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欲与文明》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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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爱欲与文明》
--品弗洛伊德的人类文明


:马尔库塞的《爱欲与文明》是一部极具开创性并且特色鲜明的书,他以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方法作为理论基础,却从中另辟蹊径,从个体性的、保守性的弗洛伊德理论中挖掘出了政治的、批判的内涵,并与马克思学说的一些概念、范畴相结合,从而将其创造性地转化成一种关于人类解放的批判理论,拉开了精神分析的马克思主义的帷幕。
在此书中,马尔库塞把弗洛伊德的爱欲本质论同马克思的人类解放论相结合,提出了一种爱欲解放论。这其实是一种人性解放论,他试图将精神分析学说应用于革命的批判,使爱欲与文明的冲突同社会矛盾相结合,以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不幸的根源,用弗洛伊德的本能压抑论补充马克思的政治压迫经济剥削的分析,将性本能解放同马克思的废除异化劳动,建立新型的自由平等生产者联合等关于人的解放的思想结合在一起,以构建自己的弗洛伊德式马克思主义人类学理论体系,并指导社会变革的愿望。
马尔库塞是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该书就是马尔库塞阐述他的观点的,我们可以从中窥视出在弗洛伊德眼中的文明究问题是怎么的。
关键词:弗洛伊德;文明;爱欲;攻击性;罪疚感


《爱欲与文明》是马尔库塞思想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此以前,马尔库塞一直致力于提出一种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但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后,以《爱欲与文明》为标志,他开始用弗洛伊德理论补充马克思的思想,试图提出一种批判的文明理论。在《爱欲与文明》中,马尔库塞从弗洛伊德的现实原则下的压抑性理论出发,针对弗洛伊德提出的文明与爱欲的不可调和性,提出了人类文明应建立在非压抑性秩序的可能性。他认为,爱欲的解放不仅不会阻碍文明的进展,还有可能解决在现实原则的压抑性秩序下许多无法避免的潜在危机。
文明问题是弗洛伊德在研究人类社会时着意深入探讨的主题。他认为,文明不仅是人类实际生存的需要,也是爱欲的需要,是人们为了自身的幸福而创造的;但文明往往成为人们痛苦不幸之源。其原因是,个体发展与社会文明发展之间有着矛盾对立;爱欲与文明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分裂;人的攻击性本能成为文明的最有力的障碍。文明通过不断地强化人的罪疚感来达到控制个人攻击性的目的。在对弗洛伊德文明观的理解方面有一些不正确的看法,需要我们作出细致的辨析。
当弗洛伊德将自己的研究视野转向人类社会时,人类文明问题是他着意深入探讨的一个主题。他认为,人类之所以需要文明,首先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自然的伤害。他说:“恰恰是那些自然借以威胁我们的危险,才使我们联合起来创造了文明社会,文明社会也和其它事物一样,旨在使我们的共同生活成为可能。文明的重要任务,它实际存在的理由在于保护我们免遭自然之害。
在弗洛伊德看来,文明不仅仅是人类实际生存的需要,不仅仅是他们联合起来共同工作对大家在物质生活方面都有好处,,它还在精神和心理方面满足人们的需要。他说:“文明是一个服务于爱欲的过程,爱欲的目的是先把每一个人,把每一个家庭,然后再把每一个部落、种族和国家都结合成一个大的统一体,一个人类的统一体。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并不知道;这是爱欲的工作。这些人群一定在力比多上互相结合着,仅仅是需要,即共同工作的好处,还不能把他们结合在一块。
他认为,人类对生命的要求,人类希望从生命中得到的东西,或者说生命的目的和意向就是幸福。但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本能得到满足。人们从蒙昧走向文明,联合在一起,形成社会,这是人的生的本能或爱欲本能的需要,是为了满足

这种本能。
如此说来,文明给人类带来幸福,人类在文明社会应该感到幸福。但弗洛伊德认为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他分析说,人类遭受痛苦或不幸福的根源有三个,第一个是自然的强大破坏力量;第二个是我们自己身体的衰老,以至于最终走向死;第三个是我们在调节家庭、社会和国家中的相互关系时方法不适当。前两个根源我们是无可奈何的:我们决不可能完全征服自然;我们身体包含着死亡的种子,它的适应能力是有限的;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不可避免的命运。而第三个根源则关涉到文明。本来我们所作的可以称之为文明的一切,为了保护我们人类免遭各种苦难的威胁,是为了获得幸福,然而实际情况正好相,“我们所谓的文明本身应该为我们所遭受的大量痛苦而负责,而且如果我们把这种文明放弃或者回到原始状态中去,我们就会幸福得多。
弗洛伊德对文明作为影响人类幸福之源的种种情况作了描述和分析。文明对于个人的自由造成重大影响。弗洛伊德认为,在任何文明产生之前,个人具有最大的自由,虽然那时个人的自由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确实没有什么价值,因为个人几乎不能保护这种自由。
文明社会的建立本来是为了保护个人自由的。文明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公正——就是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和其它社会规范不再代表任何个别人、族、部落、人口阶层等的意志,它们对自由的限制适用于每一个人。这样,虽然一个人的自由受到社会文明的某种限制,同时也保证了他的自由不像在前文明状态那样受到他人的破坏。
但实际的社会状态与理想的公正状态之间有较大的距离,这就使得人们感受到,虽然他们作出了牺牲——让文明社会限制了自己的自由,却并没有获得公正的待遇,他们现在有限制的自由仍然是没有保障的,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受到他人的侵犯。由于这种不公正,往往给人这样一种印象:文明不过是少数人强加于大多数反抗者的一种手段而已。
也许这种个人自由与文明社会的对立可以通过文明自身的发展、通过人类社会公正度的加强而得到消解。但弗洛伊德认为,个人对自由的渴望有可能不仅指向文明的某一特定要求或形式,也指向文明本身,也就是说,在人的本性中,一种要求独立于群体的东西,要求个人的自由。无论文明进步到何种程度,都不可

能让人的个性完全融合到社会性之中。弗洛伊德说:“看来任何一种影响都不能把人性变成蚂蚁的性质。毫无疑问他将随时用他对个人自由的要求来抵御群体的意志。
有一种观点对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作了这样的论述:“对于精神分析来,现实社会是永远不可冒犯的。如果个人与社会发生了冲突(精神分析主张个人永远与社会处于冲突之中,那么个人应该学会服从社会。”这一观点对于弗洛伊德思想的表述是不正确的。他从来没有说过“现实社会是永远不可冒犯的”;际上,弗洛伊德的有关论述本身就可以说是对现实社会的一种“冒犯”弗洛伊德认为,个体的发展是两种倾向相互作用的产物,一种是努力追求个人的幸福,人们通常称为利己主义;另一种是趋向与社会中其他人结合,人们通常称为利他主义。在个体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特点是努力追求幸福即利己主义倾;另一种利他主义倾向,也可以称之为文明的倾向,相对来说是第二位的,它只是通过对个体追求幸福的倾向给予一定限制来得到满足。
而作为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过程情况就不同了:它最重要的目的是用个体的男人和个体的女人组成一个统一体,至于幸福的目标,虽然仍然存在,却被推到后面去了。如果没有必要关注个体的幸福的话,人类就总好像能最成功地结合成一个大的人类社会。弗洛伊德拿了蜜蜂、蚂蚁、白蚁等动物世界与人类社会对比。这样的动物“社会”或许是人类社会文明追求的理想目标:分工极为严密,个人完全融化到社会之中、没有任何独立性,整个社会是一个真正大一统的世界。但是,在其中,个体也就失去了任何幸福。
弗洛伊德得出结论说:“在每一个个体身上,这两种倾向,一个趋向于个人的幸福,另一个趋向于和团体中的其他人结合,一定会相互斗争;个体发展和文明发展这两个过程也一定会互相敌对和对各自的基础提出质疑。
他还指出:“人的很大一部分斗争都围绕着这个中心任务,即在个人的这种要求和文明社会的要求之间找到某种便利的———即能带来幸福的解决方法;种解决方法能否以某种特定的文明形式来达到,或者是否将证明这种冲突是不可调和的,这是涉及人类命运的问题之一。
由此看来,如果说弗洛伊德“主张个人永远与社会处于冲突之中”,那么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因为他还认为个人发展与社会文明发展之间也有一致的地方,

个体同时有一种利他主义即文明的倾向。当个人与社会发生冲突时,弗洛伊德并不认为个人就一定要服从社会,“蚂蚁世界”毕竟是不可取的;当然,他没有主张社会就一定要迁就个人的意志。他的基本态度是,两者的冲突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可避免的,问题的关键是寻求一种解决的办法,既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幸福的要求,又能满足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弗洛伊德还分析了人们在文明状态下不能感到幸福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就是,文明在其发展中违背了它的初衷。本来人类创建一个文明社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爱欲本能,文明可以说是为爱欲服务的。随着文明的发展,爱欲与文明的分裂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
这种分裂首先表现为家庭和个人所属的大团体之间的一种冲突。文明的主要努力是使人们结合成更大的统一体。但是,家庭成员之间联系得越紧密,他们就往往和别人越疏远,实际上他们就越难进入更广泛的生活圈。而家庭的爱对于个人爱欲本能的满足显然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这种分裂表现为女人与文明倾向的对立。本来女人对爱的要求是文明的基础,女人代表家庭的利益和性生活的利益。然而文明的发展要求男人———文明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将自己的本能升华,将用于文明目的的东西从女人和他的性生活里撤出来。他和其他男人不断联系,并由此产生对这种联系的依赖,疏忽了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因此,女人对文明采取了一种敌视的态度。最后,这种分裂表现为文明对性生活的限制。性生活需要的满足显然是人的爱欲本能的基本内容;人类最初的也是最基本的结合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家庭的形成,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性生活可以经常地获得满足。然而随着文明的发展,各种禁忌、法律和习惯给性生活加上了越来越多的限制,既影响了男人,也影响了女人。
弗洛伊德指出,现代社会对于儿童性欲的否认,也是性限制的一种形式:会如果不从人的童年时期就做好准备工作,那就根本不可能控制成人的性欲望。此外,文明社会还将大多数非生殖形式的性满足作为性反常行为加以禁止,用合法性和一夫一妻制来限制异性生殖的爱,等等。
总之,性欲作为一种为自己寻求快乐的根源,是文明所不能接受的;文明只是将性欲看作使社会人口得以增长的手段而容忍下来,因为这种手段目前还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取代。

文明与爱欲本能的分裂很大程度上在于,为了用社会成员之间的友谊关系去加强社会团体的结合力,文明急需大量受目的制约的能量(力比多;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就不可避免地要对性生活加以限制。但为什么加强社会成员的结合需要耗费这么多的能量呢?
弗洛伊德的解释是,人除了有爱欲本能,还有另一种本能即破坏性本能或攻击性本能。他说:“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些破坏性倾向,也就是反社会和反文化的倾向,这一心理学事实对于我们判断人类文明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攻击性倾向是人的一种原始的、自我存在的本能倾向,它能形成文明的最有力的障碍。由于人与人之间这种原始的相互敌意,文明社会不断地受到分裂的威胁。了抵御人的攻击性本能进犯,控制它的各种表现,文明必须动用一切可以使用的力量。这就是它急需大量受目的制约的能量从而限制性生活的原因。弗洛伊德总结人类在文明中的不幸说:“如果文明要求做出这种牺牲,不仅有人的性欲的牺牲,而且有人类攻击性倾向的牺牲,那么,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人类这么难以感觉在这种文明中的幸福。实际上,在这方面原始人的境况更好些,因为原始人根本就不知道对其本能的任何限制。”他接着说:“文明社会的人已经把他的一部分有可能得到的幸福变成了安全的一部分。弗洛伊德详细探讨了文明是怎样来对付人的攻击性本能的。
与爱欲本能相对的破坏本能或攻击性本能既可指向外部,也可指向内部。果想使它变得对文明社会无害,唯一的办法是让它回到其发源地即人的自我,这种攻击性内在化。这样,在自我中,攻击性被一部分自我所接受,自我把自己作为一个超我而和自我的其它方面对立起来,又以良心的形式,准备对自我实行同样严厉的攻击,这样,自我就会享受到攻击别人的快乐。在严厉的超我和附属的自我之间的这种紧张,就是罪疚感;它作为一种惩罚的需要而表现出来。文明就是以这种罪疚感,来控制个体这种对文明来说是十分危险的攻击性欲望。
那么这种罪疚感的起源是什么呢?弗洛伊德分析说,它起源于一个人害怕失去爱。假如一个人失去了他所依赖的他人的爱,他就可能丧失对许多危险的防御;首先要冒的风险是,这个比他强大的人可能以惩罚他的形式显示出自己的优越性。总之,罪疚感的一个根源来自对权威的恐惧;对权威的恐惧迫使我们克制本能的满足。

罪疚感还有一个根源:对超我的恐惧。超我也就是人的良心的要求,它与服从外部权威的要求是一致的。而对超我的恐惧可以说更加强了人的罪疚感。如果说一个人只要克制自己本能的满足,就可以不失去外部权威的爱,就可以消除自己的罪疚感,那么,对于超我的恐惧来说,仅仅克制本能是不够的,因为他这个人的愿望还保留着,而且无法瞒过超我,尽管已经进行了克制,他的罪疚感仍然被体验到。因此,对本能的克制不再具有完全赦免的作用,爱的丧失和外部权威的惩罚已经变成一种永久的内部不幸,变成了一种罪疚感的紧张。
弗洛伊德通过分析原始时代儿子们杀害父亲的例子,阐释了罪疚感的实质以及它的历史演变。他提出一个问题,儿子们在行动前有没有良心和罪疚感?如果没有,那么他们在行动之后怎么会产生悔恨呢?他分析说,这种悔恨是对父亲最早的原始的矛盾情感造成的。儿子们对父亲既恨又爱。他们的恨在杀害父亲这一攻击性活动之后得到满足,他们的爱就在对这一行动的悔恨中表现出来,于是就通过对父亲的认同作用建立了超我,把父亲的惩罚权授予超我,好像父亲要惩罚儿子们对他施行的攻击一样,并提出了应该避免这种行为重复发生的限制条件。既然对父亲的攻击性冲动在后代身上重复出现,罪疚感也就被保留着,并且每次都被那个重新受到压制和转移给超我的攻击性所进一步强化。弗洛伊德得出结论:罪疚感是表示矛盾心理的冲突,表示爱欲和破坏本能或死亡本能之间的永久斗争。“当人类试图组成更广泛的共同生活的形式时,同样的冲突就会以依赖于过去的形式继续发生,并且会得到强化,致使罪疚感也会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因此,文明只要不断强化这种犯罪感,就可能达到减弱人们的攻击性、把人类结合成一个紧密结合的群体的目的。总之,文明进步的代价是通过提高人们的罪疚感而使他们丧失幸福来付出的。
对于弗洛伊德的文明观,有论者作了这样的概括:“从弗洛伊德的历史哲学来,文明的进步高于一切,为了文明而压抑人是必然的。这种必然性一方面将社会对人的统治和压抑合理化了,为现存社会进行了坚决的辩护;另一方面它又公开宣布人的解放是不可能的,个人永远受制于社会。
拿以上我们对弗洛伊德文明思想的了解同这一段话相对照,可以发现,它对弗洛伊德文明观的概括是不准确的。弗洛伊德从来没有说过“文明的进步高于一切”,也从来没有表述过类似的意思。文明对人的本能的压抑确实是必然的,但弗洛伊

德并没有从这一论断得出结论“社会对人的统治和压抑是合理的,人的解放是不可能的,个人永远受制于社会。
相反地,弗洛伊德在肯定文明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的同时,也明确地对其进行了批判。这种批判的要点就是,文明导致人的不幸福,而人类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人类的不幸福,从根本上说,是本能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因此,文明社会对人的本能的压抑不能说是合理的。他探讨这一问题的目的,是希望在弄清楚人类不幸福的根源的前提下,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使得个人的发展与文明的发展尽可能地协调一致。尽管他并未拿出一些确定有效的解决办法来,但这与其说他对人的解放已经不抱任何希望,还不如说他是持比较审慎的态度,因为他始终认为,对不该肯定的问题过于自信和武断,这不是科学探索应有的态度。


参考文献
[1]马尔库塞.爱欲与文明[M].黄勇、薛民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2]马尔库塞.审美之维[M].李小兵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3]赫伯特#马尔库塞.爱欲与文明:对弗洛伊德思想的哲学探讨[M].黄勇,薛明,.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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