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丧事

发布时间:2019-03-07 10:27: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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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丧事

备案登记表

说明:此表需在丧事结束后15日内报告。县处级在职干部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和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备案,市直部门科级及其以下干部向本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报告备案,各级离退休人员在其工作关系所在单位报告备案。

贵州省铜仁第一中学工会

就崇尚礼仪、文明办酒致全校教职工的倡议书

(20163月)

广大教职员工:

崇尚礼仪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宴请客人是我国的传统习俗。目前,随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职工人数逐年增加,过去传统的办酒请客范围已不适应需要。为倡导和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根据《铜仁市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管理办法》(铜委办字〔201513 )规定,现就崇尚礼仪、文明办酒倡议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执行铜委办字〔201513号文件:操办范围只能为本人及子女(含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初婚的婚事,本人及配偶父母(含具有抚养义务的养父母)的丧事。婚嫁酒席限一天一地办理,单方办理不得超过20200,双方同城合办不得超过30300人;丧葬事宜不得超过30300人。婚嫁酒席实行事前申报,丧葬事实行事后报告。

二、规范邀请范围倡导从2016年起,婚嫁酒席的请柬或短信,从事教学的同志可在所在年级组、教研组送发,兼有行政职务的可扩大到所在处室内分发;从事教辅的同志可在各处室间分发;曾有礼尚往来,或是老乡、同学、亲朋以及私人感情较好的,可酌情发送;受邀对象属双职工的发一方即可,双职工操办酒席比照上面范围送发。丧葬事宜的短信或讣告,可由校工会或校办公室统一发布,去或不去随本人意愿。属受邀范围但未收到邀请,或收到邀请未能赴约的,要换位思考相互体谅。

三、倡导随礼不就餐。考虑学校离城较远,酒席办理多在主城区各宾馆酒楼,以及学校工作特殊性,为厉行节约、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倡导随礼不就餐。

四、倡导礼轻情意重。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礼金原则上不超过200元。具体情况也可根据个人收入、私人情感、是否曾有人情往来、物价水平以及其它因素灵活处置。

让我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厉行节约为荣,以移风易俗为荣,争做文明新风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实践者,为把百年名校、人文铜中建成和谐家园而共同努力。

铜仁市规范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管理办法

为深入整治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巧立名目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遏制大操大办各类酒席不良风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全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干部)。

第二条 操办范围。本人及子女(含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初婚(含一方初婚,另一方再婚)的婚事,父母(含具有赡养义务的养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的丧事。

第三条 操办规模。婚嫁酒席限定一天一地办理,单方办理不得超过20200人,双方合办不得超过30300人。丧葬事宜不得超过30300人。

第四条 备案报告。操办婚嫁酒席实行事前申报,操办丧葬事宜实行事后报告。

(一)事前申报。凡办理婚嫁事宜的,须填写《铜仁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事备案登记表》(附件1),事前15日内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面申报。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登记表送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备案。

(二)事后报告。操办丧葬事宜结束后15日内填写《铜仁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丧事备案登记表》(附件2)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登记表报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备案。

()报告要求。同一家庭中多人适用报告规定的,由职务最高的人员报告;同时有在职、离岗、退休人员的,由在职人员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规模、参加人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未经报告私自操办或报告不实,超过规定的操办规模、操办范围,一律按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处理。

纪律要求

严禁操办除婚丧事宜以外的任何酒席。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借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操办婚丧酒席敛财,收受礼品、礼金。

严禁同一事由通过分批次、多地点、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严禁以喝茶、吃粉等方式暗地收送礼金。

严禁本人或授意他人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请帖、口头通知等形式,邀请与行使职权有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参加酒席并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有效支付凭证等。

严禁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报销操办婚丧酒席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严禁使用本单位、下属单位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车、公物或违规占用其它公共资源。

严禁在操办婚丧事宜中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

严格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本单位发生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问题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问责。现场查处违反规定操办酒席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配合调查人员亲临现场共同处理。

严格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明察暗访。因监管不力,所在部门或单位干部职工发生违规操办酒席被查处的,除追究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

严格责任追究。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操办酒席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收缴礼金;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规范村居酒席。各区县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指导村(居)委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和整治以婚丧等事宜操办酒席行为。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共铜仁地委下发的《关于严禁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在迁居、子女升学等事宜中操办酒席的规定》(地发〔199921号)、《关于严禁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子女升学迁居等事宜中操办酒席的补充规定》(铜党发〔200313号)同时废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5695b93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8ee9b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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