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专员

发布时间:2019-03-10 22:01:5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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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专员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喀署发[2008]88

【发布部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08.08.12

【实施日期】2008.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专员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喀署发[2008]8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地直各有关单位:

为明确职责,经行署研究,对行署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了分工。现将行署专员、副专员、专员助理的工作分工予以印发,以便工作联系。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专员助理工作分工

专员艾克拜尔·吾甫尔 全面负责行署的领导工作。分管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编办、人事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审计局、监察局。

常务副专员黄三平 协助专员负责行署常务工作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事、监察、审计、公安武警、边防工作。分管行署办公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6c223bc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a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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