉语能力必须达到HSK八级及以上水平,汉族本科生外语能力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应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及应用能力,非计算机专业毕业者需获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

5、身心健康。

四、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聘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等各类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

2、主要学术成果及相关证明

3、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招聘教师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依签定的合同而定。

详情请登陆:

喀什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kstc.edu.cn中国研究生招聘网http://www.Chinaedunet.org查询并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为了方便应聘者,我校近日赴武汉,应聘者可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

杨鹏民 手机:139******** Emailksscypm@sina.com

杜刚 手机:139******** Emaildgks1232002@sina.com


喀什师范学院2010人才需求计划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填表时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d4ce996daef5ef7ba0d3cc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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