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60年大事记
1954年7月20日至25日,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改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迄今,这个全国最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经走过了整整60年的发展历程。值此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之际,将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年来经历的影响历史进程、值得时代记录的大事件进行盘点。
〉1954年7月20日―25日,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改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简称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1955年12月27日,毛泽东主席对介绍浙江省平湖县新仓供销合作社与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经验的文章作出批示,指出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应当普遍推行。
〉1956年6月25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北京召开第五次农村私商改造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对各种组织形式的具体政策和规定。
〉1957年5月10日,国务院批复财政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报告,同意把原来的所得税税率和所得税附征率合并简化为全
>>>>额累进五级综合计算税率。
〉1958年3月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城市服务部合并,改称第二商业部。6月8日,中共中央同意《关于两个商业部合并问题的请示报告》。6月30日起,第一、第二商业部合署办公,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与同级商业部门合署办公。
〉1959年9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商业部门除了大力组织收购、供应,召开各级物资交流会以外,还必须积极组织和指导集市贸易,沟通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人民公社多种经济的发展,活跃农村经济。
〉1960年2月22日,国务院同意商业部《关于改进农村人民公社商业管理体制的意见》。
〉1961年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供销合作社几个问题的通知》,决定恢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1962年3月28日,周恩来总理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一切国营商店、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和合作商店,要切切实实为城乡人民的生活服务,为农业和工业生产服务。
〉1963年8月30日,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作出《关于认真推广和学习石板岩供销合作社勤俭办社经验的决定》。全国总社号
>>>>召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石板岩供销合作社艰苦奋斗、勤俭经营的革命精神;学习从群众需要出发,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社会主义经营思想;学习依靠群众,坚持民主办社的方针。
〉1964年1月10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同志在全国供销合作社计划会议上作了《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为160万职工的革命化而奋斗》的报告。报告指出,为贯彻毛主席提出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这个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供销合作社进行自己工作的时候,在经营方针上,必须按照“产、供、销”的顺序办事,在企业管理上,必须按照“人、物、财”的顺序办事。
〉196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废旧物资工作情况的报告》。批示要求各地加强领导,生产部门要充分利用,科学研究单位要配合供销合作社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10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根据李先念传达刘少奇的指示,将土产废品局改组成副业生产指导局,集中力量,大抓农村副业生产工作。
〉1966年3月29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政治部发出《学习北京市供销合作社主任杜逢明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供销合作社系统全体干部和职工,认真地学习他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丢掉“官架子”,背起背篓,上山下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同基层干部和贫下中农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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