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通过修建寺庙非法集资的材料

发布时间:2011-04-20 09:07: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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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大家都谈了许多好的思路和看法,有长效机制、责任到人、纳入目标考核、行政手段等。如果能够将这些思路、方法融入到工作中,那么治理效果很快就能够得到显现。宗教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非常明确,在长期工作中我们也积累了许多具体的经验,只要认真去做,所有的问题都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宗教问题、信仰问题,以及封建迷信问题都有深厚的社会根源、历史背景和群众基础,不可能通过一两次活动就得到根治,但阶段性的收获和成效应该是明显的。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也显示了我们党委政府对宗教方面的政策和导向,是对宗教活动实施依法管理的一个宣传。

  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大家在汇报中涉及到了一些,但还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我们不能够正视存在的困难问题,事先不掌握情况、不加以分析、不正确预见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就不可能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就不可能很好地去解决问题。关于如何制订具体措施,达到我们预期的效果,我主要有以下几点建议:

  ()加大对群众宗教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一些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乡村还要搞一些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从思想上让群众能够理解和接受我们的治理工作,消除和缓解对立情绪。如今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如何用党和政府倡导的思想文化、意识形态来占领阵地,争取群众,这是个长效问题。我们需要通过一些活动来进一步研究用什么思想、什么方法、什么文化、什么形式来占领这个阵地,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争取群众。同时,这里面还有个规划问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里很重要的方面,即思想文化建设问题。因此宣传教育不仅是贴几条横幅,发几条标语,采取一些营造氛围的形式是必须的,但更为重要的是到群众中去,到一些宗教活动场所中去做大量有针对性的宣传。这种宣传教育能够为我们的专项治理活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工作中要摸清情况、区别分类、统一规划、制订具体措施。面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既要态度坚决,手腕过硬,又要依法行政,讲究方法,既要注重我们这次行动拆除的效果,又要注重社会效果。我们需要用心去思考,去研究,不能不干,更不能蛮干。比如群众的思想问题,有些不会马上接受拆除这个概念,这会给我们工作带来阻力。再如私设乱建庙宇,在性质、建筑规模、当地群众习俗和历史上都有不同。因此,必须分门别类,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措施,这样才能有效解决的问题。

  ()将我们现行党委政府的工作机制,如落实责任、行政问责制、绩效考核制度、纳入目标管理等行政手段运用到治理工作机制中。我们这次活动要达到几个目的,一是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活动,把进一步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贯穿始终,这是建立长效机制很重要的一条。二是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建设文化大院,占领农村阵地,改善现有状况。在工作中,我们要融入到大的背景下去设计和考虑问题,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思路才能更宽,工作方法才能更多。三是通过这次拆建能够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在较短的时间内,治理乱建寺庙和私设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有一个明显的改观,遏制乱建寺庙和私设宗教活动场所蔓延趋势,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东岱乡依法取缔非法寺庙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导精神,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法律法规统领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整个拆除工作按照召开三个会议,组建二支队伍,完成一个目标的思路进行。经过大力宣传,认真组织,全体乡村干部的齐心协力集体行动,全乡取缔非法寺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原全乡共有8处庙宇,根据实际情况,并报县委同意改作他用2处,其余6处全部拆除。并通过取缔寺庙工作对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对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认识明显提高,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乡村宗教工作规范管理,落实宗教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现将东岱乡依法拆除非法寺庙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摸底,掌握基本情况

东岱乡辖10个村,105个社,10850人,面积13平方公里,属西充盐亭交界处,与6个乡镇接壤,由于过去的信息闭塞,交通不畅,群众文娱活动贫乏,加之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老人儿童多,群众信佛信教的多,而且队此有盲目的、有较强的精神依赖。经过摸底,全乡共有8处庙宇。整个拆除工作具有相当的难度。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自县委、县政府关于拆除非法寺庙动员大会后,东岱乡党委、乡政府就根据县级《关于开展农村非法乱建寺庙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将拆除非法寺庙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依法治乡并结合我乡实际情况。

1、加强组织,成立班子。 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王祥超同志为组长,乡长李江同志为副组长的东岱乡开展农村乱修滥建寺观教堂和非法传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乡党委〔200915号文件制定了《东岱乡关于开展农村乱修滥建寺观教堂和非法传教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时间、指导思想及基本目标、专项整治步骤和方法、责任挂钩、全面总结等。实行党委、政府领导分工协作,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各司其责。

2、细化方案,大力宣传。在开展农村非法乱建寺庙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我乡先后精心召开了四个会议:一是召开了党委工作会议,传达了县委相关会议精神,认真研究我乡拆除乱修滥建寺庙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统一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进行了党委成员的分工,明确了相关责任。二是召开了全体乡干部会议,传达了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安排了东岱乡关于开展农村乱修滥建寺观教堂和非法传教专项整治的工作。在乡干部会上,明确了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全体乡干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上,一切以此项工作为重点。三是召开了全体乡、村、社干部会议,传达了县委文件精神和乡党委〔200915号文件制定了《东岱乡关于开展农村乱修滥建寺观教堂和非法传教专项整治的通知》,详细安排部署我乡拆除乱修滥建寺庙的工作。乡党委并利用电视、广播、标语、专刊等大张旗鼓宣传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关于开展农村乱修滥建寺观教堂和非法传教专项整治的工作精神。四是召开了寺庙负责人会议,宣传了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关于开展农村乱修滥建寺观教堂和非法传教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了拆除乱修滥建寺庙的指导思想和强硬的工作目标,并动员群众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预期乡党委政府予以强制拆除。

3、明确纪律,确保实施。乡党委要求在拆除寺庙专项整治工作中,纪律强制三个不准:不准任何党委成员工作懈怠,不准任何乡干部请假,不准任何村社干部背后松气。确保整个专项整治工作思想一致,步调一致。组织二支队伍,在整个专项整治工作中,乡党委将全体乡干部组成两支工作队,除值班人员外,由乡党委书记统一指挥,乡长李江同志和副书记王奎分别带一组乡干部深入基础先做工作,动员在限期内群众自拆,在规定时间后尚未拆除的,乡干部亲自动手,虽然当时正值酷暑的六、七月,但我们的乡干部上房的上房,揭瓦的揭瓦,倒梁的倒梁,用了两周时间对东岱乡6处寺庙全部予以拆处,其余2处经县委同意,一处该作五保户居住,一处改作护林站。

达到一个目标,东岱乡在专项整理工作中的目标是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治乱修滥建寺庙的工作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认真实施,确保成效

在依法开展农村乱修滥建寺观教堂和非法传教专项整治工作中,为了确保整个工作成效,东岱乡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和确定的治理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制定专项整治乱建滥建寺庙的具体方案及实施办法,明确治理步骤、方法、时间等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既坚持积极稳妥,讲究方法,又坚持坚决果断,务求实效;既坚持坚决依法整治乱修滥建寺庙,又坚决防止引发新的矛盾。确保完成县委下达的目标任务。东岱乡的拆除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完毕。

四、完善制度,保证长效

为了专项整治乱修滥建寺观教堂和非法传教工作在整治结束后,防止反弹,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东岱乡建立健全了乡、村宗教工作管理机制,乡政府和各村签订了宗教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整治工作长期见效。同时为了丰富群众文娱生活,由乡党委政府牵头,组建了老年川剧座唱和川剧巡回演出,组建了老年腰鼓队,和群众健身舞活动。群众不再感觉生活单一,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使群众空余时间有精神寄托。保证整治工作具有长效性。

总之,东岱乡的工作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在乡村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周边兄弟乡镇工作的鞭策下完成的,目前还有许多不敬人意的地方,敬请各位同仁多指点,鞭策,相互勉励。

谢谢大家。

00九年十月二十日

对乱建寺庙现象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制止,减轻信教群众负担;加大对教职人员管理和培训力度,使之尽快适应农村宗教工作需要;加大宗教普法力度,对合法宗教加以保护,坚决取缔非法宗教活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法制观念的普遍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乱建滥塑庙宇的治理,无论在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越来越重视,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对农村非法乱建的庙宇进行了有力整治,全面贯彻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既保证了合法宗教场所活动的正常开展,又严厉打击了农村封建迷信活动,有效地控制了农村乱建庙宇现象。但由于宗教本身的复杂性,历史传统文化的影响,农村各种矛盾的交织,社会问题的增多,就业压力、岗位竞争、分配差距的增大,使得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呈现多样化,引起人们思想、信仰、价值观的改变,造成人们信仰上的困惑,农村乱建寺庙、滥塑佛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反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农村出现乱建庙宇现象的主要原因
      1、历史传统文化的影响。信仰是骨子里的东西。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悠长,传统封建文 化习俗根深蒂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 有的农村家庭有人生病讲迷信、生活请人测前途、遇事占卜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卷土重来, 封建文化沉渣泛起。当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已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的急剧变化,给人们的思想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导致一些思想出现混乱,这就给封建迷信活动和伪科学的生长、蔓延提供了土壤。
      2、农民思想认识水平不高。近年来,社会主体文化缺乏,信仰呈现多元化,不少农民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深,普遍存在求神拜佛保平安的迷信思想,加上农民整体素质还比较低,思想认识水平不高,农村信教群众的数量快速增长,这是农村乱建庙宇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老年人迷信思想根深蒂固,在村中辈份高,号召力强,认为捐钱修庙宇既可以敬鬼神,又可以为自己积功德,经常组织和发动群众捐资修建庙宇。农村中的青壮年人虽然不完全相 信,但也普遍存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出点钱买平安求心安,随大流被动参与捐资修建活动;大部分农民持中立态度,认为修不修庙,无所谓,但都不愿得罪菩萨老 爷,不反对建庙;一些乡村、居委会、街道甚至全体居民都信宗教,严格地说,他们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宗教徒,而是唯神唯天的信士,他们没有严格的宗教信仰,而是盲目参与宗教活动。
      3、政策把握不准,工作不力。基层村干部对宗教政策的认识不到位,对乱建庙宇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听之任之。
      首先,农村一些基层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认识不足,分不清哪些事合法哪些违法,哪些提倡哪些反对。对农村乱建庙宇的行为认识不到位,不敢管也不愿管。有的村干部认为修建庙宇能方便群众,善化人心,吸引游客,聚集人气,对发展地方经济有好处。
      其次,有些村干部明知当地兴建或已建成的庙宇是非法的,但是怕惹麻烦,怕犯信教群众民意,怕得罪鬼神,不及时制止,也不报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逃避责任。甚至有 些村干部带头筹建庙宇,发动村民,组织资金,把宙宇建设得比村委会和村学校还好。
      4、执法部门管理、监督、处罚不到位。一些部门执法不力,项目审批不严,管理监督处理 不到位。
      (1)基层国土、城建部门对建庙宇用地的管理不严,对建庙宇的土地的审批没有把好关,对一些乱占乱建的现象又不及时处理,没有起到审批监督作用,没有从源关上把好关。
      (2)民宗部门对宗教场所和私设点的管理不到位,对《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不到位,宗教场所和私设立登记不全,年审不及时,对乱建庙宇的处理不力,处罚不到位,宗教场所的管理不规范,依法管理水平不高等等,给乱建庙宇有机可乘。
      5、利益驱动导致封建迷信活动。一是不少地方为促进旅游业,在风景区兴建和维修大型庙宇。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的三自方针,变相宣传了宗教, 特别是政府部门对宗教建设的参与,在老百姓心目中容易形成了多种误导,引发农村宗教 ,助长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二是部分巫婆神汉借神佛骗人钱财,经常在农村散布流言,欺骗、怂恿和组织群众修建庙宇。在农村有专门从事迷信职业的一部分人,他们数量少但影响大。他们在组织建设庙宇的过程中积极性最高,庙宇建成以后,当即成为他们 骗取群众金钱的活动场所。这部分人是农村乱建庙宇的一支重要力量。
      6、宗教自身的矛盾和冲突。一是宗教自身不同教派之间在观点、利益方面的矛盾和冲突, 引发乱建庙宇现象。二是同一教派主要管理人员不和、不团结,各自为政,各自建庙,分开经营,导致庙宇建设重复,布局不合理,出现一村多座庙宇、同一名称多座庙宇争香火、争 香客的现象。乱建庙宇,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庙宇建设的品位也较低,粗制滥造,条件很差,不利于信教群众从事宗教活动。
      二、制止乱建庙宇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乱建庙宇,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干扰了农村合法宗教场所的正常活动,亵渎了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乱建庙宇不仅严重违反了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给农民带来了精神上毒害,也带来了金钱的损害,而且浪费了农村有限的土地资源,容易引起一些群众思想的混乱,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1、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和完善宗教长效管理机制。宗教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任务重,又直接关系群众生活的重要工作,必须结合实情,党委、政府重视,部门联动,群众 参与,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确保长效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1)要建立县、镇、村、组四级管理网络,明确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 为第一责任人,生产组长为组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对重点区域可实行联保责任制 。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协作单位和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齐心协力、同舟共济,解决好村、组建层和相互推诿问题。
      (2)要明确把乱建寺庙整治工作纳入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并把乱建寺庙整治和长效管理情况纳入文明镇、村()命名的重要条件之一。
      (3)要建立村、组宗教工作信息员队伍和信息上报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做到早发现、早治 理。把长效管理作为对各村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的内容。对管理不到位出现死灰复燃的村,取消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取消村干部责任人当年奖金。
      (4)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治理乱建寺庙是为了制止非法,保护合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因此,我们要将治理乱建寺庙和加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培养一支从事宗教工作的优秀干部队伍,要不断地加强管理,提升水平,增强对信教 群众的说服力,把广大信教群众吸引到合法宗教场所过宗教活动。这是防止乱建寺庙反弹的关键措施。
      2、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治理乱建庙宇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群众工作,思想教育工作是基础、前提。
      (1)宣传、文化部门要开展一些农民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特别要加大对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荣辱观和无神论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农村中广泛宣传破除封建迷信思想。
      (2)宗教、统战部门要大力宣传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身由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争取让老 百姓全面了解政策和法律,依法信仰宗教。
      (3)党政、科技部门要在农村大力宣传普及科技知识,建立健全科技知识农村宣传普及制度,加强对有关自然现象、社会进化和人的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的科学宣传,努力提高农民的整体科学文化水平,自觉抛弃宗教迷信,从而从根本上遏制乱建庙宇现象。
      3、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和审批。加大对征地建设项目的用途管理和监督,对修建庙宇的建设项目要依法严格审批。一是土地管理部门对修建庙宇征地项目建设要依法严把报建关,并要做好跟踪监督,报建与实建项目不符的要马上纠正;二是民宗部门要依法把好建庙的审批关,对不合法律政策的修复、兴建要坚决制止,从而与国土、城建部门一起真正从源头上控制乱建庙宇现象。
      4、要加强对迷信职业者的教育和引导。对迷信职业者,要进行教育,教育其另谋合法生活门路,不得重操旧业,借神佛敛财。对零散和流动的宗教职业人员,要给予爱国守法教育, 限定他们不得从事非法的宗教迷信活动,不得非法组织修建宙宇敛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881eab9fd0a79563c1e7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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