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家务、工作禁忌

发布时间:2012-10-11 10:31:5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1. 做饭

  尽量不用手直接浸入冷水中,因为有可能受寒引起宫缩,而引发流产。早孕反应较重时,不要到厨房里去,因油烟和其他气味可加重恶心、呕吐。厨房最好安装抽油烟机,因油烟对孕妇尤为不利,可危害腹中胎儿;

  2. 打扫卫生

  从事一般的擦、抹家具,扫地、拖地等劳作是可以的,但不能登高,不能搬抬笨重家具,更不可以蹲着压迫着肚子,同样应避免直接接触冷水;

  3. 洗衣服

  不要使用冷水,不宜用洗衣粉,更不可用搓板顶着腹部,以免胎儿受压。晾晒衣服时不要向上伸腰,晾衣绳可放置得低一些;

  4. 购物

  出去购物对孕妇有许多好处,比如可以使孕妇心胸开阔,也可以锻炼身体,因为购物走路,相当于散步。但也要注意,不宜行走过多,速度不宜快,不要穿高跟鞋,购物不宜过多,不能太重,一般不超过5千克为宜,避免在人流高峰时间去挤公共汽车,不宜到人群过于拥挤的市场去,另外在寒潮、大风等天气时不宜外出。特别是在流感和其他传染病流行时,更不要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去。

  总之,孕期,孕妇不能什么也不做,而是要做适宜的家务,但需对危险因素加以避免,这样就能保证孕妇的孕期生活、健康而有意义。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下列劳动:

  1.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 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的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3.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 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5. 工作中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6. 《高处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7. 对有过两次以上自然流产史,现又无子女的女职工,应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作业岗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7107c07bed5b9f3f90f1c14.html

《孕期家务、工作禁忌.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