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监管业务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4-09-29 16:43: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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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质押监管业务概述 2、质押监管业务基本含义 

中远物流的质押监管业务,是指中远物流利用自身的物流服务能力,在为客户提供仓储、运输等物流服务的同时,接受银行委托,对客户质押给银行处于仓储、运输等物流状态的货物进行监控,对出质人进行监督。 

               

3、质押监管业务种类 

3.1 按照质押标的属性划分 

分为权利质押监管(包括仓单质监管、未来货权质押监管)、动产质押监管。由于仓单本身属于有价证券,一旦丢失,三方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害,所以仓单质模式具有较高的风险,于是,动产质押监管模式开始应用。出质人以银行认可的合法的动产作为质押担保,只需要物流企业承认动产质押清单并对该动产进行监管,银行就可以给予融资。动产质押有两种控货方式,对于动态动产质押监管模式下的出质人可以采用总量控制,即在银行要求的最低库存量基础上,对于超出银行要求的最低控货部分,出质人无需追加保证金,可直接向监管方申请办理出货或者换货,监管人员根据最低控货通知书控制发货,一旦总货值达到控货下限时就必须要停止质物出库。对于静态质押监管模式下的出质人采用逐笔控货。 

 

3.2 按照质物所处的物流状态划分 

分为存货质押监管和物流质押监管。存货质押监管是指出质人将银行认可的货物以质押方式申请融资,并存入银行指定的监管区域(包括仓库、堆场等仓储区域),由监管方进行监管。物流质监管与存货质押监管不同的是,质物所处的物流环节不仅是仓储环节,还包括运输、进出口报关报检等环节。 

 

4、质押监管主要业务模式 

4.1 静态质押监管 

静态质押业务模式是指出质人向质权人缴纳一定保证金后,并将质押货物交由质权人指定的监管人实际占有,由监管人为出质人开具仓单或其他有效单据后,质权人根据质押物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出质人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服务。监管人接受质权人委托根据其指示履行保管、监管以及谨慎放货等义务。若出质人到期无法偿还质权人融资,则由质权人负责最终处置质押货物。 

 

4.2 动态质押监管/滚动质押监管/核定库存 

动态质押业务模式是指出质人向质权人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质权人根据出质人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和具体发货计划以及质押物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出质人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服务用于采购供货商所供质押物,供货商在收到资金后应在约定时间之内将货物交质权人,由质权人委托监管人根据其指示履行从运输到仓储等各个环节的保管和监管以及谨慎放货等义务。 

4.3 保兑仓 

    保兑仓业务属于货物(存货)融资类型,也称买方信贷业务。指银行以真实贸易合同金额为依据,为客户提供专项用于向合同的卖方支付货款的融资授信方式。该业务是买方通过监管方全程办理物流服务(包括提货、运输、仓储),使银行达到对融资物全程监控的目的。 

4.4 海陆仓 

出质人以其全部或部分物流标的作为质押物向质权人出质,由监管人整合出质人海上运输、陆上运输、仓储等物流环节,质权人根据质押物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出质人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需求

4.5 厂商银/先票后 

出质人向质权人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质权人根据出质人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和具体发货计划以及质押物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出质人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服务用于采购供货商所供质押物,供货商在收到资金后应在约定时间之内将货物交质权人,由质权人委托监管人根据其指示履行从运输到仓储等各个环节的保管和监管以及谨慎放货等义务。 

 

第二部分 项目评估 1、出质人评估 

出质人评估主要从以下五个层面考虑:出质人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资质;出质需求是否处于真实的贸易背景;出质人运营状况是否正常;是否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等;出质人对于物流监管业务的认可和配合程度。  

出质人的信息可以通过企业提交材料审核、借鉴质权人或第三方机构对出质人的审查分析、实地考察、第三方信息(如对行业相关单位)等几个渠道获得。 

2、质物评估 

对质物的合情况、品类规格、理化性质、计量方法、保管要求等进行全面的考察,通过评估质物监管的难易程度和监管方法的有效性,判断质物监管的可行性。 

2.1 产品准入情况 

质押物应适合监管,其自然属性应较为稳定。如焦炭经过长期存放,其品质会有所下降,导致质押物价值下降。特殊商品如没有在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中存放,不适合作为质押物。 

2.2 品质检验 

货物有外包装的,仅对外包装情况进行验收,以包装完好为验收合格的标准;货物没有外包装但标有型号的,以货物记载的型号为标准认定货物的品质;货物没有外包装也没有标明型号的,以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标准认定货物的品质。根据我们的监管协议,我司一般不对质物的品质负责。  

2.3 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较为稳定的货物更适合作为质押物。 

2.4 保险情况 

关于质押物的保险应确定财产险的投保方、险种、费率等细节问题。建议由我方代为投保,险种为综合险+盗抢(大宗货物)及财产一切险(物品)。若出质人自行投保或银行代为投保,应列我方为共同被保险人,并在合同中做具体约定。 

2.5 计量、盘点可操作情况 

对质押物的计量、盘点方法应为协议三方都确认的方法。 

3、监管环境评估

监管环境评估主要是对监管场地的保管能力及安全性,操作流程的可落实情况、监管工作的实施条件进行全面的考察。根据项目评估需要,可以选择参考的评估内容如下: 

1 仓库权属 2 封闭情况 3 安保情况 

4 质押物是否独立存放 5 仓库经营管理规范 6 仓库管理人员素质 7 消防设施 8 交通条件 

9 监管场库配合情况 10 出入库单据及跟踪核实 11 盘点量及盘点时间 

4、监管协议评审 

1 协议是否规范、完整和有效 

2 协议的权责对我方是否有足够的保护性 

5、监管方案评审 

监管方案是基于项目服务范围、监管权责做出的针对监管方式的系统性规定,监管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2 组织机构及分工 3 质物控制流程 

4 现场质物管理要点与风险预防 5 信息系统的录入及维护 6 其他建议 7 监管方案 

6、应急预案评估 

6.1 突发事件的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质押监管项目突发事件包括以下几类: 

1)国家政策变化。如,政府取消企业生产资格或限定生产量; 

2)出质人因素。如,出质企业破产;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出质企业恶意强制出货;出质企业的债主群体强制出货;企业擅自转移质押物的所有权;质押物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查封;发生出质企业质押物重复质(抵)押;发生可能危害到质押物安全的火灾。 

3)自然灾害。 

4)其他原因造成的突发事件。 

发生上述突发事件的后果,将造成出质企业无法正常归还银行的贷款,可能会给我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6.2 应急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6.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6.4 预防与预警 

6.4.1危险源的监控 

要求监管员和地区主管、项目主管要根据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完善预防与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所有风险源随时进行监控,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6.4.2预警行动 

各监管点要根据所处出质企业、质物仓储仓库及质押物的情况特点,分析并做出有针对性的防御措施,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处置预案。 

各监管点要随时掌握出质企业及仓储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按规定时间填写“出质/仓储企业经营情况调查周报”表,做好突发事件的防御准备,提高防御能力。 

 

6.5 信息报告程序 

6.5.1信息报送 

当监管现场发生突发事件后,监管员要立即向地区主管和项目主管报告,地区主管和项目主管要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应急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监管员向地区主管和项目主管报告的时间,要求在发现突发事件发生后,最迟不得超过一小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6.5.2报告内容与方式 

突发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一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应急事件处理结果报告要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应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及质押物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E-MIAL或传真形式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等情况。 

 

6.6 应急处置 

6.6.1响应分级 一级响应

——出质企业发生破产。 

——出质企业擅自转移质押物所有权。 ——出质企业恶意强制出货。 ——出质企业的债主群体强制出货。 二级响应 

——出质企业发生质押物被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查封。 ——出质企业发生3人以上死亡(失踪)的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发现出质企业质押物重复质(抵)押。 6.6.2应急启动原则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1)发生符合一级响应条件的突发事件,并得到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时; 

2)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各监管点及地区主管或项目主管提出请求,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时。 

6.6.3响应程序 

应急工作小组成员接到监管员、地区主管或项目主管的报警后,迅速报告工作小组组长,工作小组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等情况召集召开工作小组会议,分析事态的严重程度,制定紧急处置的措施,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一级响应时,派出人员须乘坐最快的交通工具赶赴现场,并参与现场指挥与应对的协调工作,及时向应急工作小组和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应对的进展情况,对后续应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级响应原则上不启动应急预案,由应急工作小组对相关监管员及地区主管、项目主管组织的应对工作进行指导,必要时应急工作小组可派人参与现场应对工作。 

6.6.4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现场得以控制、再次发生事件的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对指挥确认并得到应急工作小组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各监管点的应急处置终止后,经应急工作小组审查通过,由应急领导小组下达应急处置终止指令。 

 

6.7 应急保障 

(1)通讯联络 (2)装备保障 (3)应急队伍保障 

6.8 应急预案的备案及维护 

中远物流有限公司各质押监管业务经营单位的各监管项目的应急预案要报区域公司安技部和质押监管应急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并向审核批准单位备案。 

应急预案有变动时须重新报备。 

各质押监管业务经营单位的人员发生变动时,应急预案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并重新报备上级审批部门。 

 

 

第三部分 质押监管业务运营管理 1、质押监管业务“六统一”管理原则 

1.1 统一项目评审

1.2 统一对外签约 1.3 统一单证管理 1.4 统一集中结算 1.5 统一项目巡检 1.6 统一技能培训 2、项目档案管理 

2.1 合同归档 2.2 仓单归档 2.3日常单据管理 

2.3.1印鉴和凭证 

质权人、出质人及监管人三方签发的所有通知、单据、附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必须加盖预留印鉴,并由指定专人签字盖章。印鉴与签章样式需与监管协议中载明内容保持一致。监管人出具的保管凭证、质押仓单、提货单、质物清单或其他书面凭证,应根据监管人已知的货物状况填写并将凭证原件交予质权人。如指定人员发生变更,应及时将变更事项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向其他各方重新预留新的指定人员的签章样式。 

2.3.2质权人相关单证――出质及解押单证 

监管人在接收质权人发来的《出质通知书》、《货物置换通知书》、《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提货通知书》等出质单证及文件后,需检查其中载明的质物的批(单)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单价、金额、存储地点等信息是否与实际货物相符,同时需检查质权人及出质人的签章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无误后,应通过电话与质权人再次确认并做好电话记录。监管人应定期向质权人索要所有由质权人出具的单证原件并妥善存档备查。 

2.3.3监管人相关单证――质押及解押确认单证 

监管人在接收到质物,并开始履行监管义务时,需依据实际情况向质权人开具《出质通知书回执》、《质押仓单》、《提货通知书回执》等质押确认单证,仓单内容需实际填写质物的批(单)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存储地点等信息,监管员签字后由运营中心审核,盖章扣将有关单证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交给质权人。  

 

3、监管员的管理 

3.1 监管员选拔与使用 

监管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2 监管员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质押监管业务介绍、质押监管工作介绍、监管员岗位职责、监管员工作流程(包括质押流程、入库流程、出库流程)、信息系统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等。 

3.3 监管员的考核 

监管员所属公司每月对监管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得分等结果向受权公司反馈。监管员所属公司主要根据监管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及项目抽查情况进行评分。 

3.4 监管员岗位轮换 

监管员在一个项目进行监管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受权公司下属公司须定期对监管员进行岗位轮换。 

3.5 监管员工作条件 

所有质押监管现场要配备24小时能够接通的固定电话、电脑和照相器材。尽量达到监管设施要求。

第四部分 监管项目现场操作管理 1、监管项目现场操作流程 

1.1 静态质押操作流程 1.2 动态质押操作流程 

1)开票审核 2)价格确认 3)监管金额确认 4)货物盘点 5)投保确认 

6)最低监管价值确认 7)出质确认 

 

2、监管区域管理 

2.1 监管仓库/场地管理 

监管员监督企业必须将质押货物存放在指定的监管区域(监管仓库/场地)内。 

监管员在监管区域(监管仓库/场地)内树立《质押标识牌》或在质物上粘贴《质物标签》(但不限于其他方式),《质物标签》必须做到标志明显、字迹清晰、并做到实时更新。 

《质物标签》的格式一般按照合同中的要求由各个区域公司进行统一制作,质押标签上一般体现质权人(银行)、出质人(企业)、监管人(中远物流)、质押物名称、质物对应的质押合同编号等(如下图)。 

 

监管员每天对监管区域(监管仓库/场地)进行巡库,如果发现《质物标签》出现丢失、损毁、脱落等其他情况,监管员及时告知中远物流运营控制人员,中远物流运营控制人员重新制作完《质物标签》后立即分发给监管员进行重新树立或粘贴。 

监管员对监管区域(监管仓库/场地)进行货位编号:在监管仓库、堆场划分出货位,监管员制作库区货位图(垛位图)时可根据质押货物所放置的货位进行绘制,(位图的绘制在单证管理中细附)。 

监管员监督企业保证质押物按照存放要求做到规范齐整:不同品种、规格型号、等级和不同生产厂家的货物要尽量分开堆码,货垛按货物包装标志要求堆码,超高、倒置、不倒不歪、整齐,便于清点数目、发货和盘点。 

监管员监督企业保证质押物严格按照货物保管要求进行管理,码放齐整,避免没有按照规定操作,而造成货损;同时,严格与非质押货物进行货位区分,避免串货。 

监管区域(监管仓库/场地)内有消防设备,防盗措施,例如监管仓库晚上必须进行上锁,安装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有完善的保安轮班制度(24小时值班)。 

监管区域(监管仓库/场地)应符合质押货物监管条件,对于不符合质物监管条件的仓库,监管员应立即向中远物流运营控制人员进行汇报,由中远物流运营控制人员向出质企业和银行提出,并要求企业进行改善,直至符合质押监管条件为止。 

2.2 监管办公室管理 

除特殊情况外,项目监管现场需配备独立的监管办公室,并在办公室门外张贴“**中远物流 监管办公室”字样的标志门牌(具体格式由各口岸公司统一规范),同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可上网)、电话、传真机、照相设备等以保证及时传递相关业务信息或其他信息。

监管员必须保证监管办公室始终保持干净、整洁、有序,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办公单据、凭证应及时归档并按照要求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一般放置监管办公室的办公桌内,并进行上锁。 

监管员离开监管办公室时必须对办公室进行上锁,如果企业提供的办公桌有上锁功能,监管员必须对公桌进行上锁。如果企业提供的办公桌没有上锁功能,监管员将重要的办公单据、凭证及时归档后保存在监管员宿舍内,并将宿舍进行上锁,如果监管办公室设立在宿舍内的,监管员离开宿舍时要对宿舍进行上锁。 

监管员必须在监管办公室明显的位置处张贴或悬挂“上墙文件”,“上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监管员岗位职责》(详见5.2.1内容)、《监管员工作流程》(详见5.1.2中质流程、日常入库、出库控制)等,各个区域公司按照业务要求,对上墙文件进行规范,比如有的区域公司的上墙文件中还包括了《监管员工作纪律》、《项目管理看板》等。 

 

3、质物管理 

3.1 质物盘点 

质物盘点就是通过定期(每天)对质货物进行查验、核对种类、清点数目、检查包装和标识等方式计算和统计监管区域内质货物数量、重量、金额等,监管员只有掌握的正确合理盘点方法,才能保证监管区域内质货物库存的准确性。 

3.1.1货物种类划分 

质押货物的种类繁多,包括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矿产、油品、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及产品、汽车、工程机械、家电、农副产品、食品、纸品原料及产品等。 

质押货物按照货物形态分为:件杂类货物、液体类货物、散货类货物、不规则货物。 

 

3.1.2盘点方法(重点讲解) 

根据质押货物种类和性质的不同可采用不同的盘点方法,盘点方法按照货物形态一般可分为:件杂类的盘点方法、液体类的盘点方法、散货类盘点方法。 

1 

件杂类盘点方法 

件杂类盘点方法主要针对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纸品、纺织原料及产品等规格比较齐整,形状比较固定的质押货物,能够通过目测、清点数量等方式计算或统计出质押货物数量/重量的一种方法。 

对于堆放比较整齐的计件类货物,监管员可以使用目测的方式对质货物进行数量清点,比如捆形包装钢材盘点(螺纹钢),就按钢材的捆数进行数量清点,比如捆形包装钢材盘点(螺纹钢),就按钢材的捆数进行数量清点,盘点线材和盘就要按照线材和盘螺的卷数进行数量清点。 

捆形包装钢材盘点:(如附件5-2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9302256a32d7375a4178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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