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煤业公司关于采煤沉陷区住户搬迁安置工作情况汇报及建议(修改稿—2015.5.31)

发布时间:2015-11-26 10:18: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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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煤业公司关于采煤沉陷区住户搬迁

安置工作情况汇报及建议

集团公司房地产管理办公室:

日前,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就炭山岭地区采煤沉陷治理及居民搬迁安置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省政府、武威市、天祝县对此项工作均做出了详细安排部署,现已列入监督检查日程高度关注。目前我公司在积极协助配合地方政府搞好采煤沉陷区治理及居民安置工作的同时,为确保沉陷区住户生命财产安全和三采区工业广场保护煤柱按期顺利开采,急需搬迁安置一、三采区采煤沉陷范围内居住的393户职工家属(其中一采区95户、三采区298户,详见附表12,对此项工作我公司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已制定了搬迁安置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沉陷区住户情况

我公司现一、三采区采煤沉陷范围内共居住职工家属393户(一采区95户、三采区298户),已登记购买天乐二期住房的71户(一采区24户、三采区47),剩余322户不愿购房。这322户中,有单身职工31户(一采区22户、三采区9),已购买住房但子女居住、自己仍居住在沉陷区的有9户。

二、天乐二期住宅楼销售情况

天乐二期住宅区共建有15栋楼房,总建筑面积38192.1m2,共计住房437套。工程于2013年开工建设,集团公司要求20158月竣工移交。

我公司自售房开始就采用“先交款、先选房”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采取广泛宣传动员、逐家挨户走访、扩大售房对象等措施促销住房,做了大量工作。截止2015525日,售出住房130套,剩余307套。

三、职工购房热情不高的原因

1.生活拮据,无力购买。据我公司走访了解,家庭条件较好的住户普遍已购房,现居住在沉陷区和危旧房屋的住户经济条件差,购房能力十分有限。加之目前全国经济不景气,煤炭企业出现工资缓发的情况,职工家属现在将保吃饭作为生存度日的第一选择,既使稍有积蓄,也不敢、不愿投资在住房上,这无疑延缓或降低了购房需求。同时,职工普遍反映1280/m2的房价过高,无论从心理上还是经济上都难以承受。天乐一期工程1-9号住宅楼售价为590/m210-12号住宅楼售价为1050/m2,据悉,炭山岭镇廉租房和公租房售价为800-1000/m2左右,天乐二期房价偏高,职工难以接受。

2.凑合度日,不愿购买。在走访中我们了解到,部分职工面临退休;部分职工因子女在外地上学或就业,已在外地购买住房,在心理上都抱有凑合过日子的思想,不愿在此购房。

3.条件受限,难以购买。我公司在走访和调查中,9户职工反映,当时以自己名义在天乐一期购房,但住房现由子女居住,本人仍居住在沉陷区或危房中,他们既无购房条件也无经济能力。

四、搬迁安置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516日省长办公会议精神、517日武威市市委书记现场调研会议精神及集团公司520日温董事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精神,我公司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就一、三采区沉陷区危旧闲置房屋拆除、职工安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详见《关于贯彻落实省长办公会议和武威市现场调研会议精神的通知》及《拆除沉陷区危旧闲置房屋专题会议纪要》(天煤司会发〔201514),具体方案如下:

1.522日开始,我公司对一、三采区沉陷区闲置已腾空的危旧平房全部拆除(此项工作正在实施)。目前,一采区有闲置腾空危旧房屋154间,三采区有闲置腾空危旧房屋36间,通过拆除闲置、腾空危旧平房,倒逼在此区域居住的职工购买天乐二期住房或搬出沉陷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职工家属在雨季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

2.对一、三采区沉陷区居住的31户单身职工(其中一采区22户、三采区9户),我公司将在6月底前强行全部搬迁至二台职工公寓。搬迁后是平房的全部拆除,是原一采区办公楼或三采区单身楼的全部由生活公司收回封闭,待一采区办公楼或三采区单身楼全部腾空后统一拆除。

3.对党员管理人员,尤其是副队长以上干部在天乐一期等住宅已安置,按规定交出腾空房而私自占有或私下交易的房屋,责令在15日内交出住房,否则,上述党员管理人员一律停职接受处理。此项工作已开始,公司已将排摸到并核实了6党员管理人员召开了座谈会,限期交出后由生活公司统一安排拆除,腾空一间,拆除一间,腾空房不再安排住户。

4.对已购买了天乐一期等住房9职工,但仍在一、三采区沉陷区居住,其天乐一期等住房或已私自倒卖或让其子女居住,我们也召集了部分职工子女座谈,让其子女从道德、孝义等方面劝其父母搬出沉陷区与子女同住或由子女购买天乐二期住房入住。同时由子女所在单位负责人加大教育,动员尽快搬出沉陷区或购买天乐二期住房,公司专人结对跟踪落实。对公司已提供临时过渡住房仍拒绝搬迁的,将采取停止供电、停止子女工作等强制措施,直至搬迁为止。

5.为加快一、三采区沉陷区职工搬迁,对此区域居住的职工(除单身外),拒不搬迁或观望等待的49户职工,公司采取“一对一”结对子的人“一户一策”措施,由公司主要领导、党群、经营、武保等部门管理人员保包,上门做工作,以促使这部分住户搬出沉陷区。

6.在整个搬迁过程中,一、三采区沉陷区坚持腾空一间、拆除一间。生活公司全程跟踪,同时要求在沉陷区不得安置新住户,禁止任何人在沉陷区新建住宅等设施,一采区力争在天乐二期交付使用后全部搬迁安置,其一、三采区的住房全部拆除,10月底将停止一、三采区沉陷区的生活用电用水。

7.对在一、三采区沉陷区居住已预购天乐二期住宅楼的71户,我公司将在8月份—10月份组织搬迁入住。对搬迁后的腾空房全部拆除,腾空一户,拆除一户。

8.千方百计加大天乐二期住房销售力度,积极宣传动员,最大限度促销住房。

五、存在的困难及搬迁安置建议

(一)存在的困难

1.天乐二期按集团公司计划8月份才能交付使用,目前雨季来临,在一、三采区沉陷区居住已购买天乐二期的住户无法及时搬出去,另外在此区域居住已购买天乐二期住房的毕竟是少数,安置困难。

2.拆除一、三采区闲置危旧平方需拆除资金,尤其一采区的部分房屋属六、七十年代的平房,土木结构,拆除工作虽已启动,每间拆除费用需260元左右,请求集团公司给予资金支持。

3.根据我们多次入户调查,一对一结对子做工作,购买二期住房的力度不大,其原因是这些住户大多数为困难家庭或退休职工或工病残职工或多子女上学职工,生活拮据,无力购买,搬迁困难。

(二)建议

1.鉴于部分住户当前确实无经济能力购买天乐二期住房,我公司建议集团公司实行分期付款的促销办法,鼓励沉陷区以外的二四零等区域住户购买,通过这些区域住户入住天乐二期腾空房移交给沉陷区确实买不起房的职工,加快沉陷区搬迁。若可行,建议集团公司出台相关制度和办法,以便我公司及时宣传,积极开展好后续售房工作。

2.建议集团公司给予资金支持,利用危旧房屋改造资金,于8月底前在二四零原商店处改造住房16套作为安置房。同时,由我公司积极与天祝县教育局对接协调,租赁原菜籽湾学校,集团公司投资资金简单改造作为安置房,可搬迁入住40户,解决沉陷区拆迁住户的临时安置问题。

3.为确保沉陷区危房中居住职工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建议强行拆除一采区沉陷区所有住房,对一采区沉陷区居住49带眷住户,每月补助100元,鼓励由住户自行暂时在沉陷区外租赁房屋居住,补助期限为天乐二期交付使用。迫使这些住户买房,天乐二期交付后停止补助,公司再不负责,若可行,请集团公司给予资金支持。

窑街煤电集团天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53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2d7ae7d7f1922791788e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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