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3-05-16 22:01: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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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重点工作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公司领导重要批示、公司重要工作的布

置、会议重要决定等重点工作按计划实施。

2.范围

适用于公司高层领导的重要批示、行政办公会议重要事项及其它重要事项的督查与督办。

3.定义

工作督办:代表高管层督促、跟踪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向高管层汇报、提出奖惩建议。

4.职责

4.1管理者代表负责重点工作的确认及督办结果的审核;此项工作纳入中高层的绩效考核中的重点工作。

4.2总经办负责督办事项的整理、组织相关部门跟进、向管理者代表汇报,提出处理建议报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

4.3责任部门:负责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承担相关责任;

4.4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提出建议。

5.内容

5.1.总经办负责将拟办的事项整理好,要求有明确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完成时间、检查人和要求等。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批准;

5.2总经办负责人将督办工作交由承办部门并组织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并向管理者代表或相关高层汇报。

5.3责任部门应把工作进展情况如实汇报并承担相关责任。

5.4总经办负责与责任单位做好工作总结并提出处理建议。

5.5其它需要协助的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6.奖罚

6.1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或工作不到位的,对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专项处理。

6.2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按要求完成出色的,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重点工作奖励,特别突出的专项奖励。

7.其它

7.1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cfaf254be23482fb4da4c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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