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五色定理证明的归纳法
记L[i,j]表示i色和j色交替出现的一条路。
记G[i,j]表示由着i色和j色的顶点的导出子图。
对顶点n做归纳。
1. 当n<=4时,显然可四色着图。
2. 假设当n=k时,可四色着图。于是当n=k+1时,记图中的一个<=5度的顶点为v。,去掉v。,则剩余k个顶点,根据归纳假设,剩余的k个顶点可用四种颜色着色。
● 当与v。相邻的顶点的着色总数不超过3种时,v。着剩余的第四色。
● 当与v。相邻的顶点的着色总数为4时,有以下两种情况:
(a). d( v。) =4,如图1所示。
图1
图中1,2,3,4代表顶点所着的颜色。当上图中着1,3的顶点之间不存在L[1,3]时,上图中着3的顶点与着1的顶点不在G[1,3]的同一分支中,可将上图中着3色的顶点所在分支中1与3两色调换,于是v。可着3色。当上图中着1,3的顶点之间存在L[1,3]时,着2,4的顶点之间必不存在L[2,4],同理可将上图中着4色的顶点所在分支中4与2两色调换,于是v。可着4色。
(b). d( v。) =5,必有一种色着了两个顶点。这两个着同色的顶点要么相邻,要么相隔一个顶点(或两个顶点)。不妨设这两个同色顶点都着2色。当这个同色顶点相邻时,如图2所示。证明方法同(a)。
图2 图3
当这两个同色顶点相隔一个顶点(或两个顶点)时如图3所示。若上图中着1,3的顶点之间不存在L[1,3]或着1,4的顶点之间不存在L[1,4]时,证明方法同(a)。上图中着1,3的顶点之间存在L[1,3]且着1,4的顶点之间存在L[1,4]时,被L[1,3]和v。组成的环包围的着2色的顶点与着4色的顶点必不在G[2,4]的同一分支中,于是可将着2色的顶点所在的分支中2与4色调换,使2着4色,同样被L[1,4]和v。组成的环包围的着2色的顶点与着3色的顶点必不在G[2,3]的同一分支中,于是可将这个着2色的顶点所在的分支中2与3色调换,使2着3色,于是v。可着2色。
扩大环着色法
1.在图中找到一个内部没有任何顶点的三角形,三个顶点着三种色。如果没有补充一个,再进行着色。于是构成一个环。
2. 不断将环外的顶点扩到环上,若要扩的顶点仅与环上的一个顶点相连,则将其再与环上另一个顶点相连。在已着色的区域的边界上的顶点相连构成一个环,每扩进一个顶点,调整着色情况,始终保持环上的颜色数不多于3种。此时扩进的顶点最多与三种颜色相连,可着第四种色,然后调整使所成的新环上的颜色数为3种。这样就可4着色。具体方法如下:
A.若新扩入的顶点只与环上的两种颜色相邻,就将此顶点着环上的第三种色。此时新环上仍只存在3种颜色.不必调整。
B.若新扩入的顶点与环上的三种颜色相邻,将此顶点着环上没有的第四种色。此时环上可能已存在4种颜色。不妨设原环上的三种颜色分别为1、2、3。新扩入的顶点着色4。与色4相邻的三色中必然有一种色在环内,不妨设为色1。如下左图所示。
若不存在一条路L[4,1]或这条路中的末端着色l的顶点不在环上,则调换4,1。这样环上就成了1、2、3三种颜色了。若存在一条路L[4,1]且这条路中的末端着色l的顶点在环上,
此时将这条路中的某个顶点v。(不包括这条路的两端的顶点)的着色去掉,则在G[1,4]中,在新扩入的顶点所在的联通分支将4与1色调换。于是环上的颜色就仅为1、2、3三种了,最后再给v。着色。如果有多条这样的L[4,1],则都照此处理。
下面用归纳法证明v。可用4种颜色中的一种来着色。
当d(v。)<=3时,显然可用4种颜色中剩余的颜色来着色;
假设当d(v。)=k时,v。可用4种颜色中的一种来着色。那么当d(v。)=k+1时,去掉与v。相连的一条边(记去掉的这条边的另一个端点为v',此时d(v。)=k,由归纳假设可知,v。可用4种颜色中的一种来着色,不妨设v。着色4,其他与v。相邻的顶点除v'外分别着1、2、3中的一种。若v'着色为1、2、3中的一种,则着色完成;若v'着色为4,此时就需调整v'的着色。
若与v。相邻的顶点之间存在与v。一起包围色2的L[1,3]或包围色1的L[2,3],如上右图所示,则在G[4,2]或G[4,1]中将v'所在的联通分支中的着色4与2或4与1调换。这样着色完成。
若与v。相邻的顶点之间不存在L[1,3]且不存在L[2,3],则可将3换成或2,于是v。着色3。这样着色完成。
于是v。可用4种颜色中的一种来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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