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材料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办通【2018】49号)和《XX县“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驻村扶贫工作队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联办法【2018】6号),结合驻村工作实际和驻村队员的情况反映,将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中的有关事项再一次进行明确。
一、驻村工作队的考勤管理
(一)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主体
1. 驻村工作队在县委和乡(镇)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2. 日常管理由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派出单位协助管理;
3. 各乡(镇)成立以书记和乡(镇)长任双组长的驻村工作协调小组,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驻村工作队管理,挂职党委副书记、乡(镇)驻村工作队长协助管理,至少明确1名业务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4. 为便于开展驻村工作管理,分管领导、乡(镇)驻村工作队长、业务人员均请加入“XX县驻村工作业务群(XX5372375)”,并标注“XX乡(镇)—姓名”。
(二)请销假管理
1. 必须是事前请假,不得请“霸王假”和事后补假,否则均以旷工论处。若因极特殊情况不能请假的,必须说明情况,并委托他人在请假当日或第一天内代为请假。
2. 因派出单位工作需要请假的,一律由单位写出书面请假条,由乡(镇)党委书记审签后报县驻村办备案。
3. 经抽查未请假未报备无故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
4. 代签考勤、弄虚作假的直接按旷工论处,代签人和被代签人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出现“走读”式不住村的,不计算为驻村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作召回处理。
5. 请假的审批权限和流程:
(1)驻村工作队员
1天以内: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村党组织书记;
2至5天(含):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村党组织书记→乡(镇)挂村或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
6至10天(含):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村党组织书记→乡(镇)挂村或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县驻村办→副总队长;
11天以上: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村党组织书记→乡(镇)挂村或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县驻村办→副总队长→总队长。
(2)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3天以内(含):村党组织书记→乡(镇)挂村或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
4至10天(含):村党组织书记→乡(镇)挂村或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县驻村办→副总队长;
11天以上:村党组织书记→乡(镇)挂村或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县驻村办→副总队长→总队长。
(3)安排顶岗的规定:请假11天以上(含11天)的,由派出单位安排顶岗后方可报批。
(4)请假报备的规定:不需要副总队长及以上审批的,由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在“XX县驻村工作队长交流群(XX7209768)”中报备;由副总队长及以上审批的,不用报备;
(5)病假的特别规定:就医或看病结束返回后,要提交就医记录和医院相关证明,否则视为事假;若医院要求休养的,由医院出具休养期限证明后,休养期方可按病假处理。
(6)外出报备:需外出争取资金、协调工作、外出培训、开会、在乡(镇)上录表等因公情况的,向乡(镇)党委书面报告后,要将具体时限、所到地点、办理事项等情况通过QQ群向驻村办报备。
(7)考勤上报:每月1日上报上月的考勤汇总表到县驻村办,由黄爱芬同志收集汇总上报州委组织部。
(三)其它节假日、轮休、补休等的管理规定
1. 作息时间:工作队员作息时间与所驻乡(镇)、村同步,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且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17天(含因公外出)。
2. 节假日安排:节假日是否安排休息,以县委、县人民政府或者乡(镇)党委、政府的安排为主。
3. 补休:节假日未安排休息的,可以在当月或者下月安排补休,但要确保补休当月的驻村天数不少于17天,补休按正常的请假程序报批和报备,不纳入月考核;若经补休后驻村天数少于17天的,仍按考核办法执行。
4. 公休:不再安排公休,任期结束,从下文回原单位后,由派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休15天。
5. 轮休:节假日除外,当月连续驻村天数达17天且周末不能正常休息的,可在当月安排不超过4天的轮休;季度内连续驻村天数达50天且周末不能正常休息的,可在该季度安排不超过7天的轮休。轮休按正常的请假报批和报备,不纳入月考核。
6. 其他法定假,如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探亲假等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按正常程序报批。除需要安排顶岗外,要确保当月的驻村天数不少于17天,月驻村天数少于17天的,按考核办法中关于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的规定执行。
二、新媒体的使用管理
(一)三级微信群的使用
1. 驻村工作队员的微信管理分为三级微信群:总队群、分队群及工作站,对应的为县、乡(镇)、村三级;
2. 分队群:原则上要求乡(镇)领导班子、党政办主任、扶贫办主任、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全部加入。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每天上传当天的“日落实”。
3. 工作站群:原则上要求乡(镇)挂村领导、挂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员、村委会干部、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全部加入。驻村队全体每天至少要上传当天的“日落实”。
4. 微信群的使用抽查:微信群只用于工作安排和交流,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每天驻村办将随机对20名以上工作队员的使用进行抽查。
5. 使用情况考核:微信群的使用纳入驻村工作队员的日常考核,定期不定期地对工作站的使用情况和活跃程度进行抽查,和每天的抽查结果一并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驻村工作队员月考核的加减分项。
(二)云岭先锋手机APP的管理使用
1. 云岭先锋APP驻村工作队员主要使用签到、考勤、日志信息上传、工作记录等方面的功能。
2. 使用的基本要求:所有驻村队员原则上要求每天签到两次,每天上传当天工作日志,每周至少上传一篇信息,每月至少有一次运用APP记录工作动态开展情况,如“三讲三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群众会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3. 使用问题反馈:在使用云岭先锋手机APP过程中,若出现不能签到或上传等问题,请及时向驻村办反馈,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省委组织部处理。
4. 考核抽查管理:县驻村办每月均会通过管理后台,对驻村队员的签到、考勤、日志信息上传、工作记录等进行抽查通报,通报结果纳入月考核的加减分项。
(三)QQ群的管理使用
1. 目前涉及驻村工作管理的有两个QQ群:XX县驻村工作业务群(XX5372375)、XX县驻村工作队长交流群(XX7209768)和XX驻村扶贫工作队群(XX7150772)。
2. 业务群:为便于驻村工作日常工作的开展,要求各乡(镇)分管驻村工作队的领导、乡(镇)驻村工作队长及负责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的业务员加入该群。
3. 工作队长交流群:为便于驻村工作队员的请假登记、外出报备、工作交流等,要求所有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均加入该群,工作队员的请假、外出等的报备,由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在该群内统一进行报备,驻村办安排专人登记。
4. 扶贫工作队群:要求全体驻村工作队员加入,主要用于工作交流。
5. 使用要求:三个QQ群均用于驻村工作管理的工作群,不得在群内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三、驻村工作队员考核工作
1. 驻村工作队员的考核采取以月考核为主,年终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县驻村办统筹,乡(镇)党委具体负责,派出单位密切配合。
2. 考核内容:日常工作(驻村情况、考勤管理、工作安排、履职情况、工作落实、民主测评5项)、加减分项(表彰奖励、亮点打造;通报批评、点名通报、考试未达标),除民主测评按年度考核外(20分),其它均按月考核。月考核总分80分。
3. 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的情形:(1)违法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2)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3)全年驻村时间少于200天的;(4)无正当理由离岗1次(含1次)以上的;(5)凡年度内被省、州、县三级督查组点名通报批评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4. 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称职的情形:受到免职撤换召回处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5. 年度考核不能评先评优的的情形:工作队员被召回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6. 月考核不予发放当月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的情形:(1)驻村天数少于17天且事假超过3天(不含3天)或出现旷工的;(2)存在《XX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广办通【2018】49号)中第十七条第(三)款至(十一款)情形之的;(3)当月月考核得分低于48分的(月考核总分为80分)。
7. 考核结果的上报时限:月考核在每月5日前(周末和节假日顺延)上报上月的考核结果,只要求上报汇总表(不改动格式);年度考核结果的上报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执行。
四、工作日志、信息的上报要求
1. 上报乡(镇)篇数:每个村工作队每周五以前至少上报乡(镇)日志和信息稿件各一篇,由乡(镇)业务人员收集归档并编发上报。
2. 上报县驻村办篇数:由各乡(镇)业务人员在各村工作队上报的基础上,筛选较好的日志和信息各一篇,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上报。
3. 云岭先锋手机APP的上报:每一位驻村工作队员每周至少上传日志和信息各一篇,每月至少有一次运用APP记录的工作动态开展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cb98dc7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6ecb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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