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DIP详细介绍

发布时间:2022-12-01 16:51:13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DRGDIP详细介绍

一、问题现状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看病就医的刚性需求被逐渐释放,它的缺陷也暴露地越来越明显:容易滋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这不仅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还让参保人多花钱、医保基金多支出。此前按项目付费,由于医疗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导致“过度消费”,例如部分医疗机构倾向于过度医疗过度使用药物,以及偏好使用加工昂贵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药品等,以致医疗费用不断攀升。
二、政策背景
医保支付改革进入“深水区”。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按服务项目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单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等。其中,按服务项目付费是运用最早、使用最广泛的支付方式。2019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先后启动30个城市的DRG付费国家试点和71个城市的DIP付费国家试点。试点三年以来,所有试点城市已经全部进入实际付费,基本达到预期效果,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参保群众在不同程度上均有受益,初步达到共赢效果。根据2019年到2021统计显示,30个试点城市,随着整体医疗费用结构的优化,参保人员个人负担有所减少。以北京市为例,应用DRG的十年间,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十年提高28.4%的情况下,住院每权重费用仅提高17.8%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由33%
下降至28%。同时,非必要住院明显降低。
2021年,国家医保局发布《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聚焦抓扩面、建机制、打基础、推协同四个方面,稳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其中,排在首位的工作任务就是实现四个全面覆盖,“全覆盖”涵盖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分组、医保基金四个方面。明确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计划》推动 DRG/DIP 支付方式改革实现从局部向全面、从部分到全体、从粗放式向精细化纵深发展,明确要求在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分组、医保基金四个方面实现全面覆盖。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建设,协同推进医疗机构配套改革,全面完成以DRG/DIP为重点的支付方式改革任务,全面建立全国统一、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
三、内涵介绍
DRG/DIP付费是一种更科学、更精细的医保支付模式。DRG是按照患者的患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医保支付标准。DIP是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医保部门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这两种改革都是通过实行“一口价”打包付费的方式,有效避免“大处方”、过度诊疗等问题。
(一)DRG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533482f13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67.html

《DRG、DIP详细介绍.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