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说明

发布时间:2019-06-02 23:25: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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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一、编报范围

  本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包括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汇总表四部分。填报范围包括:201512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由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填报财清综09表、财清综11表、财清综12表等,进行报表上报。

解放军、武警部队不纳入本套报表编报范围。

涉密单位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由本单位组织进行自查。单位和部门报送资产清查报表及电子数据时,报送汇总报表及有关汇总数据。

  二、编报内容

  按照全面进行清查的要求,编报内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等的全面情况。

  三、编报流程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都应逐户编制本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

(一)行政事业单位录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卡片形成基础数据库,其中部分信息自动导入到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

(二)行政事业单位录入资产清查明细表,其中固定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无形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由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自动生成。

(三)行政事业单位录入资产负债清查表、机构人员情况表、在建工程情况表、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担保情况表、国有资产产权待界定情况表,行政单位录入附属后勤服务单位情况表、未脱钩经济实体情况表,事业单位录入对外投资情况表,其余清查报表由明细表自动生成。

  (四)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上报资产清查数据。

  四、其他要求

  (一)行政事业单位应结合编报年度决算有关工作,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存在财务会计差错的,应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调整账面数后,如实填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50a7772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67d9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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