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变电站
11.1建(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及消防道路
>>>>>11.1.1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11.1.1>>>>>的规定。
表11.1.1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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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名称
主控通信楼
继电器室电缆夹层
配电装置楼(室)屋外配电装
置
单台设备油量60kg以上单台设备油量60kg及以下
无含油电气设备单台设备油量60kg以上单台设备油量60kg及以下
无含油电气设备
油浸变压器室气体或干式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有可燃介质)
干式电容器室油浸电抗器室干式铁芯电抗器室总事故贮油池生活、消防水泵房雨淋阀室、泡沫设备室
污水、雨水泵房
火灾危险性分类
戊
戊丙丙丁戊丙丁戊丙丁丙丁丙丁丙戊戊戊
耐火等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
注:1主控通信楼当未采取防止电缆着火后延燃的措施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2当地下变电站、城市户内变电站将不同使用用途的变配电部分布置在一幢建筑物或联合建筑物内时,则其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除另有防火隔离措施外,需按火灾危险性类别高者选用。3当电缆夹层采用A类阻燃电缆时,其火灾危险性可为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