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行医、伪造病历的案例分析>>>>
裁判结果:>>>>
某门诊部承担60%的民事责任,赔偿622711元。>>>>基本案情>>>>:
某门诊部为个体诊所,经营者为张某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范围不含精神类疾病科目。2015年5月26日12>>>>时,患者谢某君因生育后出现抑郁症状,在亲属李某艳陪同下,>>>>乘出租车前往门诊部>>>>就诊。因患者不愿下车,经李某艳拨打门诊部电话,门诊部医生下楼>>>>为在出租车上的患者诊治,诊断患者为抑郁症,开出“脑舒通”胶囊等四种药物,李某艳支付医疗费640>>>>元。根据医嘱,谢某君即时口服>>>>两粒“脑舒通”胶囊,随后在出租车上沉睡,呼之不醒。李某艳发现谢某君昏睡,数次拨打门诊部电话求助,>>>>接线医生告知是正常药物反应,不需要叫救护车。谢某君当天下午约17时在家中死亡。>>>>
关键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经营者张某达承认为患者开出氯氮平或者含有氯氮平的药物。>>>>
视听材料:>>>>李某艳与门诊部接线医生当天的电话录音材料显示患者服用了氯氮平。>>>>
书证:门诊部提交了患者的《门(急)诊通用病历》1>>>>本和《医疗机构统一处方笺》2份。>>>>
鉴定意见:>>>>死因认定,谢某君在患有窦房结、房室结中度脂肪组织浸润等病理基础上发生猝死。
>>>>生效判决认为:>>>>
某门诊部伪造病历资料、未取得精神病诊疗许可超范围执业、>>>>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诊疗规范,应推定有过错,>>>>且其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应承担民事责任。>>>>
作者分析>>>>
伪造病历的认定:>>>>
>>>>病历记载药物为“脑舒通”与真实药物“氯氮平”不一致是病历造假认定的关键,实务中即使病历为医方后来补充,>>>>如记载与真实情况相一致也不当然认定病历造假。>>>>
违法违规认定>>>>:
超范围行医、伪造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