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2-10-24 13:45:13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及要求,为保障专升本招生考试正常实施,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计划

按黑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2012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院校招生计划》执行。今年我省本科院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总数约为我省2012年应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时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专科班)、普通高职(专科)的应届专科层次毕业生,由学校推荐。在校学习期间,按专业综合排名的前30%或参加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成绩合格者均可报名(持两证报名的考生不占报考30%比例数,须上报考生名单)。推荐生源质量好、数量多的院校推荐比例可适当放宽,推荐生源不足的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推荐条件,推荐考生名单必须在推荐高校内公示。

2.报名时间、报考费

报名时间:20111220日-29日,由各推荐学校受理报名。报名时考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50元。

3.信息采集

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由推荐学校负责。考生本人依据《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对接表》(附1)、《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附3)清晰、准确地填写《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2)。由学校打印《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4)交考生核对报名信息,考生核对无误签名后,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上报省招考办备案。

4.信息核对

考生本人要对《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立即更正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各推荐高校要加强报名信息的核对审查,报名信息一经国家注册不得更改。报考专业类别代码报考专业类别名称栏,由推荐高校按《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对接表》严格审核无误后盖章留存,装入学生档案。推荐高校错报、漏报引发的后果,由推荐学校承担。

5.数据上报、报考费上缴

各报名点要将报名信息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及《持双证报考专升本考生名单》电子版(附7)于2012110日前上报我办普招处。各报名点应上缴部分报考费(用途标注专升本)也于110日前汇至我办。

名: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号:502101040004565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哈尔滨银河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3261050218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

2012年专升本考试设外语(英、日、俄)公共课,分值100分;专业综合基础课(含两门专业课),分值200分。总分为300分。

2.考试日期、时间

2012318上午9001100外语;下午14001630专业综合基础。

3.取题及返卷

取题时间:315日。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返卷时间:318日-19日,地点:黑龙江大学阳光讲坛(学府路74号,由学府三道街北门进入)。各市(行署)招考办须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文件和国家有关的保密规定运送和保管试卷。按专业科目进行清点、捆扎。

4.考试实施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下,由市(行署)招考办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全省设若干考点。考试工作按《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推荐高校应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并将《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前下发,考生阅知签名后,回收保管。考试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认定与处理。考试结束后,市(行署)招考办上报《考生违规记录单》。对缺考考生,按下发的《普通高校考务管理程序》上报缺考信息。

5.评卷

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管理,承担评卷任务的高等学校设评卷点。评卷结束后,考生可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四、填报志愿

专升本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时间为:201231290015900。考生凭密码根据所学专业,按《201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院校招生计划》,登录黑龙江招考考试信息港,可填报两个院校相同专业志愿。

考生密码信封丢失或忘记密码,须立即与推荐高校联系,高校核实身份后,填写《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附6),传真给省招考办信息处进行补办。传真电话:045182376274

五、录取

1.录取时间、地点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实行局域网录取。录取日期49日-13日。录取地点:黑龙江招生考试大厦(哈尔滨市黄河路69号)。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2.投档办法

根据本科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所报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录取。

3.剩余计划征集

考生填报的两个院校志愿投档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我办将于410日-13日在网上公布剩余计划。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自由可投状态考生可凭密码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网上填报征集志愿。考生若第一次未填报志愿,征集志愿时网报系统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具体填报时间以填报征集志愿期间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为准。

4.入学审查

录取结束后,招生高校按录取名单发放《录通知书》。各推荐单位可到我办信息处提取考生录取数据,并负责组建考生档案,寄往考生录取的院校。招生院校在入学报到时,应审查新生本人与网上录取电子档案图像、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如发现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书面报我办普招处。

六、学制、学费、毕业证书

考生入学后有关学制、学费及毕业证书管理按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七、加强管理

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行署)招考办及有关高校必须高度重视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招考办要按普通高校考务工作规定严格、规范组织考试工作。各高校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的推荐办法,推荐办法要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并报省招考办备案。要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宣传工作,避免考生漏报。对考试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在推荐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顺利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bf54901eff9aef8941e06cc.html

《201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