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01 20:10:5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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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指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7117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中关于信用修复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全县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鼓励失信企业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现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仅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在信用网站同时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相对人在最高级别信用网站申请信用修复。二、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分类范围按照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行政处罚信息划分为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1-
处罚信息、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一)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主要包括:一是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二是因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二)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是指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一是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裁判或者决定后,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是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的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三)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92fbfabdf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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