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欲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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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欲与文明》读书笔记
——对“爱欲”与“文明”概念的浅显分析
《爱欲与文明》探讨了哲学意义上的弗洛伊德理论。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在一定程度上,决不仅仅是个人的心理学,它或多或少涉及社会。当把精神分析学的内容放到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时,文明的产生于个人人格结构的完善过程何其相似。马尔库塞的这种想法当然在人类思想史上由来已久。作为同样对人类认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的达尔文,他在《人类的由来》中,给出了这样的大胆却似乎合理的说法:人类的进化过程,与人由胚胎发育成人的过程,有极大的相似之处。虽然这种说法被证明不那么可靠。但我们为什么不去相信那些最具智慧的额脑袋做出的判断呢?也许这世界发展的规律的确符合这一内在准则:个体的发生过程重复了社会/种群的发生过程。让我们姑且认为这种观点是经得起推敲的。
由此说来,这看起来处于两个水平的概念——爱欲与文明——有了放在一起来谈的可能。下面我们可以来看一下这两个概念的具体解释。(这里作一个说明,由于我能力的限制,我不能对这本书作最深层次的解析,但我的这篇读书笔记希望能够通过对这书的一些旁敲侧击,得出一些我姑且相信的真理。)
一、关于“爱欲”与“文明”的概念
作为心理学系的学生,对于爱欲的理解,特别是对于弗洛伊德的“爱欲”的理解,可以说是相对到位与准确的。然而对于文明,我的理解还是相对局限的。
我认为马尔库塞在这里所指的“爱欲”相较而言更侧重于性的本能或者说是性冲动。这中人类的动物性本能,或许是驱使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原动力。
对于文明的概念,汤因比在《历史研究》给“文明”下了定义。他引用了历史学家巴格比的定义“在城市中发现的那种文化”,并认为这样的定义虽接近问题实质,但并不实用。他认为应当“将文明等同于一种社会状态,其中包括少量人口,无论人数多少,均摆脱了这样的任务,即不仅脱离食物生产活动,而且不从事任何其他经济活动。而这些活动从文明的物质方面来说,是为了保持该社会的生活能够持续所必需的。这些非经济的专门人士是职业士兵,专职行政管理人员,其中恐怕最重要的是祭司,他们无一是我们已知的大多数文明中的城市居民。”这种定义的重点在于:“一个摆脱了经济活动的少数人社会的出现,是识别文明的标志。”这种关于文明的定义,来自于一位历史学家。这种观点相对局限,因为毕竟汤因比的研究领域是历史而非哲学。然而在我看来这种定义诚恳且切中要害。
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如果只是经济上的不断前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那么人类的历史也未免太过直白简单。我不知道按照马克思哲学的手法怎么样去解释文明,或许是说文明来自于群众对于生产力发展的反作用,这个反作用产生了文明。在我看来。人类文明的产生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相当于人类个体受制于社会压力之后,压抑内在“爱欲”而将外在的经济活动发挥到另一个高度的过程。而在社会对人产生压力的过程

中,什么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是经济因素?显然不是。在我看来是那些一步步发展起来的非经济因素。
非经济活动的从业人员的出现和增长,为文明的前进,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在这里我想着重搞清楚:非经济因素对于人的动物性本能的压抑,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达到了什么样的水平,以至于人可以将“爱欲”转化而为可以反过来促进文明向前发展的因素。
第一、怎样理解文明的前进?之前我们已经从一位睿智的历史学家那里了解到文明的一种相对合理的定义,那么文明的前进呢?一种文明如何向前发展?一种通俗的做法是将定义作操作化处理。文明定义里说到文明是一种具有一定数量非经济活动从业人员的社会状态。那么这里非经济活动从业人员的数量即可作为一种可操作的定义,去衡量文明的前进。然而这未免太过高估数量的重要性。至少要将数量改为“非经济活动从业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另外,须将非经济活动的质量考虑在内。这里,我们可以以社会压抑人本能的种类作为依据来划分非经济活动的种类,并通过这些分类来获得关于非经济活动质量的信息。我想我很难做到这样彻底的分析,这样的工作需要扎实的社会学史学哲学功底,而这显然是我不具备的。现在假定我们得到了非经济活动质量的信息,这样我们就获得了衡量文明发展水平的标准来吗?我很难认同这一点。对于一种成熟的文明而言,衡量其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其影响力。如果不考虑文明对外的影响力,仅就对内的影响力而言,文明的进步几乎都是难以操作化的。
上面已经看到,试图通过理性的方法获得关于文明进步的标准是几乎不可能的,或许我们可以采用一些更为内省式的,更为哲学式的手法获得文明进步的依据。当我们回19世纪的中国时,似乎总有一个声音在高速我们,我们是被文明的社会打开了通向文明的大门。这样的观念符合事实却很伤感情。这里所说的文明可以体现在很小的事情上,比如城市的整洁程度、市民的行为举止素养等;也可以体现在一些内在的品质上,比如对待科学的态度,比如政治的民主程度。这样看来,我们所说的文明似乎要变成政治学的概念。然而在我看来,《爱欲与文明》一书中所谈到的“文明”绝不涉及那些层面的问题。然而我们又不能这样去定义文明的进步——文明的进步是以文明社会里的人克服自我动物性本能的能力为依据的,因为一旦这样定义,那么我们下面所作的工作只会是循环论证。
书中有谈到人类学问题,即涉及了弗洛伊德对于原始人类发展为成熟的文明社会的过程的分析。我认为可以借用这里的思路来界定文明的进步。考虑到文明必须是在社会中体现的,因此可以以一个社会的发展阶段或发展程度来标定此社会所在文明或此社会下的文明的发展程度。
第二、这里我们需要探讨一下有哪些非经济因素在压抑人的动物性或者“爱欲”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最先想到的因素是宗教。宗教在压抑人的动物性方面可以说是做到了极致。我们难以想象有哪种机制可以把人束缚得那么紧而又让人那么深信不疑这束缚是正确的。这样的束缚有制约人的发展之嫌。然而以下的事实残酷地摆在我们面前,让人几乎不能说宗教与社会发展之间毫无关系:欧洲社会的发展,或者说西方文明的发展,大大地超越了没有宗教的中华文明,在这中间,基督教不能说没起作用。无论你说出多少道理来证明中华文明的衰落与中国人的宗教精神缺失无关,你也不能否认基督教在西方文明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韦伯在《资本主义精神与新教伦理》中详细地阐述了新教的教义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壮大之间的关系。对于受马克思主义哲学熏染已久的我们而言,认为精神层面的东西先于生产力的发展,这几乎是让人不能接受的。可是事实与论证无可挑剔无可指责。宗教的一方面在压抑的同时,一方面给信教者提供了一种快乐的远景。为了达到这种延迟的快乐,教徒会竭力压抑本能的欲望。这是宗教的压抑机

制。然而某些宗教的压抑能够有效地指导人为了文明的发展作贡献。然而似乎有些很难做到这一点。当我们考察印度哲学时,我们可以看到这哲学里浓厚的轮回思想,而这轮回说的核心并不是教导人今生积德以求来生的幸福(虽然这是值得肯定的思想),而是教人如何彻底摆脱轮回。彻底摆脱轮回即是什么都不去做。而这显然对文明的向前发展起不到什么作用。因而即使仅仅从宗教方面考察,我们也可以看出问题的复杂性,因为并不是所有文明有着同样的发展模式,并不是所有文明社会里的压抑都采用同样的机制。
考虑除了宗教以外的其他压抑来源。可能有道德律,法律等等。道德通过羞耻心起作用,法律通过惩罚起作用。然而我们似乎难以看到这样的压抑对于文明的发展能起到多少促进作用。也许会有,但是我没有见到这些。对于伦理学与法学所探讨的问题,我从来不太了解。
这样而言,能够对于文明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压抑似乎只能来自宗教。
第三、综合以上两点,这里开始考量宗教的压抑以怎样的方式及力度呈现时,能够既使人压抑动物性本能,又将其“爱欲”的能量用于促进社会的发展。而这个问题,在《爱欲与文明》书中,已经有解释。由此可见。当把一个宏观的问题细化之后,得到的具体而微问题,可以在原书中找到答案。而这,姑且可以当作书中观点的佐证。
当然,对于爱欲的压抑是否一定能促进文明的进步呢?这个问题我没有讨论,作者的观点似乎是否定的。爱欲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解放,那么曾经有过的压抑爱欲以促进文明的情况将很难持续。
二、关于个体层面与种属层面的关系问题
之前我们简要讨论了这两个层面的关系问题。以权威的正确性来证明其思想内容的正确性,这显然是不可取的。爱欲在个体层面的被压抑或者被解放,与文明在种属层面的进步或者停滞,这两者之间额关系是这本书所讨论的关键问题之一。而这个问题讨论的前提是,能够将个体层面的问题种属层面的问题放到一起来谈。如果不能,那么谈一切都是枉然。
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让我们将这两个层面做一种对比,对比中很容易发现这两个层面的相似之处。无论是人的进化过程,还是人类文明的进步过程,我们都能看到这种相似。人的发展过程,似乎是对整个人类社会进步过程的重复。我们不知道这种过程的相似度到底有多少,但至少没人能够否认这种相似。这种相似又促使我们去联想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很容易认为一者是另一者的复制。
如果认为个体发展过程是对社会发展过程的复制,那么在人类社会没有完全发展的时候,个体发展是向谁去复制的呢?除非个体发展还有一种预见未来的能力。如果认为社会发展复制了个体的发展,那么难道说社会最终会走向毁灭?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似乎有一种更为合理的解释。可以认为这两个层面的发展不是简单的复制关系,而是这二者都遵循一种更高的准则,在这准则之下,发展的过程——无论是个体发展,还是社会的文明的发展——都会显现出相似的轨迹。
当我们接受了这一观点之后,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将“爱欲”与“文明”这两个分属两个层面的问题放到一起来谈,并且可以通过这种分析得到那种更高准则的一些细节。那么人类学意义上的发展与社会学意义上的发展之间,有没有类似的关联呢?是否在这两者之间,也可以归纳出某种更高准则呢?如果是的,那么也许我们还可以从进化论的视角看待爱欲,看待文明。
然而社会科学不是像自然科学那样可以轻易地的出一些规则。社会的规则的得出更需要的是哲学思考与预见能力。

至于这种更高准则是什么,我很难作出猜测。也许这种准则是一种抽象的哲学原理。可以认为在这种原理的制约下,个体与种属的发展过程都难以呈现其他的形式。对快乐原则的追逐可以给是我们自身难以超越的准则,然而这种追逐如果最终引向的是崩塌,那么这种准则就会被舍弃,转而被另一种形式的“快乐准则”所代替。同样的,如果一味地压抑爱欲,那么最终得到的也不会是我们最愿意的结果,因而爱欲的解放显得重要。一切指向积极的方向,而不是最适的方向,或许这就是这更高准则的诸多原则之一。

以上即是我的《爱欲与文明》读书笔记。在这读书笔记里,我试图浅显地去分析“爱欲”与“文明”这两个基本的概念,并通过这种分析得到一些自认为合理的东西。在这分析过程中,难免有欠妥之处,希望老师能够指正批评。


2009201354心理学系王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ce7f7106c175f0e7cd137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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