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原则

发布时间:2023-03-29 16:48: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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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的组织机构和组织原则
一、共青团的组织机构
共青团的组织机构是共青团的各级组织,领导机关工作的部门的统称。它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要求,团的章程的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的。(从中央到基层的共青团组织系统
共青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建立了从中央到基层的组织系统,即: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共青团省,直辖市,自治区委员会―――共青团地市委员会―――共青团县(委员会―――共青团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共青团支部。团的领导机关,在全国是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团的中央委员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团中央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团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产生的委员会。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在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委员会要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在团的基层组织里,团的领导机关是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是基层委员会。团的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县和县以上各级团的委员会可以派出自己的代表机关。(二)军队共青团组织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
军队中的团组织是全国共青团的一部分。根据军队的特殊情况,团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国人民解放军中团的工作,是军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军队中的团组织在党委员会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和指示进行工作。我军是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战斗组织。为了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适应军队所担负的任务与所处的特殊环境,军队共青团组织与地方团的组织形式有所不同。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旅=团级单位和初级指挥院校、专业技术院校,建立共青团委员会。共青团委员会,在本宫的委员会、政治机关的领导和同级首长的指导下,管理和领导所属单位的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在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建立共青团总支部。团的总支部是共青团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在团的委员会、本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和同级首长的指导下进行工作。连和相当于连的单位,建立共青团支部。团支部是党支部的助手。团支部在上级团组织、党支部的领导下和本级首长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三)团的代表大会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团的全国领导机关。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由团的中央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3)修改团的章程(4)选举中央委员会;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是各该级团的领导机关。团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代表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团的自治州、自治县、市、市辖区代表大会每3年举行一次,换届选举的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由共青团各级委员会召集。军队的旅、团和院校召开团的代表大会,应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政治机关审批。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本地区、本单位团的工作任务;(3)选举同级委员会;(4)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团的各级代表会议,是共青团的重要会议形式。但团的代表会议不是领导机关。团的代表会议,是在两次团的代表大会之间,团的委员会认为有重要问题需要讨论研究、统一思想认识时召开的。军队的旅、团和院校召开团的代表会议,由团的委员会决定,并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政治机关批准。军队师以上单位召开团的代表会议,由党委会和政治机关决定并召集。团的代表会议的任务是:(1)传达党的委员会、上级团的委员会有关青年工作的指示2)讨论、总结团的工作,听取代表们对团的工作的意见。军队中召开团的代表会议,如果有重大问题需要决定,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四)共青团委员会
共青团委员会是本级团的领导机关。团委由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产生,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军队旅、团级单位的团委,由913人组成,院校团委由1721人组成,每届任期两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如有缺额应当及时补选;委员会设1书记人,副书记12人,书记一般由该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担任。
军队中团委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以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团员和青年,帮助他们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领导所属共青团组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部队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引导青年在建设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的实践中,锻炼成为:四有革命军人。团委要以主要精力抓好团支部建设,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联席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负责培训团总支部书记及委员;定期向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报告工作;及时向党委和政治机关反映情况,请求、报告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团员实施团内的奖励和处分。团委一般每季召开一次会议。(五)共青团总支部委员会
军队共青团总支部,是共青团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团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产生,经营或相当于营的单位党的委员会同意,报团的委员会批准。团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每届任期1年;委员如有缺额,应及时补选;委员中应当有士兵团员12名;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团总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团总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与职责,参照团委的任务与职责,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学习,进行思想教育,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把本单位的青年工作活跃起来。要经常检查和帮助团支部工作,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联席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定期向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定发展团员计划,批准发展新团员;及时向团委和营党委反映情况,请求、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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