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中青年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修养的党政领导干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年继续在全省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经济学(经济管理) 法学理论 公共管理 政治与行政管理
二、报考条件
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两年以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周末不休息)。
、报名地点:省委党校求真楼一楼房,联系电话:、。
、报名者直接登录湖南省委党校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登
记表一式二份,由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于月日前交报名点,并同时交验下列材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个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及纸质版寸相片两张。
、报名者交报考费每人元。
四、入学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年月日在省委党校举行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考 试 时 间 | 月日上午 | 月日下午 | |
专 业 及 考 试 科 目 | 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 | 政治理论 | 现代管理学 |
法学理论专业 | 政治理论 | 法理学 | |
公共管理专业 | 政治理论 | 公共行政学 | |
政治与行政管理专业 | 政治理论 | 公共行政学 | |
五、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政治业务表现等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年月中旬发出,届时与报名点联系自取。
六、学制、培养方式和毕业
学制三年(年月—年月)。采取自学和到省委党校集中授课(每学期集中天左右,主要利用双休日)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取得党校学历,发给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
7、培养费
每生每学年的培养费为元(含教材资料费),入学注册时可一次交清或分学年交清。
八、各专业课程设置(暂定)
各专业公共必修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党性教育》、《毕业论文写作》。
其他各专业课程设置如下:
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
、必修课:《西方经济学》、《财务会计学》、《西方管理理论研究》、《资本论》选读、《公共财政学》、《现代企业管理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经济法专题研究》、《宏观经济管理研究》、《产业经济学》、《公共管理理论研究》。
、选修课:《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管理心理学》、《国际贸易研究》。
法学理论专业
、必修课:《法理学》、《比较宪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法学经典著作选读》、《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比较法总论》、《经济法学》、《人权法学》、《行政法学》。
、选修课:《法律社会学》、《环境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
公共管理专业
、必修课:《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行政伦理学》、《西方管理理论研究》、《人力资源管理研究》、《领导理论与领导艺术》、《公共政策研究》、《地方政府管理研究》、《行政法研究》。
、选修课:《公共事业管理》、《社会保障制度研究》、《非政府组织管理》。
政治与行政管理专业
、必修课:《政治学经典著作选读》、《政治学研究》、《国际政治研究》、《领导理论与领导艺术》、《当代西方政治思潮研究》、《行政管理学》、《行政伦理学》、《中国近代现代政治思想史》、《比较行政学》、《地方政府管理研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专题研究》。
、选修课:《行政法研究》、《公共管理研究》、《公共关系学》。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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