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19-05-12 22:11:3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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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党组(党委)负总责、党支部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对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负责人;党组(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支部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三、支部委员会在部门党组(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机关日常党务工作,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四、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结合单位中心工作,研究贯彻执行旗委、旗直机关工委部署的党建工作任务。

五、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四型机关”创建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努力转变作风。

六、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党支部班子。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的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单位领导班子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历史,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法律和业务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性,提高党员素质,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强化党内监督职能,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协助单位领导班子认真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和日常管理,努力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工作,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在部门党组(党委)、总支领导下,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对上级党组织负责。

二、建立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抓党建责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三会一课”,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使党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各位党员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负责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安排党支部的工作,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议,将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五、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及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根据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对本单位业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行政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本单位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等方面起监督、保证作用。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全体党员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

八、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工、青、妇的关系,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员管理,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机关每名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三、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研究近期支部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四、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传达支部决议,研究贯彻决议的措施。

五、每年至少上两次党课,对党员进行党建理论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

六、每年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机关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促进交流,统一思想,增进团结。

七、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八、适时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活动。

 

党支部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认真学习《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旗委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业务工作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学习形式。根据不同内容,采取支部书记领学、“干部讲坛”、聘请专家辅导、举办专题讲座、收看电教片、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进行。

三、学习时间。每周学习1次,时间2小时左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增加学习时间和次数。党员自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

四、组织领导。党员学习统一由党支部负责,要制定学习计划,按季度作出学习安排。政治学习由党支部负责组织,业务学习可由科室拿出具体方案,党支部组织学习。

五、管理办法。建立考勤簿,实行签到制。单位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学习。每名党员要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党支部书记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要向单位主要领导请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自觉补记学习笔记,补写学习体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抵制“四风”,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单位主要领导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教育党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五、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非组织活动。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七、每年开展一次党纪教育、廉政为民教育,增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严肃执纪的自觉性。

八、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九、树立勤政为民的思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吃、拿、卡、要”。

十、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遵守党纪国法,严禁利用职权为本人、配偶及子女谋取私利。

十一、倡导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认真踏实工作,抵制浮夸虚报、弄虚作假、哗众取宠的不良倾向。

十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贪占公物、行贿受贿,杜绝贪图享受的奢靡作风。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三、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及党员发展对象,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四、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党报、党刊及其他相关材料,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党课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及其他经常性教育,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党性修养。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两年评议一次。通过评议,对党员发挥作用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确定党员评议的等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和标准:根据党员的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和年度目标情况,按照党员标准确定,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分五步进行,即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

五、民主评议党员可结合工作总结、党支部年度目标考核、评先树优等工作一起进行。评议中除全体党员参加外,可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六、党支部要将测评和评议情况及时反馈给每个党员,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要进行宣传表彰,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视其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整改、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给予严肃处置。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保证质量、发挥作用”为方针,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入党申请人写申请一年以上根据其表现和觉悟程度,经党小组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后,确定为一般培养对象或重点培养对象。重点培养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三、进行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社区、公安、卫计、信访、纪检监察等六部门联合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四、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党的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能发展入党。

五、新发展的党员,应按要求实行票决制和公示制。

六、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自觉按月交纳党费。

二、党员应按规定数额交纳党费,个人自愿多交不限。

三、预备党员应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四、党支部每季度向旗委组织部交纳一次党费,设立党总支的,由党总支收齐各支部党费后,交至旗委组织部。党费收缴情况应向全体党员公布。

五、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依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等方面知识,带头钻研本职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党支部应制定教育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的思想理论、业务知识、党性党纪党风等方面教育。

四、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主题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普通党员、职工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党支部要做好新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加强教育培养,按照组织发展制度和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进党组织。

六、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按时交纳党费。工作发生变动要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

七、党支部每年要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两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长和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大引领”、“驻区单位进社区”等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各类爱心捐赠活动。

五、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93f39f1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5a1b11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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