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 -案例分析及答案汇总

发布时间:2020-05-01 12:34: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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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案例分析及答案汇总



凤姐200811日与天马巴士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天马巴士有限公司招收凤姐为其企业职工,双方约定凤姐每月工资1200元,合同期从200811日至20091231日止。200931011时许,凤姐驾驶天马巴士有限公司26路无人售票公共汽车到达公主坟起点站,天马巴士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及临时聘请的稽查人员在车门口叫门未开,遂从车窗爬进车内,从凤姐后座处搜得夹子一把及现金13.5元。而后,根据车票票款统计出总额缺13.5元。同日,天马巴士有限公司依照本单位《员工守则》第三章第二十九条第6项关于司乘人员在无人售票车投币箱内(包括役币箱口)偷盗票款者,一律罚款100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的规定对凤姐作出巴字[200425号处罚通知:一、罚款壹万元;二、没收赃款壹拾叁元伍角整及工具两件;三、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凤姐不服,要求撤销处分决定、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停工期间工资。

  【问题】

  1.本案争议属于什么性质的争议?依法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2.凤姐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为什么?

  3.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能否在仲裁中申请先予执行?应由哪个机构作出决定或裁决?

  4.通常情况下,如果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可在多长时间内向法院起诉?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5.本案进入诉讼程序后,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6.仲裁裁决生效后,应当向哪个机构(机关)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

  1.本案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四种方式解决。

  2.不能。根据《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采用仲裁前置,应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可以。由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

  4.15日以内向法院起诉,应向天马巴士有限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5.凤姐对用人单位作出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向法院起诉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6.应向天马巴士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解析】

  1.《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2.《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4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4.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中,凤姐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天马巴士有限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5.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6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凤姐对用人单位作出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向法院起诉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6.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2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所以,应向天马巴士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例2

国营某市轧钢厂发生下列纠纷:(1)工人赵某因身体有病被辞退,与厂方发生争议;(2)技术员钱某因未被允许参加全省轧钢行业技术员培训与厂方发生争议;(3)助理工程师孙某因未晋升工程师职务与厂方发生争议;(4)副总工程师李某因工资调整与厂方发生争议。赵、钱、孙、李四人与厂方的争议经几次协商交涉均未能解决。

[问题]

1)钱某、钱某、孙某、李某中哪几个人与厂方发生的争议属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哪几种方式解决?在运用这几种方式解决问题时,不同方式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

3)解决劳动争议的各种方式的法律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1)赵某、钱某、李某与厂方发生的争议属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

2)四种方式。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但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也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前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

3)协商与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诉讼所产生的裁判,具有当然的强制执行力。

[考点集成]

劳动争议按争议内容分为:(1)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共时、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可分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个阶段。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职工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协商决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组成。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案例3 19981月,甲公司聘请王某担任推销员,双方签订承包合同,约定王某完成承包标准,每月基本工资1千元,超额部分按40%提成,若完不成任务,可由公司扣减工资。该承包合同签订后,王某总是超额完成承包任务,但19988月,由于王某怀孕,身体健康状况欠佳,未能完成承包任务,为此,公司按合同的约定扣减工资,只发生活费,每月280元,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20元,其后,又有两个月均完成承包任务,因此,甲公司作出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要求补发所扣工资,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问:

1)甲公司扣发是否正确?理由

2)甲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3)劳动争议仲裁该如何处理?按《劳动合同法》

1。可以扣发。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不合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应当裁定补发工资,并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案例4

周某20043月初次参加工作被某酒店招收为厨师,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进入酒店上班后,该酒店为其办理了失业保险,20046月,周某被确诊患有甲肝,71日酒店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76日周某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在某市社会保险中心办理了失业登记,但是却没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

1)单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为什么义务?法律意义是什么?

2)酒店与周某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1。后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失业保险可以享受,自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可以据此享受;

2。应该提前一个月预告解除,或者另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立即解除。

案例5

张某自2003年开始在某高校食堂从事早点外卖工作,一直工作之20126月离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曾被校后勤安排照顾校领导,8个月期间工资按照1500月的标准照发,单位没有为其办理社保手续。20138月份,张某想进行维权,请结合劳动法相关原理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张某的维权途径有哪些?那个必经程序?

2.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具体处罚怎么计算,说明依据?

3.假设张某在200611日与校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后200712日张某又与用人单位补签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那么张某是否与校方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理由是什么?

4.假设张某单位因合同订立时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变化想进行裁员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1年后招录时同等条件是否应当优先录用裁减人员?

5.若你是张某聘请代理律师,请说明本案的诉讼请求?

6.若你是校方的代理人,请说明代理此案件诉讼抗辩理由?

7.设本案张某自200851日开始与校方签订期限为2年的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为3个月,是否合法?为什么?

8.设上一问中,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因家庭经济负担过重,又在外B单位从事兼职,因精力有限导致耽误校方食堂生意,损失约1000元,问校方的损失怎么解决?依据何在?

9.设本案中张某某日正常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现住院无钱治疗,想申请先于执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参考答案:

1.本案中,张某的维权途径有哪些?那个必经程序?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投诉。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

2.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具体处罚怎么计算,说明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97条: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注意:双倍工资仅限于1年内双罚,1年后不双罚,减去法律给的一个月宽限期限。

3.假设张某在200611日与校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后200712日张某又与用人单位补签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那么张某是否与校方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理由是什么?

没有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14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4.假设张某单位因合同订立时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变化想进行裁员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员?1年后招录时同等条件是否应当优先录用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41条: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不应当。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若你是张某聘请代理律师,请说明本案的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用人单位补交社保费用若干。

2)请求判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干。

3)请求判令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6.若你是校方的代理人,请说明代理此案件诉讼抗辩理由?

1)仲裁诉讼时效已过。

《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1年。

2)否认双方存在劳动事实关系,将举证责任推之对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7.设本案张某自200851日开始与校方签订期限为2年的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为3个月,是否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8.设上一问中,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因家庭经济负担过重,又在外B单位从事兼职,因精力有限导致耽误校方食堂生意,损失约1000元,问校方的损失怎么解决?依据何在?

《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设本案中张某某日正常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现住院无钱治疗,想申请先于执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44条: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单项选择题:

1. 下列人员中由国家安置就业的是( )

A.少数民族人 B.退役军官 C.残疾人 D.农村剩余劳动力

2、甲、乙同在某公司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使乙左腿伤残。有关该事件的处理意见中正确的是( )

A.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该公司另行安排工作,该公司也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B.甲应该赔偿乙的损失 C.公司工会对该公司解除与甲的劳动合同无权提出意见

D.该公司在给予乙相应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

3、下列不属于劳动者不参加劳动但仍享有工资支付请求权的情形:( )

A、法定休假日; B、婚丧假期间; C、长期旷工; D、产假

4、甲公司与张某于2010年1月5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2010年2月1日进行了合同鉴证。2010年3月1日张某到甲公司报到,双方劳动关系建立之日是( )

A.2010年1月5日 B.2010年2月1日 C.2010年3月1日 D.2010年4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为( )

A、不低于工资100%的工资报酬 B、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C、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D、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bb767c4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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