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0-05-21 22:20:4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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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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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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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特制定以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序号 修订时间 公布地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岗位操作规程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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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臵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健康的领导、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臵,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5.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法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车间主任职责

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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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

二、公司 部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三、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

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 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 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昌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四、公司 部门应在生产车间醒目位臵设臵公告栏,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有关部门即使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臵,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臵设臵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XXXX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了规范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准备的资料: 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三、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通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申报承诺书》《工艺流程图》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报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取申报回执。

四、本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要进行变更申报。

五、单位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六、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七、公司 部门负责企业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 负责具体工作,其他部门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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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危害基本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和防护相关知识; 4.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5.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2.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职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三、组织实施部门、经费保障

实施部门: 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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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以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臵和设备。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防护设施名称 所在车间 所在部位 维护检修周期 维护检修人员 一、公司 部门具体负责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并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二、公司 部门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从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公司 部门,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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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是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物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为职工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法律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体现了国家和生产经营单位对职工生命健康的尊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

公司 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版)》提出采购计划,包括发放范围、品种、数量。本公司所需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主要是以下几种。 序号 防护用品名称 规格型号 发放范围 使用期限 数量 二、采购

公司 部门 负责采购职业病防护用品,所购臵与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还必须有“LA”安全标志.库房管理员 负责验收。

三、保管和发放

公司 部门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与发放,并做好保管、发放的记录台帐;

四、资金保障

公司 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保障,做到按时足额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每位职工都应爱惜、保管好自己的防护用品,并按公司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更换与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满后应及时更换,对一些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应标准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对检验检测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与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七、监督与检查

公司 部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监督检查,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公司规定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除进行教育外,并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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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明确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检测及评价的管理

公司 部门负责本公司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定检测

及评价计划,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具体负责联系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二、检测及评价的周期

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本公司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以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三、检测前的准备

公司 部门应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需要提供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往年检测、评价资料等,并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检测合同。

四、检测结果的报告与公布

公司 部门接到检测报告后,应在三日内向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将检测报告结果在车间内公布。

五、检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公司 部门负责协调公司 部门查找原因,限期治理,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重新检测。

公司 部门负责落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并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存入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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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术语和定义 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臵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2.“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 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三、职责

公司 部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 部门是建设项目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责任部门。公司 部门是三同时的具体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公司 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

工作程序

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工建设。

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6.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建设过程实施监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施。

7.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尽可能由原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技术机构承担。

8.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9.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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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掌握职工健康损害情况,预防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建立本制度。

一、责任部门

公司 部门负责本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档案管理,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本公司职工职业健康检查原则上安排在 (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称)。员工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复查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视同正常出勤。职业健康检查周期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1. 职工上岗前健康检查

为了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防止劳动者带病进入本公司,在招工前对应招者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招用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职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为了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对劳动者进行动态健康观察,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体检周期及项目组织劳动者进行定期岗间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交公司 部门,安排复检。不得安排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该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排治疗。

3.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为了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在劳动者离岗时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于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即使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三、体检后采取的措施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臵; 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公司 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日常工作由 负责。职工离职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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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我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臵与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公司 部门负责及时报告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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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为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事故对人员造成的损害降至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确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各部门负责人,确定总负责人;

2、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书面文件予以公布,应明确事故发生后的疏通线路、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医疗救护方案等内容。

3、明确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根据使用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4、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完好。

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秒内能够获取。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和正确使用方法。现场应急救援设施应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安全有效,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安全有效性。

5、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公司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做出相关规定,对演练的周期、内容、项目、时间、地点、目标、效果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负责人等予以明确。如实记录实际演练的全程并存档。

6、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 6.1机构职责

6.1.1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1.2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6.1.3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6.1.4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6.2人员分工

6.2.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6.2.3指挥部成员:

1)部长(站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2)安全环境职业卫生管理组织负责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7、制定应急设备管理档案,包括: 1)应急设备管理制度书面文件; 2)应急设备台账;

3)应急设备中文说明书;

4)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台账;

5)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日常运转记录; 6)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7)职业病危害防护应急设施维修记录; 8)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档案;

9)应急救援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10)应急救援设施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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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粉尘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结合各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等岗位所需劳动保护用品。 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臵的除尘设施,确认设施无异常现象时,开启除尘设施。

3、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4、对本岗位生产现场产生的各类粉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杜绝粉尘任意飞扬。

5、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生产现场严禁吸烟、饮水、就餐。吸烟、饮水、就餐必须在无污染源的值班室进行、并认真对面部及手部进行清洗后方可吸烟、饮水、就餐。

7、下班前将工作服等生产现场所使用的各类劳保用品进行更换后离开工作岗位,预防将污染源带离工作岗位后传播给其它人员。

8、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9、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下班洗澡等措施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高温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职业危害防护必须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2、熟悉掌握本岗位职业病危害的特性、危害后果、预防和应急措施。 3、作业前,应提前喝或吃防暑降温药物。

4、作业中应适当的补充水量(如:矿泉水、加入盐的热水)或预防中暑的冰棍、冰块及绿豆汤,以防止出现中暑现象。

5、暑期生产岗位中,应做好作业时间的轮换,连续高温工作时间不能超出20分钟。

6、工作中,应加强防暑降温设备、设施(风机、电扇、空调)的性能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岗作业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体如有不适及时汇报,不准班

中带病作业或饮酒后作业。

8、按实业部要求按时参加职业危害岗位的健康体检。

噪声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结合各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佩戴防声耳塞、耳罩或防声帽等岗位所需劳动保护用品。

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臵的隔音、消声设施,确认隔音、消声设施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3、如隔音、消声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隔音、消声设施的正常运转。

4、加强日常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有效控制设备异常而造成噪声的上升。

5、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生产现场严禁吸烟、饮水、就餐。吸烟、饮水、就餐必须在无污染源的值班室进行、并认真对面部及手部进行清洗后方可吸烟、饮水、就餐。

7、下班前将工作服等生产现场使用的各类劳保用品进行更换后离开工作岗位,预防将污染源带离工作岗位后传播给其它人员。

8、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污染物进行彻底清理,并清洗身体接触的各个部位,避免污染物进入体内。

9、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下班洗澡等措施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焊接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焊接 2、术语

2.1焊接:是通过加热、加压,或两者并用,用或不用填充材料,使两工件产生原子间结合的加工工艺和联接方式。焊接应用广泛,既可用于金属,也可用于非金属。

2.2电焊烟尘:金属及非金属物质在过热条件下产生的高温蒸气。烟尘颗粒小,极易吸入肺中。长期吸入会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即电焊工尘肺,且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热等并发症。

2.3氮氧化物:有剌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主要是二氧化氮,它为红褐

色气体,有特殊臭味。当被人吸入后,会进入肺中与水起作用,形成硝酸及亚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剌激与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

2.4氟化气:无色的腐蚀性气体,毒性剧烈。可由呼吸系统和皮肤吸收,可引起支气管炎和肺炎,同时能对全身产生毒性作用。

2.5电弧光辐射 焊接产生的电弧光主要包括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其中紫外线主要损伤眼睛及裸露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和皮肤红斑症。眼部长期接触红外线照射,会造成红外线白内障。

3.焊接作业安全规范

3.1气焊与气割作业安全规范

3.1.1在氧气瓶嘴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进行短时间吹除,以防止瓶嘴堵塞。严禁使用未装减压器的气瓶。

3.1.2氧、乙炔瓶嘴部和开瓶的扳手上不得有油污。

3.1.3氧、乙炔瓶应距明火 10m以上,氧、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在 5m以上。

3.1.4氧、乙炔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不得靠近火源与其他热源。 3.1.5焊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对新使用的焊炬和射吸式割炬还应检查其射吸能力。

3.1.6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着人。 3.1.7焊炬、割炬的焊嘴因连续工作过热而发生爆鸣时,应用水冷却,如因堵塞而爆鸣,则应停用,剔通后方可继续使用。

3.1.8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1.9气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作业时,气瓶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止气瓶带电。

3.2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技术

由于手工电弧焊利用的能源是电,同时电弧在燃烧过程中产生高温和弧光,药皮在高温下产生一些有害气体和尘埃。所以,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触电、弧光和电热伤害、有毒有害气体侵蚀、火灾与爆炸等不安全因素。

手工电弧焊操作安全要求:

3.2.1在下雨、下雪时,不得进行露天施焊。

3.2.2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将焊接电缆放在电焊机上,横跨道路的电焊线必须有防压措施。施焊前应先检查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品,并系好安全带。

3.2.3二次线不宜过长,一般应根据工作时的具体情况而定。

3.2.4在施焊过程中,当电焊机发生故障而需要检查时,须切断电源,禁止在通电情况下用手触及电焊机的任何部位,以免发生事故。

3.2.5严禁将焊接电缆与气焊的胶管混在一起。

3.2.6在容器内焊接时,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具,通风、照明应良好。 3.2.7在焊接时,不可将工件拿在手中或用手扶着工件进行焊接。 3.2.8.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臵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棚遮蔽。

3.2.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不得多台串连接地。

3.2.10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导线。电焊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

××有限公司(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a39d7aaf8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f6.html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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