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安科技集体股权属引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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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安科技集体股权属引发争议
如果打开深锦兴后更名为赫赫有名的亿安科技九八年度以前的历次公告,细心的投资者就会发现,公司主要股东一栏中,深圳天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为深圳天俊实业集体股赫然在目。
尽管自九八年度中报开始,深圳天俊实业集体股已被悄然替换成深圳天俊实业工会持股,但从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当时出具的登记证明来看,仍将工会持股部分认定为集体股性质。
截止今年630日,深圳天俊实业工会仍持有亿安科技股份506余股,如果按深圳天俊实业工会前两次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深锦兴股份计,目前所持股份价值也在1500万元以上;而随着亿安集团入主为深锦兴带来的光明又诱人的前景,目前506万股股份的价值早就水涨船高。正是这部分数额庞大和价值不菲的集体股,其权利归属方向的争议却持续数年,直至今日仍未水落石出……
在亿安科技成为今年证券市场振肩而呼的角色之后,其抖落而下的历史尘埃令市场注目。缘起争议生变

冲突悬念法律观点缘起
事情得追溯到1989年。
是年81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成立深圳锦兴开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府办[1989570号,拟组建的深锦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股本构成为国家股由粮油食品进出口分公司认40000股,共计400万元,占总股份的40%;集体股以粮油食品进出口分公司结存的奖励基金认购30000股,共计300万元,占总股份的30%;食出公司职工可购30000股,共计300万元,占总股份的30%。做为当时隶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对外贸易集团公司的深圳粮油食品进出口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食出公司,积极响应深圳市政府上述文件对集体入股要求,专门于19902月制订了《深圳市外贸集团粮油食品进出口分公司关于集体投资股份公司方案》内文所称股份公司专指深锦兴——者注。
该方案首先明确集体入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奖金结余部分;其次确定集体投资的股份,归集体所有,由集体所取得的效益,必须分配给集体成员共同享受;集体股权应属于集体股东所有,凡属集体成员均为集体股东,在股份公司进行集体股成员登记,建立集体股成员名卡,并发给集体股东登记证,代替股票,明确股权资格,集体股东登记不能上市,买卖、转让和继承,以维护集体股的完整性;再次确立集体股股权的分配原则11987

12月止公司在职职工,均有享受分配的权利;2以考勤百分制的分数,计算分值,来确定集体成员的应占份额;3以考核经理任期目标的完成情况,来确定集体成员的分配比例。
第四,该方案强调本期集体投资股金,一经分配完毕,永恒不变,凡调离公司或被解雇和发生死亡的职工,一律在集体股股东卡除名,取消股东资格,同时收回股东登记证。其所占的股份,全部转作公股。
此外,方案规定拟由职工群众选出工会主席为集体股当然代表,作为董事参加股份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代表的一切权利。
可以说,深圳食出公司1990年制订的这个方案,其中有关集体股股金的性质、分配原则和管理方式等内容,成为日后公司与员工各执一辞的根据。
随着深圳食出公司方案的实施,邓文生等400多位员工成为深锦兴集体股持有人。
19907月,在深锦兴签发的《集体股东登记证》上,集体股依事先确定的比例份额据此登记在个人名下。
199257日,深锦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在其《上市公告书》中,公司指出由于计划不周,超计划发售个人普通股股票179145股,因此个人股共发售了479,145股,计4791450元,为解决这方面的矛盾,经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个人股超出部分在内部调整,把集体股原30万股调整为120,855股,计1,208550元。
集体股调整后,与原来之差额1791450元暂作集体基金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9c35469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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