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完成产值制度

发布时间:2018-07-02 14:03:0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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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成产值制度

1、总则

1.1计划产值是各项目公司(部) 根据总控计划和月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对计划工程进度以计划工程量的方式体现,从而把计划工程量从笼统概念性逐一细化到各单位工程所消耗的人、材、机费用上,做到有计划的对下月工程量及工程金额的实时控制。(把概念性的进度控制直接以钱的方式表达)。

1.1.2完成产值是各项目公司(部)根据每月工程完成进度的实际情况,以完成工程量产值的方式体现,从而把完成工程量从单一的进度控制转变为产量控制,它与计划产值相对应,是实现计划完成产值与进度对比分析的关系,是为了更好的把握各工程人、材、机费用上的及时控制。

1.2适用范围

置地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的工程(BT项目、自建项目)

2、各部门承担职责

2.1工程管理中心经营成本主管:编制项目工程计划完成产值流程制度;组织对各项公司(部)学习培训计划完成产值的申报及工作落实,并对各项目公司(部)提出的意见进行完善,不断优化该流程制度,以便各项目公司(部)更好的管理该项目的计划完成进度和计划完成产值量控制。

2.2项目公司(部):积极调动各参与产值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严谨对待完成产值工作流程。根据每月所报计划完成产值对自己承建项目进行更有效的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从而做到实时控制该工程的成本运作及成本利用。

3、制定项目工程计划完成产值制度

3.1工程管理中心经营成本主管根据各个项目的工程特点编制恒旭置地计划完成产值流程制度,明确计划完成产值对整个工程的重要性,及各项目参与申报产值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及项目计划完成产值成本管理办法。项目公司(部)所有管理员应主动积极参与工程计划完成产值的审报工作,有效控制工程下月工程资金明细走向及当月工程实际消耗金额和材料盈亏量,从而控制项目工程运行成本,为公司成本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4、项目工程计划完成产值落实执行

4.1项目公司(部)严格执行恒旭置地计划完成产生报审制度,并不断掌握计划完成产值工作的重点管控,加强各部门之间对项目工程成本的严格把控。

4.2各项目公司(部)参与部门(人)应知自己在整个恒旭置地工程成本控制中的重要位置。要有较强责任心和成本管理意识,以公司成本总控制为本,结合自身本职工作,认真落实计划完成产值报审制度。

5、计划完成产值报审流程制度

5.1计划产值流程

5.1.1项目公司各标段(栋号)工长每月30(下月进度计划确认会后)将所负责的具体单位工程,下月需完成的工程进度计划和计划完成工程量上报至项目公司(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5.1.2项目公司(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根据确定的月进度计划工期要求,对工长上报的计划完成工程量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审核无误后并签字确认,将下月所需的计划完成工程量于次月2报项目公司(部)成控部。

5.1.3项目公司(部)成控部收到下月各单位工程计划完成工程量后,并对工程量进行工程量细步分析,分析出该单位工程下月所需的材料、人工、分包项目的计划完成工程量金额,并对分析数据确认后于次月6上报各项目公司(部)预算造价负责人处进行工程总金额审核裁定。

5.1.4项目公司(部)预算造价负责人对成控部所报计划产值进行详细裁定无误后报项目公司总负责人,并下发项目公司(部)财务部、采购部、保管知晓。(清楚下月自己各部门所需金额、所需采购材料等)。

5.1.5次月8将项目公司(部)将最终裁定审核的计划产值上报恒旭置地管理中心经营成本主管进行备案审批,并报送恒旭置地总经理。

5.2完成产值流程

5.2.1项目公司各标段(栋号)工长次月5(月进度完成情况确认后)将所负责的具体单位工程,上月需完成的工程进度完成工程量上报至项目公司(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5.2.2 项目公司(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根据确定的上月完成进度工期,对工长上报的完成工程进度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审核无误后并签字确认,将完成所需的完成工程量于次月7报项目公司(部)成控部。

5.2.3项目公司(部)成控部收到各单位工程完成工程量后,并对工程量进行工程量细步分析,分析出该单位工程本月所需的材料、人工、分包项目的完成工程量金额,并对分析数据工程量确认后于次月12上报各项目公司(部)造价负责人处进行工程总金额审核裁定。

5.2.4项目公司(部)造价负责人对成控部所报计划产值进行详细裁定无误后报项目公司总负责人,并发至资料部作当月材料分析。

5.2.5 次月15将项目公司(部)将最终裁定审核的完成产值上报恒旭置地管理中心经营成本主管进行备案审批,并报送恒旭置地总经理。

5.2.6项目公司(部)保管次月12将本月各单位工程的实际材料消耗量上报与项目公司(部)资料部进行当月材料盈亏分析。并上报工程管理中心经营成本主管进行材料核定。

6、计划完成产值申报节点控制

6.1项目公司各标段(栋号)工长①每月30日根据确定下月工程进度申报计划下月完成工程量。②次月5日上报上月完成工程进度和完成工程量。③在规定节点时间内未能上报至下一部门的经手人员,推迟一天罚款50元。如发现虚假申报计划产值,谎报计划工程量等情况,处以50元处罚(按栋号和标段计算)。

6.2项目公司(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确定下月计划工程无误后于①次月2日前上报项目公司(部)成控部。②在确定完成上月工程进度无误后于次月7日前上报项目公司(部)成控部。③在规定节点时间内未能上报至下一部门的经手人员,推迟一天罚款50元,对不认真核实上报的计划完成工程进度,敷衍审核过程,处以50元处罚(按栋号和标段计算)。

6.3项目公司(部)成控部认真审核上报的各单位工程实际计划完成进度工程量,并对计划完成产值进行制上机分析。①计划金额于次月6日报于项目公司(部)预算造价负责人审核。②上月完成金额于次月12日报于项目公司(部)造价负责人审核,在规定节点时间内未能上报至下一部门的经手人员,推迟一天罚款50元。③对所报工程量出现有意识超报和过于敷衍的,待工程管理中心对计划完成产值核定后与工程量严重不符的,处以50元处罚(按栋号或标段计算)。(注:BT项目工程当月还需上报所建工程政府价财评当月完成产值总金额)

6.3项目公司(部)保管部于次月12日将本月单位工程实际消耗量上报至资料部进行材料盈亏分析。在规定节点内未能上报至下一部门的经手人员,推迟一天罚款50元。

6.4项目公司(部)①次月8日将本总项目下月计划产值报于恒旭置地工程管理中心。②次月15日将本总项目上月完成产值报于恒旭置地工程管理中心经营成本负责人。恒旭置地管理中心经营成本主管将对计划完成产值进行备案分析汇总,并报恒旭置地总经理,推迟一天罚款50元。

7、计划完成产值处罚管理办法

7.1 处罚管理流程

7.2确定各项目公司(部)参与人员在申报计划完成产值中出现情况,由各项目公司(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并把相关处罚文件报工程中心,并报总经理审批。

7.3审批完毕后由项目公司(部)出具有效正式的奖惩公文及奖惩金额,并发于受惩处的各项目公司(部)及个人。

7.4所受各项目公司(部)及个人惩处金额由恒旭置地财务管理部门进行清算办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e19aaa6b1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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