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廉洁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廉洁从医的自觉性,积极推进采购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基本建设、医疗设备和医疗、后勤物资批量采购时,认真执行《医院行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与运作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实施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和医疗、后勤物资采购邙阳光工程”。
三、与公司有采购业务交往时,不索取和不接受公司有关人员以下各种名义的不正当利益,主要有:
1、不接受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接受有关人员或单位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3、不接受有关人员或单位安排可能影响采购活动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4、不暗示有关人员为自己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泄漏仪器设备和医疗、后勤物资批量采购过程中的评标情况。
五、严格执行采购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自觉维护医院利益。发现招标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对方;情节严重的,主动向院领导报告。
本人自愿接受医院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承诺的情况,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
宁波市医药销售方廉洁承诺书医院:
为保证医药购销活动的廉洁性,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和不良行为,我单位和所属工作人员庄严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医药购销业务,保证不搞违法乱纪活动,自觉接受执法执纪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在医药购销活动中,保证不以任何形式给予医药回扣等好处费。
三、在正常业务交往中,保证不赠送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给对方报销应有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不以宴请、高消费娱乐、提供国(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医生的用药选择权。
五、我单位给医疗机构的捐赠款物,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们愿意接受停药、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业务代表(签字):
年月日
医药购销廉洁承诺书
根据淳安县中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杜绝医药耗材购销中的“回扣”和“提成”等不正之风,积极配合贵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营销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
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把供应质量关,确保所供应的药品和器械的质量,按采购合同要求供货。
三、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不得以旅游、考察、宴请等各种名义和形式进行促销;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医药耗材销售人员,不得进入医院有关科室及诊疗场所向医师、药械人员、部门及领导推销产品;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查询药品耗材的进、销、存量和使用情况;不以任何形式和方式统计处方。
五、需要举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宣传,学术讲座、会议、外出学习和参观等活动时,必须报医院纪检、医务科备案,由分管院长和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不得私自邀请医院职工参加上述活动。
六、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应方给医疗机构的捐赠,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必须积极配合医院对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购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