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T的变通形式

发布时间:2011-12-18 11:32:51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JIT的变通形式——寄售

JIT(JUST IN TIME)(及时供应制)有很多好处,如零库存、最大节约、零废品等,但对需方的要求也十分严格,必须做到看板生产、看板供货。目前很多企业还做不到看板生产,更列不出供应商看板供货的清单,无法实施JIT。本文试图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在需方没有条件实施JIT的情况下,如何达到实行JIT的目的,即对供应商实施寄售

JIT的基本原理

JIT的基本原理是以需定供。即供方根据需方的要求(或称看板),按照需方需求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时间、地点等要求,将物品配送到指定的地点。不多送,也不少送,不早送,也不晚送,所送品种要个个保证质量,不能有任何废品。JIT原理虽简单,但内涵却很丰富:
(1)品种配置上,保证品种有效性,拒绝不需要的品种;
(2)数量配置上,保证数量准确性,拒绝多余的数量;
(3)时间配置上,保证所需时间,拒绝不按时的供应;
(4)质量配置上,保证产品质量,拒绝次品和废品。
JIT供应方式具有很多好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零库存。用户需要多少,就供应多少。不会产生库存,占用流动资金。
(2)最大节约。用户不需求的商品,就不用订购,可避免商品积压、过时质变等不良品浪费,也可避免装卸、搬运以及库存等费用。
(3)零废品。JIT能最大限度地限制废品流动所造成的损失。废品只能停留在供应方,不可能配送给客户。

为什么说寄售是JIT 的变通形式

寄售就是在与供应商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供应商将产品发送到需方,由需方代为保管,在需方需要时由需方的仓储管理部门及时代供应商将产品送到生产现场,同时由需方将所使用的产品办理采购入库手续。
不难看出,寄售的实质是把应由供应商承担的JIT任务,转由需方来完成。这样需方同样可以享受JIT带来的好处,实行寄售的物料也能达到零库存、最大节约、零废品的目的。所以寄售是JIT的一种变通形式。

如何实施寄售

实行寄售应主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与供应商的沟通,签订寄售协议。实行寄售前应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离需方15公里以外的供应商都应该提供JIT服务,实行寄售只是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转由需方的仓库管理部门来完成。需方应制订具体的寄售管理办法。起草《代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统。实行寄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靠手工管理是不可能的,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从供应商到货、质量检验(必须经过质量检验,保证物料可以随时送往生产现场)、入寄售仓库,出库送往生产现场,后台数据的转换(从寄售库出库相当于入需方的仓库同时出需方的仓库,这种数据的转换是十分重要的),对帐系统和收费计算系统等各个方面进行系统管理。
(3)有切实可行的物料标识措施。为有效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管理,需方必须建立完备的物料标识体系,必须标识的内容有该物料是代储物料,物料编码和物料名称,入库的批次(供应商代码+入库日期)。为方便标识的打印,最好配备标签打印机,以便进行及时准确的标识。
(4)保证供应商的份额。同一种物料有不同的供应商供应,而且不同供应商有不同的供应份额。如何保护供应商的即得利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比较科学的做法是在建立寄售的管理系统时充分考虑供应商的份额问题,比如出库时按供应商的份额配比出库,假如一个物料有A、B两个供应商,份额分别是70%和30%,当生产需要100件该物料时,系统在打印《出库单》时就确定A供应商70件,B供应商30件,仓库人员严格按数量配送到生产现场。同时系统应该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当一家供应商的存货不足以按比例配送时,操作人员可以修改出库数量,比如上例中A供应商只有50件,那么B供应商就应该出50件。
(5)及时办理采购入库的手续。当供应商的产品在寄售库储存时,所有权属于供应商。当需方的仓库管理部门将该产品配送到生产现场时,产品的所有权从供方转移到需方。此时应及时办理产品入库手续-《入库单》。
(6)完善的收费计算系统。实行寄售的实质是由需方承担了供方应承担的JIT职责,并占用了需方的仓储面积。需方应向供应商收取一定的费用,由于涉及的物料品种成百上千,必须在管理系统中增加收费核算模块,并严格按《协议书》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进行结算。
(7)建立与供应商的信息交流平台。在寄售库存放的物料都是供应商的物料,供应商肯定十分关心他的产品每月的消耗情况;同时向他收取寄售费时一定要让其知道收费依据,哪个品种保管了多少天收了多少钱等。这些都需要向供应商提供《寄售产品月收发存明细表》。最好的办法是在需方的网站上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交流平台,供应商可以根据权限进行需要的数据查询。

寄售实际应用案例

某公司从2003年1月开始策划实行寄售。经历了起草、评审《关于对配套物资实行寄售的管理办法》;起草《协作配套产品代保管协议书》;管理系统的开发、调试;采购部门与供应商沟通、签定《协作配套产品代保管协议书》;制订寄售物料标识管理办法等各项准备工作,于2003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寄售,目前已与49家供应商签订寄售协议,寄售物料品种达500多种,每月实行寄售的物料出入寄售库达300多万元,寄售物料余额257万元,减少公司应付帐款257万元,实行寄售的物料都是零库存,减少库存资金占用257万元。每月应收取的寄售费用约8000元。基本达到实行JIT应达到的目的:零库存、最大节约、零废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8083e0190c69ec3d5bb75bf.html

《JIT的变通形式.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