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软装设计合同

发布时间:2018-10-09 08:56: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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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软装设计合同

  篇一:软装设计合同范本
  软装设计拟定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第一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坐落地点:
  3、配饰范围:
  第二章 配饰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 指定配饰物品配置内容及要求
  1、配饰布置范围包括:
  2、配置的效果:以达到甲方确认的展示标准为止,以《配饰产品清单》为基础。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配饰实施内容:
  1、配饰合约为限额包干设计,设计方案定案后向甲方提交《配饰产品清单》,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应按照此清单进行采购并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及进行摆放。
  2、所有电器不在乙方配饰范围内。
  第四条、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进行发货,并在发货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以及货物保管的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需在乙方发货日期前及时书面告知卸货场地及交接人员。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存放货品的相对安全的库房,库房面积大小应尽可
  能满足乙方要求,库房的位置应便于乙方最终进场摆放。
  3、对于部分需要乙方在现场摆放工作开始前运抵现场的物品,由甲方指派人员会同乙方人员共同进行收货验收,验收后,物品归甲方保管。
  4、配饰摆放完毕后,甲方会同乙方及甲方销售部门清点配饰数量及质量情况,并在配饰清单上签署意见;在配饰摆放完毕后,如有配饰与合同约定的实施数目、品种、质量等不相符或存在毁、损的情况,由乙方在甲方合理指定期限内负责补齐、维修或更换。
  5、货物验收无误后,甲乙签订交接记录后交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 安装条款
  1、灯具、窗帘、花卉装饰品等可直接组装摆放或可由供货方提供安装的配饰内容,由乙方负责安装摆放,验收合格后花卉等植物的养护由甲方负责。
  2、灯饰、装饰画等需要现场装修单位配合的配饰内容,由甲方负责协调安装,但乙方设计师必须进行现场指导;灯饰等需配有安装说明书。
  3、测试验收时,甲、乙双方及销售部门应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分别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第六条、 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包干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元整)。
  1)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设计费、安装费、摆放费、搬运费、交通费、装修费、配饰物品费及相应税费等乙方履行合同所需全部相关费用。
  2)结算价格的确定:配饰单位需提前以此限价为上限做配饰方案。
  2 配饰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3、乙方项目阶段出差次数:方案及购买产品目录汇报,次数按本合同第二条乙方提交资料进度确定。由于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现场配合次数,则每次¥1000/.如由于乙方设计失误、不明确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项目需要配合增加出差次数,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若造成甲方损失或工期延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收到乙方相应阶段正式发票付款资料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各相应阶段费用。
  5、配饰到场安装、摆放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及最终的配饰清单和物品交接签收手续,甲方自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完成验收交接及结算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依本合同第二条提交的阶段性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在2天时间内提出相应意见,并对乙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相应指示。甲方迟延的,合同履行期相应顺延。
  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甲乙双方经确认的实施配饰清单再次进行变更)费用及工程延期损失。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内,按合同金额与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内容,如数向乙方支付各阶段费用。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4、甲方在现场具备安装、摆放条件的5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作好进场摆
  放的准备。若因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进场摆放,导致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于货物摆场完毕后3日内组织乙方及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5、甲方对乙方完成效果如提出改善意见统一汇总,需书面通知乙方。整改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若因甲方在确认设计后提出调整,或甲方确认配饰清单后提出调整,或甲方未能及时付款,则设计及实施物品交付时间顺延。
  6、甲方对乙方已经验收交接完毕之物品负责任。
  7、甲方需提供工程入场条件:
  第一、所有硬装全部到位并细部清理干净,以确保乙方货品能够直接卸在项目处,以便于保管和管理;
  第二、现场摆放进行中不能与其他工作人员交叉作业,避免闲杂人等及其他无关人员打扰乙方摆放工作。
  第三、甲方需提供仓库,面积不小于200㎡,仓库为全封闭空间,需有门窗,仓库提供时间为摆场前十天到完毕后十天无偿提供。
  2、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乙方负责合同约定配饰的设计与实施,并负责与定制厂家合同的履行,如因与定制厂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由乙方与定制厂家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抗辩甲方,即拒绝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及责任。
  3、乙方在将配饰物品交付甲方验收交接之前,以及在现场摆放过程中,乙方对配饰物品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配饰物品损伤、丢失、毁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甲方合理要求期限内将本合同约定的物品提交完毕。
  4、在货物到场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安装摆放,并会同甲方进行验
  篇二:软装配饰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GW-20XX-XXX-XXX
  ·
  项目
  室内软裝配饰设计合同
  室内软裝配饰设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设计方):XXXXXX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软裝配饰设计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于XXXX XX XX 日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项目规模:室内设计面积约 M2 ,楼层数为 层,,设计范围详附件
  1所示。
  第二条 取费标准与支付方式
  一、取费标准:
  1、计算方式: 费用单价(元 / ㎡)× 设计面积(㎡)= 费用总价(元)。
  2、设计费用: /m2 m2元,
  费用总计:¥XXXXX元,即人民币: XXXXX 元整(含税)。此金额为总价
  承包,在本合同附件1所示设计范围内,双方不再另行核算面积及办理合同价
  款的追加减。
  二、付款方式:
  1、首期款:
  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元整。
  2、尾款:
  甲方在乙方交付书面设计方案图档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合同总金额的 元整。乙方收到该款项后
  的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图纸电子档案。
  三、双方协议倘若日后甲方为本项目的全部而非部份软裝配饰的采购供货邀请乙方参
  与,且双方另行签订了相关的供货合同时,乙方同意因本合同所收取的全部设计费自软裝配饰供货合同的价款中扣抵之。
  第三条 乙方交付设计的时程、内容及格式
  一、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收到第二条二、1项的付款后,以及收到甲方按第五条
  一、1项规定应提供的相关基础数据及图纸及文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甲方交付本合同所规定全部软装配饰的设计。
  二、 乙方所交付的书面设计图档文本计一式两份,内容为:
  1、根据业主需求,提交整体设计风格及理念(Power Point 方式呈现)
  2、各空间区域的软装配饰优化方案平面图
  3、设计方案所建议产品(家具、灯具、挂画、地毯、布艺)的产品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产品图片、数量、规格、材质、颜色、饰面材料、特殊说明,,
  4、家具详单,
  5、软装配饰产品的费用预算。
  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信息
  1、甲方期望本项目软装配饰产品总预算以不超过人民币()
  为原则。若甲方未能提供本项信息,乙方得依甲方所提供的本條款2、之信息自行判断并进行设计,甲方不得因尔后乙方所交付的软装配饰产品的费用预估不符合甲方的预估,而要求乙方对所交付的设计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2、甲方应提供乙方进行软装配饰设计所需要的项目装修基本图纸(含必要尺寸)
  以及其它与此合同设计内容相关之文件或图档,文件或图档应至少能展现项目的整体设计理念及方向,功能布局方案,各楼层平面布局,主要空间效果表现或示意图片示意,主要立面/剖面,主要装饰材料计划,天花造型、地坪铺面设计方案,和照明方案。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无偿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相
  关基础数据、图纸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及正确性负责。如甲方提交上述数据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则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交付设计图档时间顺延之。
  2、在乙方全面、正当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及
  金额付款给乙方。
  3、甲方应指派全权代表人或于
  合同签订后通知乙方该全权代表人的姓名与职称,以便甲方处理一切与本合同
  有关之联系与管理事宜,及向乙方指示有关本项目之甲方决策,并对各相关单位于会议及来往文件中所达成之协议采取适当之处理,以确保双方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对乙方已执行完成阶段的款项
  予以全额付清;对乙方已开始但未执行完成阶段的工作,甲方应支付该阶段款项的70%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设计范围内的咨询意见和相应的图纸;甲方有权提出对
  设计方案的意见,供乙方作为设计的参考,但不得与先前阶段甲方已确定的审核意见相矛盾;如甲方提出的指示与先前阶段的审核意见相矛盾,由此导致设计发生颠覆性的变更时,该变更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计算,合同相应阶段图纸交付时间按变更所耗时间做相应顺延。若双方无法就变更费用金额达成协议时,视同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并依前述第4 款规定办理款项结付。
  6 除双方另有协议外,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阶段性的设计图纸或方案后,应在 视为同意确认乙方的设计或方案。
  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本合同项目外复制、
  使用设计图档(设计图纸及其电子版),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二、乙方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备妥各项资源,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或双方另行约
  定时程,向甲方交付设计图档或相关说明;并对其完整性及正确性负责。
  2、乙方应尽量做到设计方案的费用估计经济合理,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
  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询问,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
  3、乙方在交付书面设计图档文本后,即视为已履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设计义务,
  甲方尔后对设计内容的增减或更改,或对软装配饰产品进行询价、采购、摆放或验收等,均由甲方自行处理。
  4、合同履行期间,若非甲方因素,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对已开始但未执
  行完成阶段的工作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该阶段规定金额的70%计算。
  5、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提交予甲方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乙方应对甲
  方提供的图纸文件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所提供有关于本项目的任何技术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若因无可归责于甲方之因素,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或双方另行议定的时
  限提交设计文件的,每超过一日,应向甲方赔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因甲方要求设计变更或因第五条一、款所造成的延误不在此限。
  二、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付款,每延期一日,向乙方赔付合同总额的千分
  之三,乙方交付设计图档的时间顺延之,逾期超过 5 个工作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工作;若超过一个月仍未给付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其它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工作服务时,须另行支付费用。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及时协调解决。
  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
  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三、 若有未尽事宜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各式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一式五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副本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设计范围示意图
  甲方(委托方)
  法人代表
  日期:
  乙方(设计方)
  法人代表:
  日期:
  开户行:
  账户名:
  账 号:
  篇三:软装设计协议书
  软装设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结合实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软装设计协议:
  1.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酒店相关硬装施工设计图纸(平面布局图、效
  果图及相关文件资料等);
  2. 乙方在设计创作期间,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的设计工作;
  3. 乙方在设计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于设计制作;
  4. 设计方案期间,甲、已双方可协商调整修改,达成一致意向;
  5. 设计方案期间,双方还未签订合同文件,甲方无权提取设计方案
  (仅供参看);
  6. 设计方案确定后,乙方将于整体一次性销售于甲方,甲方将付于
  乙方相关的费用;
  7. 双方经协调意见统一后,乙方在开始设计之前,甲方应向乙方
  付诚意设计定金费¥:3000元整(叁仟元整),如成交后,此定金可充抵工程款;
  8. 当甲方确定认可设计方案后,乙方将负责制作、运输、安装等相
  关服务;
  9. 双方如有其它协议意见,将在补签协意,将与此协议一同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篇四:软装服务合同(范本)
  篇五:软装合同
  西安财富中心销售中心软装合同
  合同编号:XA01P01Z01A2B5C1H23
  委 : 西安浐灞香江臵业有限公司
  受 : 广州赫莱斯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XX1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西安财富中心销售中心家具、窗帘、地毯、挂画、灯具及饰品等的设计、采购、运输及摆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西安财富中心销售中心家具、窗帘、地毯、挂画、灯具及饰品等的设计、采购、运输及摆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3、承包方式是全包形式,即摆放家具及配饰的涵盖性应按乙方软装设计方式进行,即并非所有空间都有软装的家具及配饰。
  第二条 承包内容
  1 销售中心预计需要软装设计及实施的面积为902平方米(不含样板房)。
  2
  第三条工作期限
  1、本项目合同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工期从甲方正式书面通知起算。到货前,乙方需提前征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如未征得甲方书面确认致使不具备到货条件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如遇以下原因,可以顺延工期: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项目进度。
   甲方无法提供正常的进场条件。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RMB 799,000 元整。(大写柒拾玖万玖仟元整),因设计工作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合同总价即为软装产品费用。
  2、软装产品费合计为RMB 799,000元,包含供应、安装、摆放等费用、一切政府规定的税费、保险费、运费、包装费、检验费用以及由乙方导致发生的额外费用。具体规格、数量、单价详见附件《西安财富中心销售中心家具及配饰商品价格清单》。
  3、在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对设计进行变更的,需甲乙双方对合同金额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金额变更(可参照合同报价表)。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制作活动。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已完工的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权利及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负责工作的进展及监控,对设计方案进行书面确认,通知乙方开始供货的日期,对乙方供应货物的规格、型号、图案、材质及数量等进行确认,并按照合同规定办理付款。
  2、负责提供正常的进场条件,负责协调乙方用电需要。
  3、乙方依据甲方设计方案正式定稿完成工作,期间甲方对设计方案进行更改的,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签字认可。
  (二) 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本项目软装方案并完
  成本项目软装实施且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如下: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准时将符合设计要求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进行安装摆放,如乙方供应的货物摆放后效果不能达到设计要求,以设计方案为依据,双方进行协商后乙方应无偿进行调整、更换直至达到设计效果。在运输、搬运、摆放、安装等环节,货物的安全及完整性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供应的货物应当符合本协议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质量要求。
  3、加工订货前乙方应根据精装图纸及现场精装工程的实际进行核尺;如需精装施工单位配合预留预埋,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予以协调。如由于乙方疏忽上述事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所有家具、配饰等产品自身及安装摆放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的免费保修服务。
  5、乙方在软装施工中应妥善保护已完工的精装工程。若有破坏,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第六条 价款支付和结算
  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甲方认可的软装设计执行方案后15日历天内,甲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合同总价50%的进度款,即RMB 399,5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乙方开始准备软装产品。
   乙方完成产品的生产,发货前20日历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经过甲方在乙方公司总部的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产品合同总价20%的进度款(,即RMB 159,800 元整(大写 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
  1. 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家具及配饰等的现场摆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历天内,甲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产品合同总价25%的进度款((RMB 199,750元整(大写 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柒佰伍拾元整)。
   乙方提供的家具及配饰等一年保修期满后15日历天内,甲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合同总价5%的质保金(RMB39,950元整(大写叁万玖仟玖佰伍拾元整)。 乙方质保期的义务:货物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出现轻微质量问题由乙方完成维修、调换后可维持甲方正常使用。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除外。
   乙方在收取甲方款项的同时应提供合格的正式发票。
  第七条关于乙方发货前甲方验
  乙方完成产品的生产,发货前20日历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公司总部进行验货,乙方承担甲方验货人员的所有差旅费用。
  第八条项目竣工验收及标准
  1、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接到竣工验收报告7个日历天内由双方派代表到现场验收,验收以双方确认的设计执行图标准进行、验收时,乙方须提供所有软装家具及配饰的竣工资料叁份(合格文件或保修文件原件等)。
  2、如经验收合格,则由甲方出具书面通知给乙方。如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立即修正、更换或重做,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供货或安装,乙方应付给甲方每天按逾期供货或安装物品价值的5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5% 。如乙方逾期供货或安装累计_25 个工作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无条件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及附件要求提供相应规格、材质及质量的软装产品,应及时制作更换,最迟不得超过合同履行期限。若合同履行期满仍不能提供相应合格产品,应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提供,并退还相应产品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损失。
  3、甲方如要求乙方延期交货,乙方可提供60个工作日内的免费仓储保管。如超过60个工作日,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货款的%作为仓储费用。接收货物如延期超过1年,乙方应于延期满1年之日,向甲方告知延期已满1年,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告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做出答复,指定货物交付及安装时间,如甲方未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合同中全部货品并以所得价款清偿货物保管费,如所得价款有剩余乙方应如数返还甲方。
  4、如有一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本合同,应全面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篇六:软装工程合同
  软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兹甲方: 公司,现就甲方委托公司,负责其室内软装配套设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愿共同遵守:
   设计面积与设计要求
   专案名称:四川省成都韦斯特金韵酒店项目
  面 积: XX0 平米。
  设计依据:依甲方提供之电子平面图或相关文件为本项目之规划基础;本项目设计与安装造价不得超过人民币 50 元每平米;(预算不含所有硬装设计与施工/不含产品价格)
   设计要求
  甲方应明确提供指标性的设计意念及功能需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乙方的设计案必须满足甲方的总体效果及功能要求。甲方有责提供相关之政策法规,若甲方已指定该项目管理公司,甲方应提供物业管理公司之设计手册及设施标准,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与图纸应符合国家及地方之设计规范,若有违反相关的法令法条与政策规范,乙方应予以无条件修改方案,以满足相关法规。
   服务范围
  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
  在此阶段乙方应该与甲方建立本工程之方针或需求。甲方应清楚说明本专案之目的与目标、预算及整个专案之时间架构与应完成之日期。签约后,乙方将与甲方确定工程的范围及其各项设计要求,与甲方进行设计需求确认。
  (1)根据乙方的经验提出建议,确保装修效果能符合甲方之需求。
  (2)配合甲方硬装设计风格进行设计,确保软装工程能顺利发包。概要制定后,乙方应准备包括空间安排相关之平面图、立面图、草图、材料与色彩等,以说明此设计。
   方案设计解读
  乙方应提供一式三份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中的文本内容(包括平面配置图)、设计风格图片、产品具有材质及工艺说明,应向甲方进行简报,并与甲方协商及确定风格定位的设计计划。
   扩初设计
  上文详述的设计项目在获得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将进行下列范围的深化设计,并提供一式三份扩初方案图纸包括下列内容:
  (a)平面空间点位布置设计;
  (b) 非甲方指定的家具(含五金配件)设计(家具造型、工艺手法、图案等);
  (c) 灯饰、布艺、地毯、艺术品等设计;
  (d) 空间立面设计图,包括相关细部及表面材料等;
  (e) 重点部位剖面图;
  在客户支付完到此阶段为止的所有费用后,乙方将为甲方提交此阶段所述的所有设计图纸文件。
   现场安装深化方案:
  乙方应根据甲方核可,并经甲方正式确认的扩初设计方案准备现场安装深化方案,如平面图、尺寸图、软装饰材料表等图样(施工图说不小于A3大小之版面),并需根据业界之施工标准。
  产品进场及安装阶段:
   协助发包交底设计工作完成时,乙方应当参与由甲方负责召开及主持之设计说明会,协助甲方之图说工作。
   技术性协助:
  安装期间如甲方要求负责各分区与机电、消防、水电、弱电、监视、电脑系统等相关设计之总协调及矛盾解决,乙方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但不包含上述工作之整图及绘图工作。
   总工程费用:
   产品费用人民币 1XX000 元整;RMB 60000 元(含税) 详细见附件《软装产品整体配套清单》
   设计费:
  本项目设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1000000 元整;RMB 50000 元(含税)
  服务费计算式为:
  软装设计 XX0 平米 * 50 /平米= 1000000 元;
  合计:人民币 12060000+1050000=13110000 元整
  设计费包括下列服务范围:
  (a) 本合约 服务范围中所列述的服务内容;
  (b)软装设计(包括家具、布艺及饰品设计);
  (c) 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电话、电传、邮资及文件速递。
  设计费不包括下列服务范围:
  (1)特定的灯光设计与音响设计;
  (2)如甲方要设计模型、样品制作、样品采购、大型彩图等制作或复印,按实际成本110%另行收费,但须经甲方核可;
  (3)属于原土建、结构、硬装修与安装工程的设计工作;
  (4) CIS/VIS/POP/DM设计;
  (5) 外地差旅费用;
  (6) 施工期间的工地管理;
  (7)属于业主方或施工方的工作内容,如:城建/防疫/消防之报建手续
  (8)相关的设计图框、签证与图审费用;
  (9)一切对政府及公务单位办理申请之手续费、规费;
   付款条件
   设计费之付款
  设计费应由甲方按期依约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其设计费付款程序如下:
  乙方开始提供服务之前,甲方应支付第一笔费用为定金,其后甲方应根据工作的完成情况按照下述百分率支付结余的费用: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负责本约规定一切设计执行,以及一切相关的协调事宜。由乙方执行的设计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上海市建筑法规及业界基本标准,且应具良好的技术,若需修改设计,则应取得双方书面的核可。
   除非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体现作为甲方善良代理人的责任,确保对外人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乙方声明,若乙方的雇员、高级管理人员、代理人、关联企业等非因法律规定、司法机关要求、政府机关要求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向第三方泄露、披露、出售或以其他手段使第三方知悉工程资料从而获取非法利益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等保密义务在合同生效期间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均有约束力。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乙方的设计案必须满足甲方的总体效果及功能要求,符合政策法规,若存违反政策法规,导致甲方审批受阻的,乙方应予以无条件修改设计,以满足相关法规。若乙方修改设计案后,仍无法取得审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约且无须承担解约责任。
   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设计案且该延期并非由于甲方的原因所造成,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迟延60天以上未按合约约定的期限完成设计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合约总额10%的违约金。
   乙方确保其提交的设计案是自主设计完成且不会侵犯到第三方现存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乙方侵犯第三方上述权益,致使甲方承受相关的赔偿请求、民事诉讼、行政处罚等不利后果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金、赔偿金等。
   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向本合约以外的第三方泄露、转让部分或全部设计成果。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可以在不侵害甲方权益的基础上为了自身业
  绩的需要,将设计成果进行宣传、展示及刊载。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提供符合中国现行的设计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以供乙方遵循,如遇政策法规不清楚时,由甲方负责释疑,并且由甲方负责与政府审批部门协商; 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部法例规定之数据并确保完成必需的法例审批; 甲方应协助乙方取得进出工地之权利,并可以使用工地的设施,包括:电梯、厕所、电力、水及其它设施,以顺利执行工作;
   规划工作进行中,因甲方要求变更规划,乙方应予以充分配合,因此而影响规划进度的,甲方必须给予乙方相应的顺延时间;变更设计责任非属乙方时,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相应的额外支出费用;
   规划作业于进行阶段时,甲方有权指示乙方更改图样、造型、材料等,乙方每阶段所提出之规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及双方书面签认后视为阶段完成。所有设计图与规格的产权属乙方所有,这些数据仅供用于本项目之目的,甲方不可将其用于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目的。
   其它约定
   本合约中所订立之各项工作,如需乙方设计师至现场,甲方应于三日前以书面通知。
   乙方应负责在甲方发包预算范围内完成设计任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发包及监督施工成果。如甲方无法于预算范围内完成发包时,乙方应调整设计或协助达成
  整体之设计效果。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后,受影响一方应当在14日内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0日内向对方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在不可抗力影响所及范围之内,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共同构成本设计项目合同之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双方若在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当事人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1、设计范围平面示意图;
  2、设计工作进度表。
  甲 方: 公司
  负 人: 方:公司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负 人:
  篇七:软装工程配饰设计合同书
  软装工程配饰设计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装饰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北京紫杉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附:主要设计人员名单
  主要设计师(签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 平方米(楼层数 层)。
  第二条:配饰设计服务范围
   立面图(依据空间设计造型个数)
   平面布局详图(依据空间个数)
   特别造型详图(依据特别造型个数)
   配饰效果图(提供相关图片)
   配饰单品说明图(提供相关图片)
  第三条:服务和职责
  乙方的基本服务
  乙方作为配饰设计单位,提供基本服务,包括:乙方须在规定时间二OO____________日至二OO______________日对设计成果以及相关文件提交给甲
  方,甲方应在一周之内根据乙方的设计方案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对该整改意见有异议,乙方有责任及时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如仍不能达成共识,可要求甲方进行乙方的协调工作,并由甲方明确最终意见。配饰设计的最终审批权在甲方。 乙方将提供:
  对软装配饰的设计方案构思予以说明和讲解;
  楼层内各个空间的设计和配饰(布局图,立面图,效果图);
  对软装配饰方案中的提供的各种产品给予各相关尺寸数据与图纸;
  甲方职责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应付的设计费;因配饰设计工作不仅需要经过大量调研工作,更需一流设计师的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设计押金¥1000元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各类设计资料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在本工程之设计阶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如果在设计方案认可之后甲方又做了相当的修改导致主要的变更,则乙方有权要求合理的额外费用并延长时间。但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之相关费用及时间之影响,并征得甲方同意。如果由于乙方设计原因,导致施工需要更改,则乙方负相关责任。
   乙方职责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负责。
   乙方必须对其交付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成本控制
  乙方应做到所有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并做到认真计算,如甲方认为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诸如配套采购合同等资料,乙方应予合理解释并积极配合。
  图纸交底
  乙方应与甲方充分沟通,并根据甲方要求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参加图纸交底会议,解释其设计图纸。
  现场代表
  设计过程,乙方负责派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到现场调研和配饰,并及时配合处理有关的问题,随时接受甲方在设计上的咨询。
  软装配套产品的选购
  甲方在软装配饰设计图前初步选定的产品方案只作考虑,待正式签订《配套采购服务合同》后乙方有义务调整设计。在甲方要求下,
  乙方应协助提供配饰产品列表,提供相关选型和配饰意见。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提供各类平面图和文字说明。
   乙方负责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包括变更设计及补充设计。在乙方执行设计 任务期间,甲方如有较小修改设计、变更设计,乙方将不另行收费。
   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配饰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后现场服务的质量。若甲方认为乙方的设计人员素质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予以更换,乙方不得拒绝。若乙方中途更换主要设计人员,应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认可。
  第四条:费用、付款及设计成果交付
  费用:
  本软装配饰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整(¥)包括:
  ¨软装配饰设计费
  ¨设计配合费包含景观配合、外装配合等设计变更及补充
  ¨现场额外费
  付款:
  甲方支付设计费前,乙方须提交给甲方全部设计费发票(分2个阶段)。
  设计费分 2 期支付。全部付款甲方以人民币形式直接汇入乙方帐户。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___ 元,作为设计押金(大写:
  篇八:大酒店装饰工程总承包合同
  内蒙古中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装
  饰
  设
  计
  合
  同
  书
  年
  日
  乌拉特后旗盛世大酒店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于年 月日直接发包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乌拉特后旗东升庙镇
  承包范围:酒店外观装修、主楼一层大堂、主楼3-5楼客房、(含天花、墙面、地面、强电、给排水、洁具、灯具、固定家具及窗帘部分)。除本合同及附件中已经约定归甲方负责的(除活动家具,活动灯具,电器,软装饰品外,甲供材料的采购之外)全部室内装饰工程。
  23.工期 :承担,因此,工程将分区域进行开、竣工安排。
  (1 开工日期: 年月
  (2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天。
  4 质量等级: 合格 ,争取优良
  5.合同暂定价 :人民币
  6.上述造价为暂定价,已包含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费用。本合同价款是按甲、乙双方概预算造价而议定的暂定价,原则上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详细预算。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及补充条款进行结算。
  7.付款方式: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二条 甲方代表
  1.甲方代表姓名: 称: 职务:乌拉特后旗盛世大酒店装饰工程负责人
  2.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1.本工程甲方委托 内蒙古中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理
  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刘占军 职称:项目经理
  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公正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换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管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于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2.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发包方依据合同出发的指令组织施工、组织工程质量的自检,协助发包方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
  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4.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 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换人,乙方应于换人前,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明确安排后任人,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的场地,并清除场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建筑设计原有物品,设备不含在搬迁范围内)
  2.合同开工日期前五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 甲方应提供明确的项目架构人员表,包括项目代表、设计成果审核代表、设备材料选样审核代表、进度审核代表、造价审核代表等(代表可以兼任)。
  5 .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6.合同开工日期前 5 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所有按规定需申报的一切报批手续;
  7.合同开工日期前 5 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8.装修许可证报建由甲方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及时办理,所有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乙方职责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 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
  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的规定。经甲方代
  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
  和罚款;
  5.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
  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费用损坏方承担;或由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及责任,均有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7 书面确认项目管理架构人员表,包括项目总指挥、项目经理、各技术主管等。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三、质量与检验
  第七条 工程样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d0b7870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c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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