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问题研究
张岭泉 郝雅奇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摘 要】摘要:在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资源不足的背景下,互助养老模式应运而生。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是开发和整合民间养老资源、建立农村基层养老体系的积极实践探索,具有推广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然而其在初步发展阶段不免存在问题,要求老年人个人及家庭、政府、社会等多元养老主体共同应对问题并参与构建科学、合理的农村互助养老体系。
【期刊名称】《现代经济信息》
【年(卷),期】2017(000)019
【总页数】2
【关键词】农村;互助养老;问题;对策
一、研究背景
快速推进的老龄化趋势促使我国的养老问题日益显性化。我国城乡人口老龄化程度倒置,而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社会体制将对农村应对养老难题形成挑战。国家卫计委家庭司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显示,仅有15.9%的农村老年人口认为自己目前的养老不存在问题,较城镇老年人口的该比例低13个百分点①,农村养老成为我国养老议题的重点和难点。多元因素导致的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等现实因素催生了多种新型养老模式,互助养老是融合了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三种模式优势的新型养老模式。本篇将探讨国内外典型的互助养老模式、构建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
二、互助养老模式的内涵
学界也将“互助养老”称为“以老助老”、“以老养老”等。互助养老模式是在政府支持、指导下,以基层社区或行政村为平台,社区居民或村民基于自愿参与、互助自助原则组织形成的低龄老人帮助高龄老人、健康老人照顾生活无法自理老人的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养老模式,服务的主要内容即日常生活照料和情感支持。老年人邻里互助、亲友互助和志愿互助服务均属于互助养老类型。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缘起于2008年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建立的“互助幸福院”,是对建立农村基层养老体系的积极探索和尝试,在得到民政部门认可和支持后,互助养老模式在湖北、山东、四川及内蒙等各省份的城市、农村推广实践,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ace6db09cc3d5bbfd0a79563c1ec5da51e2d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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