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开学后防控工作预案

发布时间:2020-05-12 23:15: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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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开学后防控工作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能力和应对水平,及时有序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师生健康和幼儿园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1、开学报到时,要求幼儿进行路途有效防护,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对返园幼儿进行全面健康状况排查,对从疫区返园的师幼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园并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幼儿园卫生室要进行相应的跟踪指导。

2、建立幼儿晨午晚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晨午晚检工作,及时了解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做好晨午晚检记录,预防和控制疫情发生。

3、加强日常管理。一要强化园园管控,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园园,全面加强园园的清洁消毒。二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三要对幼儿开展健康教育、心理疏导。

4、按照开学前的准备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等工作。

5、按照幼儿园既定分工,持续加强对园外学习教师的管理,要求教职工做好自我防护,及时了解掌握幼儿的健康状况,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活动要果断进行调整。对出现发热症状或疫情的外出教师,要及时与幼儿园进行联系,按防控要求妥善安排就医治疗。

6、要预留出可能出现发热幼儿所需的隔离房间。

师幼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

(一)幼儿出现发热症状或疫情的处理

如果发现幼儿有发热症状时,要立即上报幼儿园,由园区派专人护送到发热门诊,并做好记录。发热幼儿经诊治回园后,按照医院大夫意见进行处置:或正常休养,或回家休养,或到指定的专门诊室进行治疗,并实行隔离等。

如果发热幼儿被医院留观并确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时,要立即启动下列程序:

1、由幼儿园通知家长,协同将幼儿立即送到发热门诊诊治,并第一时间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迅速隔离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3、对发病地点要及时实施消毒、封闭,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4、收集、整理、记录病人信息并报有关部门。

5、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研究、制定、实施隔离计划,组织完成消毒等工作。

6、做好被隔离幼儿的病情观察、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7、根据上级要求,上报后有必要的前提下实施闭班、闭园的措施

(二)教职工出现发热症状或疫情的处理

1、如教工出现发热症状,要立即到发热门诊诊治,并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报告。

2、在症状未消失及未被确诊之前,患者本人不能来园上班上课,不能接触其他教工、幼儿和到园园活动,应按规定在家隔离。

3、对有疑似症状但又拒绝就医的教工,要实行强制隔离、就诊。

4、教工一旦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参照幼儿类似情况的处理程序执行。

(三)园内其他人员出现发热和疫情的处理

园内其他人员出现发热和疫情的处理,参照教工出现情况的程序执行, 具体安排如下:

1、施工单位人员由总务处负责,园区配合。

2、超市、食堂等从业人员由所在园区负责。

3、其他人员,谁管理谁负责。不好确认的由后勤园长负责。

幼儿园要求全体教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 各项防控措施。各位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做到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 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对发生疫情存在瞒报、谎报的部门和个人,幼儿园将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2de6b9ebbf3f90f76c66137ee06eff9aff84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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