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理转学手续说明:
一、转外县市区流程:
1、转出学生分校开具学生转出证明(各项栏目填写完整,加盖分校公章),由转出学生交中心校审核。(分校要填好《全校20 -20 学年度学生变动情况登记表》以备以后整理五表六册时用)
2、中心校审核分校证明材料无误后,填写《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由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后,中心校签署意见盖章。
3、转出学生将此《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交转入学校审核盖章。
4、转出学生将转入校盖章后的《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交转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
5、转出学生将转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的《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交转出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
6、将以上(转出校、转入校、转入县市区教育局、转出县市区教育局)四方盖好章的《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交回转出中心校,中心校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
7、学生将《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交转入校,由转入校在学籍网上提出转入申请。
8、转出中心校在学籍网上审核,提交同意意见。
9、转出地教育局在学籍网上审核通过。
10、学生转出成功。
二、本县内学生转学手续与上类似,只是3、4项合并进行。
三、外省转入学生
1、需提供加盖原校、原所在地教育局、转入地教育局三方加盖公章的《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和《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学生原学校开具)。
2、转出校在全国学籍网上提出转出申请,转入校同意后提交教育局审核批准,转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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