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0-08-01 15:36: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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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与完善

文/陈少威

【期刊名称】中国社会保障

【年(),期】2016(000)011

【总页数】2

随着经济运行新常态、医疗费用上涨、人口老龄化等因素的影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开始进入政策制定者的视野。在这一背景下,人们开始反思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一政策的合理性。《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显示,截至2015年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21362万人,自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3.7%;参保退休人员7531万人,自2010年以来年均增长4.8%。退休人员增速相比在职参保人数增速的增加,导致基金收入减少、支出增加。但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尚未进入实际制度设计阶段,而与医保基金收支状况同样有密切关联的是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问题。如何确定视同缴费年限对于参保人个人权益影响较大,对医保基金收支状况存在重要影响,对医保制度的完善也有相当的意义,需要予以重视。

视同缴费年限的意义与功能

我国推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该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由于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职工的医疗待遇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自己不承担直接的缴费义务,因此在全国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时,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利益不受损,也为了新制度能够顺利推行,确立了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制度模式。

但是这一制度模式并不意味着,只要是退休人员就必然享受医保待遇而无需承担缴费义务。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实际上承认的是这样的基本事实:退休人员虽然没有缴费,但他们在过去通过低工资、低福利的劳动为国家作出了贡献。如果没有这样的工作年限和贡献,就不能享受退休后不缴费的医保待遇。基于这样的理论基础,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后,针对制度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地方制定了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即新退休的人员如果其过去的工作年限虽然没有实际缴纳医保费但是能够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达到相应的年限要求,就可以享受退休后不缴费的医保待遇;如果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或者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的年限要求,则仍需要缴纳医保费达到规定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后不缴费的医保待遇。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eecbeb54228915f804d2b160b4e767f5bcf80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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