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3] 6号
中华女子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课程考试管理流程要求。本学期将采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考试管理,具体操作流程见下表:
课程考试管理操作流程
管理流程
具体步骤
1.根据开课计划列出课程
课程考试管理
2.确定需要出卷考试的课程
维护考试安排
3.进行考试课程的系统维护(时间、班级、地点) 4.检查是否冲突和漏排 5.发布考试安排
维护监考 输出考试安排
1.确定监考人数,指定监考教师 2.检查监考安排 公布全校考试安排
(二监考教师编排。监考教师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包括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场次安排。原则上每天安排一科考试。考试科目不多的专业,每隔一天安排一科,最后一天(7月12日)要求所有专业均安排考试。
(四)非笔试科目的报送要求。本学期非笔试科目要求按照附件1的格式上报相关信息。
(五)报送时间。公共基础课程考试安排报送时间为5月8日之前,专业课程考试安排报送时间为5月10日之前。
二、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7月1日起至7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 9:00—11:00 下午14:00—16:00 (北校区下午13:00—15:00) 三、试卷管理
(一)试卷命题。各二级学院、系、部要重视试卷的命题工作。教师要严格按照《中华女子学院有关考试工作的规定》的要求进行试卷命题。
(二)试卷印制、发送。本学期试卷仍然采取统一管理模式,要求各二级学院、系、部于5月22日前,将试卷的电子版和文字版(A、B试卷及参考答案均要求标注页码)
及试卷印制单(加盖系章)各一份送交学籍科统一印制保管。试卷印制、发放管理流程见附件2。
未能按时上交试卷的,试卷的印制和保管将由各二级学院、系、部自行负责。
四、监考管理
(一)监考安排。原则上一个考试班不超过60人,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老师。任课教师担任主考。主考教师要遵守监考守则,要求主考教师考试过程全程在场,以便解决试卷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女子学院《监考守则》,对考生要严格管理和要求,考试完毕后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各二级学院院长、系、部主任和教学秘书不担任监考教师。
(二)考场纪律。各二级学院、系、部对考试纪律要作为重点来抓,在期末考试前对教师进行监考培训。要求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重申《中华女子学院考场纪律及违纪处分办法》,让学生了解学校相关的违纪处分规定。
(三)领导巡考。期末考试期间,学校领导,教务处及二级学院、系、部主要领导将到考场巡考,了解考场纪律情况。
(四)作弊处理。考试中出现学生作弊,请监考教师及时上报作弊情况,填写“考场记录单”、“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要求考生和监考教师签字。 在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场记录单”和“中华女子学院考试考生违规作弊情况登记表”交开课系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交到学
籍科,学校在第一时间通报学生作弊情况。
五、成绩管理及相关事宜
(一)要求任课教师原则上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同时将学生成绩的文字版报送各有关二级学院、系、部办公室,并登录教务系统,输入成绩。
(二)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教学秘书及时检查并校验任课教师的成绩录入情况及正误,以保证教务系统自动生成学籍总表成绩的准确性。如有错误,填写“中华女子学院成绩更正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修改。
中华女子学院教务处
2013年4月28日
附件1:
非笔试课程登记表
二级学院、系、部: 专业
年级
科目
任课教师
考试形式
制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