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议是原则

发布时间:2011-08-22 11:19:4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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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议事规则

常委会议事规则是地方党委常委会在议事和决策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它以党章和《准则》为依据,对常委会的议事范围、常委会议题的确定、常委会的召开、常委会的议事和决定、常委会决定的执行与反馈等作出具体规定。是党内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建立常委会议事规则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委集体领导作用,防止少数人说了算,从而实现党组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地方党委常委会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一)、讨论制订本地区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

()、研究同级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和上级政府的决议、指示中的重大问题。

()、讨论研究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及其总体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决策。

()、研究分析本地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的武装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情况,处理和解决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审批下一级党组织的组成。按干部管理权限,讨论、任免干部,向同级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

()、讨论和研究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提交的问题。

()、研究本地区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提出的重大问题。

()、讨论通过党委负责人代表党委所作的重要讲话或报告,以党委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讨论确定全委会的议题,并负责向全委会报告工作。

()、研究处理本地区突发性重大事件。

()、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常委集体决定的问题,书记、副书记和常委认为需要提交常委会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34.党委常委会的议题应如何确定?

地方党委常委会的议题可按以下方法确定:

()、各部门提请常委会讨论的议题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安排讨论顺序,经书记审定后,印发各常委,届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党群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党组需要提请常委会讨论的议题,事先要征得分管书记的同意;政府各部门的议题,须先经政府党组或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认为有必要,方能提交常委会讨论;人大政协的议题,须以党组的名义向常委会报告。

()、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常委会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再作为议题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

()、凡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几个方面而未事先进行沟通协调的.贯彻上级精神而没有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意见的,非突发性重大事件而临时动议的,均不列入常委会议题。

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沟通。

(五)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六)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从单位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研究应当由党支部决定的重要问题;讨论、检查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七)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分歧,不应匆忙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支部委员会报告。

(八)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d577dfa0242a8956bece4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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