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银行卡盗用保险条款

发布时间:2018-12-01 10:02:4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银行卡盗用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本合同的投保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被保险人为投保人发行的银行卡的持卡人。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期间内,保险单载明的处于有效期内的银行卡被盗窃或遗失后,被保险人向发卡机构办理挂失生效前72小时内,由于被他人通过特约单位终端(POS)办理转账结算、消费信用造成被保险人银行卡内的货币损失,保险人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对于银行卡因上述原因被冒用的,使被保险人发生的银行卡挂失费用和重新置卡的工本费,保险人亦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四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违法、故意行为;(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三)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第五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一)利息(包括透支利息)和滞纳金;(二)依据法律、银行卡章程、有关协议及其他文件规定应由发卡银行或银行卡特约消费单位承担的任何损失;(三)被保险人家人、亲属及家庭雇员持被保险银行卡而发生的损失;(四)因制卡、读卡、验卡设备原因造成的损失;(五)通过自动柜员机(ATM)、银行柜台、互联网络和通讯网络进行的盗用造成的损失;(六)由伪造的银行卡通过被保险银行卡账户盗用,银行计算机系统故障或遭黑客、病毒袭击而造成的损失;(七)除银行挂失费、重新置卡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八)本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照本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赔偿限额与免赔额(率)第六条本合同的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第七条免赔额、免赔率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免赔额、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2ad12e0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93e6259.html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银行卡盗用保险条款.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