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铁路护路

发布时间:2011-10-12 09:10: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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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构建平安铁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畅通安全,确保我市创成平安铁路示范县(市、区)”,经研究决定,5月份开展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和《2010年全镇铁路护路联防暨平安铁路县(市、区)创建工作意见》文件精神,以保行车、保人身、保牲畜为目标,在铁路沿线各学校、村(社区)集中开展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为上海世博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由镇综治办、镇护路办牵头负责,由铁路沿线各村、社区、镇教委办、派出所及本镇各相关媒体分别组织实施。

    三、宣传形式

    1、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主流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报道全市平安铁路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重大事项、大型活动和专题新闻。

    2、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全方位架构创建工作宣传阵地,着力提高全体市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程度,增强全民的护路意识。

    四、宣传内容

    1、《致铁路沿线群众、中小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的一封信》。

    2、《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尤其要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五、三十六等条款。

    五、工作措施

    1利用宣传载体,开展广泛性宣传。通过编发简报和新闻稿件等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法制课等形式,面向全市开展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活动。在铁路沿线学校、村庄、街头、闹市等地段悬挂宣传横幅,在重要路段设立警示牌、警示语,在沿线村设立法制宣传栏和刷写固定宣传标语,对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切实解决部分群众对铁路护路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培养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护路的社会责任感。

    2抓住重点对象,开展针对性宣传。沿线各村、社区要深入大牲畜养殖户、五残户、废品收购点、暂住户和有前科劣迹人员等重点户中进行针对性宣传,逐一签订责任状,明确专人看护,防止造成大牲畜及痴呆聋哑傻人员上路,发生不必要的伤亡;防止违法、违规收购铁路设施、设备,减少偷盗、破坏铁路设备的可能性;预防流动人口和有前科劣迹人员偷盗、破坏铁路设施、设备,保证行车安全。

    3突出中小学生,开展经常性宣传。扩大法制教育的宣传面,铁路沿线各村、社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宣传。请法制副校长讲授爱路护路方面的知识,以知路爱路护路和自我防范意识为重点,做到三不漏,即: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学生、不漏一个学生家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采取小手牵大手、以案说法、法制演讲比赛、组建义务宣传队等多种形式,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自觉爱路护路。

    六、工作保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这次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纳入年度护路工作考评内容,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目标或宣传效果不理想的单位,将通报批评。要树立全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整合各方力量和各种资源,加强协调配合,优势互补,实现联防联治,增强铁路沿线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爱路护路意识,进一步推动我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上新的台阶。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知路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2创新机制,注重实效。要结合本地突出的铁路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使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经常化、规范化,从而有效预防涉路案件的发生。

    3认真总结,巩固成果。在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各镇要及时上报信息,加强宣传,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于610前报镇综治办,同时做好给类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备上级检查考核。对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涌现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要及时进行通报表彰。

附件:1、致铁路沿线群众、中小学生、机动车驾驶员的一封信

    2、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摘录

                          

                             00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

致铁路沿线群众、中小学生、机动车驾驶员一封信

铁路沿线群众,中小学生、机动车驾驶员: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为了您和铁路的安全,请严格遵守《铁路法》和有关铁路安全规定:

    一、不要爬、钻防护栅栏进入铁路,更不要破坏防护栅栏。

    二、不要在铁路上行走、坐卧、玩耍和在非通道处穿越铁路。

    三、不要在铁路上铺设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

    四、不要钻、跳、爬乘列车和击打列车。

    五、不要在铁路上放置障碍物,不要偷盗、拆卸、破坏铁路沿线任何设施设备。

    六、不要在铁路沿线两侧二十米以内和防护地内放牧。大牲畜(牛、马、驴、羊等大牲畜)不能穿越铁路。

    七、不要在铁路两侧300米内升放风筝、气球等物品,更不要向供电接触网抛掷任何物品。

    八、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时,请您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通行规定,不要抢越。盲人、聋人、学龄前儿童,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和精神病患者,横越铁路无人看守道口时,必须有人护送。

    九、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最高时速不准超过二十公里,大、中型拖拉机不准超过十五公里,小型拖拉机不准超过十公里,并不得在道口内超车或停留。

    十、机动车通过道口装载货物高度不得超过4米,长大货物不得高举通过,必须横向通过。

    十一、车辆、行人在站台上避让快速列车时,必须距站台边缘2米以外,在地面必须距钢轨3米以外。

 

 

附件二: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四十七条 禁止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和人行过道。

第五十一条 禁止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对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

第五十二条 禁止在铁路线路两侧二十米以内或者铁路防护林地内放牧。

第六十二条 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或者铁路线路上的器材,危及行车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八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第三十六条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3、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第五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二)扰乱铁路运输调度机构、运输指挥部门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

  (三)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及路基、护坡、排水沟和防护林木、护坡草坪;

  (四)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五)击打列车;

  (六)擅自移动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

  (七)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和安全标志;

  (八)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平交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九)在未设置行人通道的铁路桥梁上、隧道内通行;

  (十)翻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和标桩;

  (十一)开启、关闭列车中货车阀、盖及破坏施封状态;

  (十二)开启列车中集装箱箱门,破坏箱体、盖、阀及施封状态;

  (十三)松动、解开、移动列车中货物装载加固材料和加固装置;

  (十四)钻车、扒车、跳车;

  (十五)从列车上抛扔杂物;

  (十六)非法出售或者收购铁路器材;

  (十七)其他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第六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在埋有地下光(电)缆设施的地面上方进行钻探,堆放重物、垃圾,焚烧物品,倾倒腐蚀性物质;

  (二)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1米的范围内建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在地下光(电)缆两侧各1米的范围内挖砂、取土和设置可能引起光(电)缆腐蚀的设施;

  (四)在设有过河光(电)缆标志两侧各100米内进行挖砂、抛锚及其他危及光(电)缆安全的作业;

  (五)其他可能危及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处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违法的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人身伤亡是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干扰、阻碍事故救援、铁路线路开通、列车运行和事故调查处理的,对单位,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铁路管理机构处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铁路管理机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铁路管理机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铁路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中县学校

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生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爱路护路意识,减少铁路路外伤亡事故,根据我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部署和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会议精神,制订《资中县学校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铁路护路工作部署,建立学校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机制,通过深化创建“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和争当“铁道小卫士”活动,加强学生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爱路护路意识,减少铁路路外伤亡事故。

二、目标任务

使学生懂得铁路护路常识(附:铁路护路七字歌、铁路护路“不字歌”),不在铁路上玩耍,不在铁轨上行走,不向行驶的火车投掷石块,不破坏铁路设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铁路沿线的中心学校争创“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示范学校” 和学生争当“铁道小卫士”。2009年,要使两所中心学校达到省级“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示范学校”标准。

三、组织领导

为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吴向东 县教育局副局长、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成员:陈启强 水南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

周小兵 板栗桠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

邹快中 归德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

兰罗利 顺河场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

邓佐俊 甘露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

陈秀贵 明心寺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

银山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

董志才 双河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

李成勇 宋家镇中心学校分管安全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保股。主任由傅能雪兼任。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所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集中的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每个班级每学期办一期铁路护路宣传板报,每个班级每周开展一次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每所中心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铁路护路专题活动。

2、开展铁路事故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身边发生的铁路伤亡事故和当前各地发生的重大铁路事故,向学生进行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爱路护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通过学生向自己的家人、亲戚和邻居开展铁路护路宣传,自觉遵守铁路安全规定。由一人带动一户,一户带动一片,一片带动一村,一村带动一乡,形成全社会重视铁路安全,主动维护铁路安全的良好氛围。

4、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流动红旗”活动。在每一个年级设立“安全流动红旗”一面,学校根据班级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学生检举他人违章违纪、学生违章违纪等情况综合评比出“铁路护路宣传流动红旗”。每月流动一次,对获得“流动红旗”的班级给予表扬。让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到安全员或铁道小卫士活动中去,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荣誉感,敢于管理,勇于管理,营造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5、开展征文活动。组织三年级以上学生开展以“铁路护路”为主要内容的征文活动。通过开展征文活动,使学生懂得铁路护路常识,提高学生的铁路护路意识。

6、按照四川省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创建“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和争当“铁道小卫士”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创建“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和争当“铁道小卫士”活动。

五、活动要求

1、明确责任。全县铁路沿线学校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由教育局负责,各学校则由分管安全副校长负责,各班级由班主任负责。

2、建立台帐。各学校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以下台帐

1)各班级学生上学、放学途经铁路、穿越铁路的学生名册;

2)各班级每周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的记录;

3)违章违纪学生的记录和批评教育的记录;

4)检举他人违章违纪的学生记录;

5)学校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的记录。

3、总结经验

各学校要将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年终将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上报教育局安保股。

4、督促检查

县教育局和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铁路沿线学校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对活动不落实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要进行批评,对造成铁路事故的学生和所在学校要追究责任。

附:铁路护路七字歌

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爱路护路七字歌

社会经济大发展,铁路畅通最关键;爱路护路是义务,人人都把任务担;

沿路周边五华里,乡村居委街道办;单位厂矿和学校,各行都把责任签;

成立护路领导组,配置护路四大员;职责任务要明确,制定措施和方案;

专职护路有队伍,兼职队伍要赔全;各项工作有创新,专项活动常开展;

工作例会常坚持,加强巡逻值好班;档案资料有记录,规范要求全完善;

路段管理责任制,桥涵叉道更关键;开车放鞭立保证,五残人员有人管;

铁路设施看管好,发现隐情速报案;没线废品收购点,经常整顿勤查验;

交叉道口设标志,横道设置防护栏;一停二看三通过,人车双方都安全;

路基两旁到两边,不去散布和晨练;禁取土石和采矿,不乱堆放不搭建;

涉路纠纷常排查,及时调处消隐患;重大问题速报告,严防激化酿事端;

护路常识要普及,爱路护路常宣传;严格执行铁路法,依法治路强治安;

路地联防协调好,共建平安铁路线;人民铁路人民爱,护好铁路促发展。

 

爱路护路“不字歌

爱铁路 保安全 铁路法 学仔细 过道口 不着急 不抢行 不钻杆

列车过 不击车 不哄抢 不扒车 列车停 不围车 不叫卖 不钻车

道心上 不玩耍 不行走 不乘凉 路基旁 不放牧 不晨练 不采石

不捡炭 不取土 不乱倒 不搭建 钢轨件 不能卸 不偷盗 不买卖

防护栏 不破环 不爬越 不涂抹 毁铁路 法不容 酿苦果 终自偿

惜铁路 如生命 护铁路 齐创建

 

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三字经

爱家乡 爱铁路 爱公务 互尊敬 互帮助 互勉励

铁路通 百业兴 人民兴 铁路法 闹闹记 永遵循

铁路线 不毁路 不闹事 铁路旁 不乱采 不乱堆

搞创建 党政抓 领导带 创走廊 全民动 联队防

要稳定 先宣传 再教育 要平安 综合治 多手段

走廊内 治安稳 运输畅 保铁路 维治安 任务重

铁卫士 尽义务 做贡献 勇斗邪 勇开创 勇争先

不怕苦 不怕累 讲奉献 为国家 为人民 立新功

 

爱路护路小常识

四要:

要爱护铁路设备设施;

要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要积极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要检举揭发危害铁路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不准行为:

不准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不准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取土、挖砂、挖沟;

不准在铁路下实施采空作业;

不准在铁路线路安全区保护区内堆放、悬挂物品;

不准在铁路两侧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了望的树木及其它植物;

不准盲人、聋人、学龄前儿童、行动不便的老人、伤残人员和精神病患者独自穿越铁路,通过铁路时必须有人护送;

不准在铁路两侧烧荒;

不准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

不准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排水,倾倒垃圾及其他有害物质。

 

十二不要:

不要在铁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

不要抢越铁路道口;

不要在铁路线20米内放养牲畜和打?农作物;

不要攀爬高压电线杆;

不要在铁路上放置障碍物;

不要穿越铁路隧道、桥梁;

不要在未设平交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上通过;

不要擅自进入铁路站区围车叫卖、兜售食品物品;

不要在铁路站区和铁路沿线逗留、游玩、穿越和捡拾物品;

不要拆除、移动铁路路材、路料及设备设施;

不要用石块或其它物品打击运行列车;

不要钻车、扒车、跳车和无票乘车。

关于在万华岩镇在铁路沿线中小学校开展“我承诺·我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方案

 

 

各党支部、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201022423时,洛湛铁路湖南娄(底)益(阳)段宁乡县境内发生一起意外伤亡事故。由襄樊开住广州东的K935次旅客列车行驶至洛湛铁路横市站至老粮仓站区间K49+50M处一铁路桥时,撞上了正在线路上饮酒聚会的学生,造成2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其中1人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引起省委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铁护组有关成员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悲剧重演。近年来,铁路沿线时常发生时小学生铁路交通事故,去年就发生了“3.12”事故。另外,中小学生拆卸铁路器材、石击列车、放置路障等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行为也时有发生,铁路沿线中小学生安全意识较差,法律意识淡薄。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区铁路防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部署,决定于20104月在全镇铁路沿线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为了搞好这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我承诺·我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使《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铁路安全常识深入中小学生心中,使广大中小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观念进一步强化,爱路护路、从我做起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弘扬,最大限度减少直至杜绝中小学生??小手牵大手”,宣传教育学生家长,在铁路沿线形成良好的爱路护路氛围。

二、组织领导

镇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承诺·我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治办主任雷石瑜同志兼任主任,邓杨飞、罗国文、李宏忠、周斌为副组长,杨波、陈中山、赵红星、王双鹊、杨天勇、贺磊、王小安、李本辉为成员,办公室设镇综治办。

三、活动步骤

“我承诺·我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阶段(201041日至7日)

各单位的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协同教育部门、团委、铁路公安机关成立“我承诺·我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在共同排查隐患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二)活动实施阶段(201048日至425日)

各级护路组织、教育部门、团委、铁路公安机关面完成“十个一”的活动任务。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426日至30日)

开展活动督查,表彰优秀组织单位,鞭策后进,评选表彰优秀手抄报,着手建立沿线中小学生的爱路护路长效机制。

四、活动任务

完成“十个一”的活动任务。

(一)举办一次有影响的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媒体宣传仪式,起到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启动仪式。

(二)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由护路办牵头,教育部门、铁路公安机关、沿线乡村、专业护路队员、义务护路中心户积极参与,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有可能发生中小学生铁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路段。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自己能整改的迅速组织整改,自身整改有难度的,视其难度,分别告知当地党委政府、上级部门、路地有关部门、相关铁路管理机构。

(三)每名中小学生签一份爱路护路《承诺书》。

(四)每名学生家长在学生的《承诺书》上签名并承诺“要求子女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同时承诺“监督子女履诺”。

(五)给每一名签承诺书的学生免费发一本印有宣传爱路护路意义、“3.12”“2.24”事故、铁路法律法规的作业本。

(六)每个学校每个班上一堂“我承诺·我护路”法制课。要组织辖区内的护路干部和铁路公安民警给铁路沿线中小学生上一堂法制课。法制课以爱路护路的重要意义,《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铁路安全常识,爱路护路、危害铁路和自身安全的典型事例为主要内容。

(七)每个班办一张“我承诺·我护路”为主题的《手抄报》。由镇宣传教育月活动办公室于420日前推选10-20张《手抄报》(电子版、像数要高)上报区活动办。在省活动办组织专业人员对推荐上报的《手抄报》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八)每所学校建立一支“共青团爱路护路队”、“红领巾爱路队”。组织开展一些力所能及的、有益的活动。

(九)每名共青团爱路护路队员在自家或周边群众家办一期简易门板报。

(十)每个班办一期“我承诺·我护路”为主题的板报。让同学们自找资料、寓教于乐。

五、活动要求

(一)认识要高。开展“我承诺·我护路”宣传教育月活动是避免类似“2.24”事故悲剧重演的重要措施,是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行动。各单位要将开展铁路安全教育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逐步规范化、制度化,要将爱路护路宣传教育纳入校本教材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领导要强。各级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部门、团委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健全办公室专门抓,同级护路办和教育部门、团委、铁路公安机关要派专人参加活动办公室的工作。

(三)督查要紧。区护路办和教育局也将到镇督查。评估各单位工作时,主要是看是否真正实现了中小学生“0伤亡”、“0肇事”。

(四)信息要灵。下级活动办对上级活动办,发动阶段要报工作方案,总结提高阶段要报总结和经验,实施阶段要报工作动态。同级护路办、教育部门、团委、铁路公安机关、其他部门要互通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增强活动的针对性。

(五)范围要广。各级护路系统和教育系统干部教师、铁路公安民警、广大护路队员、义务护路中心户要广泛参与到隐患排查、上法制课、给学生提供安全常识资料等工作之中;中小学生接受教育的范围要广,参加活动的范围也要广,办《手抄报》的班级参与率要达到100%

(六)保障要有力。各级各有关部门也应采取争取财政支持、因陋就简就地取材等方式加大保障力度。

(七)要把武广高铁沿线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借宣传教育月活动之机,健全基层基础工作。

 

 

 

中共北湖区万华岩镇委员会

2010419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8f429600b1c59eef8c7b4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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