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理论中平台经济的概念起源于Rochet和Tirole等人2004年的双边市场概念,即如果提高向一边的收费,降低向另一边的收费,平台可以改变交易量,则称这一市场是双边市场。在经济实践中,平台经济一般指互联网平台经济,是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基础,基于平台向多边主体提供差异化服务,从而整合多主体资源和关系,进而创造价值的一种新型经济。平台就是一种居中撮合、连接两个或多个群体的市场组织,促进不同群体之间的交互与匹配是其主要功能。平台经济的核心是互联网平台,互联网平台类似传统的市场,是一种将多方主体聚合在平台上,并且居中促成交易、促进互动的市场组织。与传统多边平台的最大区别是数字化放大了互联网平台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网络经济。
过去五年是我国平台经济大规模发展的时期。截至2019年底,我国市场价值超10亿美元的数字平台企业达193家,比2015年增加了126家,市场价值总额达2.35万亿美元(美国为6.65万亿美元),较2015年底(7957亿美元)增长了近200%。2020年,数字平台开创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体现出较强的适应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下行趋势。
网民规模是平台经济发展的基础,决定了互联网平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网络经济作用的发挥。2015~2020年我国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用户数大幅增长,2020年3月互联网用户数(9.04亿)相比2014年12月(6.49亿)增长了39.3%,移动互联网用户增长更加迅速(2014年12月为5.57亿,2020年3月为8.97亿),2020年3月移动互联网用户数占总互联网用户数的99.3%。在网民结构方面,农民网民和女性网民比例上升。2014年12月农民网民1.78亿,2020年3月农民网民规模已达到2.55亿,增长43.3%。2014年12月男女网民之比为56.4∶43.6,2020年3月男女网民之比已成为51.9∶48.1,越来越多的女性成为网民[3]。这些都深刻影响了平台经济的发展。
下面将分类别介绍各平台近五年的发展情况。
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电商平台进行的。大部分电商平台既有自营业务又有第三方商家入驻,第三方商家既有企业又有个人。过去五年我国电商平台发展具有如下特点。
(1)我国电商平台发展迅猛
2015~2019年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增加了96.7%(见表1),2014~2019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了112.4%(见表2)。2014年中国网购市场品牌渗透率前9家平台依次为淘宝、天猫、京东、唯品会、当当、苏宁易购、1号店、亚马逊、聚美优品;2019年根据GMV(总成交额)排名,前十大电商平台为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苏宁易购、唯品会、网易电商、转转、汇通达、微拍堂。
表1 2014~2020年网络购物用户规模 | |||||||
单位:亿人 | |||||||
类别 | 2014年12月 | 2015年12月 | 2016年12月 | 2017年12月 | 2018年12月 | 2019年6月 | 2020年3月 |
网络购物用户规模 | 3.61 | 4.13 | 4.67 | 5.33 | 6.10 | 6.39 | 7.10 |
手机购物用户规模 | 2.36 | 3.40 | 4.41 | 5.06 | 5.92 | 6.22 | 7.07 |
表2 2014~2019年电子商务交易数据 | ||||||
单位:万亿元 | ||||||
类别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电子商务交易额 | 16.39 | 21.79 | 26.10 | 29.16 | 31.63 | 34.81 |
网上零售额 | 2.79 | 3.88 | 5.16 | 7.18 | 9.01 | 10.63 |
资料来源:《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9》。 | ||||||
(2)企业成为平台主要销售方
以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和天猫为例,淘宝作为国内最大的C2C(个人对个人)电商平台(见表3),2014~2019年GMV增长169.2%,而天猫作为最大的B2C电商平台,2014~2019年GMV增长455.9%。2014年淘宝GMV是天猫GMV的2.18倍,2019年淘宝的GMV与天猫基本相等。2018年电子商务B2C零售额占全国网络零售额的62.8%。
表3 2014~2019年主要电商平台及活动成交数据 | ||||||
单位:亿元 | ||||||
平台或活动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淘宝GMV | 12580 | 16820 | 22020 | 26890 | 31150 | 33870 |
天猫GMV | 5760 | 9340 | 15650 | 21310 | 26120 | 32020 |
京东GMV | 2602 | 4627 | 6582 | 12945 | 16769 | 20854 |
苏宁易购线上交易额 | 503 | 805 | 1267 | 2084 | 2388 | |
拼多多GMV | 400 | 1412 | 4716 | 10066 | ||
天猫“双11” | 571 | 912 | 1207 | 1682 | 2135 | 2684 |
京东6·18 | 1199 | 1592 | 2015 | |||
注:阿里巴巴公布数据是财年数据,近似看作自然年数据。 | ||||||
资料来源:根据各公司年报整理。 | ||||||
(3)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异军突起
社交电商平台拼多多成立于2015年9月,采用拼团低价购物模式。2018年12月拼多多年度活跃用户达到3.86亿人,超过京东的3.05亿人。2019年拼多多GMV超过1万亿元(见表3)。直播电商成为电商营销的重要工具,截至2020年3月,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2.65亿人,占网购用户的37.2%,占直播用户的47.3%。
(4)电商渠道下沉,三线及以下市场成为电商发展的新动力
电商平台将配送网络发展至三线及以下市场,包括农村市场。农村网购用户达1.71亿人,占网购用户比例达24.1%。
(5)细分市场专业电商平台蓬勃发展
如二手交易平台包括:二手车(瓜子、优信等),二手闲置物品(闲鱼、转转等),二手奢侈品(寺库网、胖虎等),二手书(孔夫子、多抓鱼等),二手手机、数码产品等众多交易平台。再如旅行预定,有携程(有绝对优势)、美团、去哪儿、同程艺龙、飞猪等众多平台。
(6)跨境电商快速发展
2014年跨境B2C业务在天猫、京东、苏宁等各大网络零售平台上线,2019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达到1862.1亿元[5]。
(7)电子商务法律法规逐步健全
2018年8月,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该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也纷纷出台,对电子商务、快递等进行了规范。
网络娱乐平台主要包括网络视频、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2015~2019年网络娱乐平台作为第二常用平台(第一是即时通信),发展迅速、变化很大,有风起云涌之势。
表4 2014~2020年各类网络平台用户规模 | |||||||
单位:亿人 | |||||||
平台类别 | 2014年12月 | 2015年12月 | 2016年12月 | 2017年12月 | 2018年12月 | 2019年6月 | 2020年3月 |
网络音乐 | 4.78 | 5.01 | 5.03 | 5.48 | 5.76 | 6.08 | 6.35 |
网络视频 | 4.33 | 5.04 | 5.45 | 5.79 | 7.25 | 7.59 | 8.50 |
短视频 | — | — | — | — | 6.48 | 6.48 | 7.73 |
网络文学 | 2.94 | 2.97 | 3.33 | 3.78 | 4.32 | 4.54 | 4.55 |
网上支付 | 3.04 | 4.16 | 4.75 | 5.31 | — | — | — |
网络直播 | — | — | 3.44 | 4.22 | 3.97 | 4.33 | 5.6 |
网络购物 | 3.61 | 4.13 | 4.67 | 5.33 | 6.10 | 6.39 | 7.10 |
网络外卖 | — | 1.14 | 2.09 | 3.43 | 4.05 | 4.21 | 3.98 |
旅行预定 | 2.22 | 2.60 | 2.99 | 3.76 | 4.10 | 4.18 | 3.73 |
网约车 | — | — | 2.49 | 3.43 | 3.89 | 4.04 | 3.62 |
团购 | 1.73 | 1.80 | — | — | — | — | — |
网络游戏 | 3.66 | 3.91 | 4.17 | 4.42 | 4.84 | 4.94 | 5.32 |
即时通信 | 5.39 | 6.24 | 6.66 | 7.20 | 7.92 | 8.25 | 8.96 |
(1)商业网络视频发展迅速
2015~2019年商业网络视频用户规模增长96.3%。自2015年起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家稳居第一梯队,第二梯队从2015年的乐视视频、搜狐视频、暴风影音、聚力传媒,到2019年的芒果TV、哔哩哔哩。其中哔哩哔哩凭借无广告、弹幕、二次元迅速发展壮大。
(2)短视频平台快速兴起
短视频逐渐兴起于2013年,当时主要作为其他即时通信和社交平台的一个功能。2014年,主要的短视频平台是美拍、秒拍、微拍等。2019年短视频用户达6.48亿人,主要平台是抖音、快手、西瓜、火山等。2020年,短视频用户进一步快速增长,达7.73亿人。短视频对旅游、农产品销售和贫困地区发展起到一定作用。2019年青少年防沉迷系统上线。
(3)移动音频平台
2010年10月,豆瓣广播上线标志着移动音频开始兴起,随后多家移动音频平台逐步上线。2014~2016年,喜马拉雅、蜻蜓、荔枝通过融资发展壮大,自2016年起喜马拉雅(定位UGC即用户原创内容)稳居移动音频平台第一位(其他平台有荔枝、蜻蜓FM、企鹅FM等),且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2019年我国网络音频用户超过3亿人,用户呈现新一线城市用户多、男性化、高学历特征。2019年,喜马拉雅宣布其平台主播超过700万人,行业占有率达到75%,活跃用户日均收听时长达到170分钟,付费会员数超过400万人。
(4)直播平台爆发之后稳步增长
2016年被称为网络直播元年,全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超过200家,直播用户达到3.44亿人,2017年达到4.22亿人,但是由于政府对低俗网络直播的整治,2018年降为3.97亿人,之后又稳步增长,2019年达到4.33亿人,2020年3月达到5.6亿人,主要平台是斗鱼、虎牙等,主要内容是体育、游戏、真人秀、演唱会等。网络直播发展回归理性,电商直播蓬勃发展,管理机制逐渐完善。
(5)网络文学迅速发展,带动周边发展
2019年国内最大的网络文学平台集团是阅文集团,旗下拥有QQ阅读、起点中文网、起点女生网、创世中文网等九大主要平台。平均月活用户2.2亿人,平均月付费用户980万人,作家810万位,作品总数1220万部,主要通过在线付费阅读和版权运营(将文学作品改编成其他媒体形式)等方式变现。平台多部原创网络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动漫、游戏。
(6)娱乐平台内容正版化、全民化
网络视频内容经历了从盗版到平台自制节目,到全民制作上传节目,再到逐渐专业化的过程。网络视频、音频、文学平台最初主要是盗版内容,后来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平台逐步引入正版内容,开始自己制作网剧。内容制作全民化,大量个人和工作室投入娱乐内容生产,制作视频上传获取分成收益,网络娱乐内容生态逐渐形成。
(9)用户付费意识逐渐增强
用户付费意识增强是网络娱乐平台发展壮大和内容正版化的重要基础。2018年付费用户已超过50%,2019年6月和11月,爱奇艺和腾讯视频分别宣布付费会员数量过亿人。
(1)团购平台
团购平台兴起于2010年,到2014年,团购平台市场已经形成以美团为首,聚划算、大众点评、糯米、58团购等随后的格局。自2015年起,团购平台逐渐去团购化,探索O2O发展新模式。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社区团购又火爆起来。
(2)外卖平台
2015年,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三家平台拥有83.4%的外卖用户。2019年,外卖平台形成美团、饿了么(2017年收购百度外卖)两大巨头格局。新冠肺炎疫情对外卖用户需求造成了较大冲击,但是估计疫情缓和之后,外卖需求会继续上升。
(3)网络支付平台
网络支付发展迅猛,2015~2019年,非银行支付机构累计发生网络支付业务从821亿笔增长到7200亿笔,金额从49万亿元增加到250万亿元。支付宝和财付通(含微信支付)是主要支付平台。网络支付场景不断延伸,支付方式不断创新。
(4)网约车平台
2015~2019年网约车交易规模从614亿元增长至1889亿元。2015年2月滴滴、快的合并之后,滴滴一直占据国内网约车市场规模第一。2019年主要的网约车平台为滴滴出行和神州专车。自2016年11月1日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2月有修正)开始施行,从国家法规层面上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
(5)即时通信、社交平台
即时通信平台主要是QQ和微信。近年来,钉钉逐步发展壮大。新冠肺炎疫情增加了对即时通信平台(如腾讯会议、腾讯课堂)的需求。社交平台,2015年主要是QQ空间、微博、人人网,2019年主要是微信朋友圈、QQ空间、微博;还有垂直类社交应用,如图片/视频社交、社区社交、婚恋/交友社交、匿名社交、职场社交等。
(6)搜索引擎平台
2010年3月google搜索退出中国之后,百度一家独大,2019年主要的搜索引擎是百度、搜狗、神马、360、必应。搜索呈现智能化趋势。
(7)众多的专业平台纷纷成长壮大
信息平台有百度知道、百度贴吧、百度百科、知乎、果壳网、简书、豆瓣、小红书、58同城等;电子文档分享平台有百度文库、道客巴巴等;资源分享平台有百度网盘等;招聘平台有前程无忧、智联招聘、58同城、BOSS直聘等;在线教育有中国大学慕课、学堂在线、腾讯课堂、雨课堂等;各类P2P平台和众筹平台;源代码交流平台有开源中国等。此外,众多的专业化论坛、群组(如QQ群)也是不可忽视的细分市场专业交流、交易平台,它们往往具有一定的封闭性。
二、中美主要平台企业对比
国内,我国平台企业迅速发展,击败美国平台企业,成功占领市场。国外,美国平台企业在大多数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我国平台企业尚不能与之抗衡。
1.营业收入方面(见表5)
将阿里、腾讯、百度、京东四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与亚马逊、谷歌、脸书、奈飞四家互联网平台企业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与美国企业的绝对差距继续增大(2012年为6120亿元,2019年为21486亿元),但相对差距在逐渐缩小(2012年中国四家企业相当于美国四家企业的18.8%,2015年为33.7%,2019年为42.24%),其中2015年之前差距缩小得比较快,2015年之后差距缩小得速度降低,可能与我国互联网逐步普及而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向国外扩张速度不快有关。
表5 2012~2019年中美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营业总收入对比 | ||||||||
单位:亿元 | ||||||||
企业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亚马逊 | 3840 | 4539 | 5445 | 6949 | 9433 | 11622 | 15984 | 19570 |
谷歌 | 3154 | 3647 | 4039 | 4869 | 6262 | 7243 | 9390 | 11291 |
脸书 | 320 | 480 | 763 | 1164 | 1917 | 2656 | 3832 | 4932 |
奈飞 | 227 | 267 | 337 | 440 | 613 | 764 | 1084 | 1406 |
阿里巴巴 | 345 | 525 | 762 | 1011 | 1583 | 2503 | 3768 | 5097 |
腾讯 | 439 | 604 | 789 | 1029 | 1523 | 2380 | 3127 | 3773 |
百度 | 223 | 319 | 491 | 664 | 705 | 848 | 1023 | 1074 |
京东 | 414 | 693 | 1150 | 1813 | 2601 | 3623 | 4620 | 5769 |
注:阿里巴巴为次年3月31日数据,其他公司为当年12月31日数据。按照当时汇率折算。 | ||||||||
资料来源:Wind资讯。 | ||||||||
自2012年起中美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绝对差距继续扩大(2012年为714亿元,2015年为1602亿元,2019年为4314亿元),相对差距在2012~2014年缩小得较快(2012年中国四家企业研发支出相当于美国四家企业的13.2%,2014年相当于19.9%),但2015~2019年,相对差距变化不大(2015年为18.5%,2019年为19.8%),体现出我国互联网平台企业研发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
表6 2012~2019年中美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研发支出对比 | ||||||||
单位:亿元 | ||||||||
企业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亚马逊 | 287 | 400 | 568 | 814 | 1116 | 1478 | 1979 | 2507 |
谷歌 | 427 | 485 | 602 | 798 | 968 | 1086 | 1470 | 1815 |
脸书 | 88 | 86 | 163 | 313 | 411 | 507 | 705 | 949 |
奈飞 | 21 | 23 | 29 | 42 | 59 | 69 | 84 | 108 |
阿里 | 38 | 51 | 107 | 138 | 171 | 228 | 374 | 431 |
腾讯 | 42 | 51 | 76 | 90 | 118 | 175 | 229 | 304 |
百度 | 23 | 41 | 70 | 102 | 102 | 129 | 158 | 183 |
京东 | 6 | 10 | 18 | 35 | 54 | 67 | 121 | 146 |
注:阿里巴巴为次年3月31日数据,其他公司为当年12月31日数据。按照当时汇率折算。 | ||||||||
资料来源:Wind资讯。 | ||||||||
亚马逊、微软、谷歌、阿里都进军云计算,云计算是互联网平台的基础。2019年亚马逊的AWS市场占有率为32.3%,微软Azure为16.9%,谷歌云为5.8%,阿里云为4.9%[10],阿里的年增长率(63.8%)高于亚马逊(36.0%),与微软(63.9%)相当,低于谷歌(87.8%)。亚马逊开发云处理芯片,谷歌在互联网平台之外大量投资生物科学等高新技术。脸书超过95%收入来自在线广告,并积极拓展在线支付、电商、增值服务等业务,全球在线广告市场份额占比超过20%。腾讯以网络游戏、增值服务、在线广告、金融科技等为主,并全力进入云计算等领域,为全球最大游戏厂商,在线广告国内份额超过10%,第三方移动支付国内份额占比40%,云计算国内排名第二。[11]各大企业都进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我国大型平台企业正在逐渐增强底层技术实力,向新技术进发,以世界欠发达地区为主要市场发展壮大,相信未来应该能够在国际市场上与美国平台巨头竞争。
我国主要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大多在美国上市(阿里、京东、百度、拼多多),互联网平台企业产权性质复杂,体现出国内资本市场对新型互联网企业支持力度不足。
总体而言,我国平台企业“守土有余、出击不足、相对差距缩小、产权复杂”,想要赶超美国互联网平台企业,面临技术、文化、资本等方面的挑战。
三、中国平台经济发展的问题和对策
2020年3月我国网民数量超过9亿人,剩余人口老幼居多,网民数量增长逐渐达到极限,平台经济增长逐渐进入存量竞争期。同类型和不同类型平台之间争夺客户流量、客户在线时长、客户支出。平台综合化和平台细分化同时进行,带来更加剧烈的平台间竞争。平台上供给方逐渐集中,在每个细分市场形成少数几家企业或者少数几个网红,其他企业和个人逐渐被市场淘汰,专业化程度提高。
面对即将到来的存量竞争期,政府要鼓励互联网平台创新,用新平台和平台广化、深化来扩大市场规模,满足更细分、更广、更深的需求。
互联网平台伴随着各种问题一路成长。电商平台存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售后服务差、虚假评价等问题;信息内容类和网络娱乐类平台存在违法信息、虚假广告、版权侵权、低俗内容等问题。随着平台规模扩大和大数据的应用,隐私保护、数据产权、平台社会责任、平台中立、大数据“杀熟”、平台算法、信息茧房等问题又显现出来。尤其是大型平台的社会性和信息枢纽性越来越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越来越大。
互联网平台的治理依然存在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第一,平台伴随问题成长,未来不确定性很大,过早严格治理可能会影响平台的成长,过晚治理社会损失较大(如P2P平台)。包容审慎的治理理念在现实中较难把握。第二,当平台的发展与旧有的制度、利益格局产生冲突时,修改原有政策还是改变新事物成为一个抉择,尤其是当问题重重的新平台损害了既得利益集团时(如顺风车平台)。第三,政府与平台之间监管责任、权力的合理分配。政府对平台上参与者及行为的监管存在管辖权条块分割、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滞后、监管成本高等问题。平台企业监管具有手段丰富、信息充分、技术能力强、处理及时等优点,但是平台存在利益冲突、权力有限、内部腐败等问题。政府需要与平台合作并合理分配监管责任和权利。从法经济学角度应该让效率最高的单位承担更多监管责任。国外存在“通道”“避风港”“红旗”等不同原则。第四,政府监管机构改革。平台经济的海量数据和平台作为信息枢纽,依托技术、计算、数据等掌握的信息优势,要求政府掌握高新技术治理能力。平台经济新的侵权方式、新的虚假信息、新的反审查手段不断进步,要求政府必须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应对新情况。平台企业及参与者的跨地域性,要求政府改革条块分割的管辖权。
平台经济的治理需要建立治理平台。中央政府需新组建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监管平台,将现有的互联网平台和平台监管机构作为监管平台的参与者,实现数据对接、智能监管、算法控制、线上线下结合。对于需要现实中进行处理的事项,监管平台按照就近、便利原则进行派单。“治理平台”思路不仅可以解决平台经济治理问题,也是互联网和流动人口时代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
平台经济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网络经济性质非常容易导致平台企业的垄断。风险投资加速了平台间的竞争,缩短了垄断形成时间。平台经济的垄断存在如下显著特征。第一,创新带来的巨大收益和平台企业导致的贫富差距动摇了传统以消费者福利为核心的反垄断理念。反垄断理念逐渐倾向于建立创新导向的综合垄断规制体系,从反垄断本源开始重新研究平台企业的社会效应,作为反垄断与规制的基础。第二,平台经济算法和数据挖掘技术的隐蔽性导致取证困难。第三,基于数据的企业合并行为、数据封锁行为的反垄断判定还有待研究。依据数据本身的多寡判定数据控制者的市场力量,仍然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第四,平台经济挑战着传统的反垄断判定准则。平台经济的免费性导致相关市场界定困难;低边际成本导致对掠夺性定价判定困难;大型平台对具有潜在威胁的初创公司并购可能阻碍市场创新,但基于市场势力的兼并审查规则无法限制。第五,大型平台通过搭售、捆绑、排他性交易进行跨界融合,通过收购、投资等方式控制各细分市场和相关市场头部企业,或者通过平台非中立等方式,传导垄断地位,减少了中小企业在竞争中的平等机会,可能会抑制创新。第六,平台垄断与隐私保护、平台规则透明化、数据安全等密切相关。
平台经济反垄断的三大核心要素是创新、数据、资本。平台经济反垄断要以促进和保护创新为导向,不断推进数据共享和开放,限制资本的垄断影响。由于数字经济反垄断理论尚未建立,平台经济未来发展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因此应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原则化、底线化治理规则,暂时采用“判例法”,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社会调查判定方法。将数据产权划归个人,建立综合数据库和数据利用规则,实现平台互联互通是其中的重要部分。
电子商务、网络外卖等平台节约购物的交通时间,但往往增加购物的选择时间;即时通信平台节约单次交流时间,但增加了交流的随机性和交流频次,可能会增加总的沟通时间;网络娱乐平台、社交平台在娱乐身心的同时挤占了工作学习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青少年成长;信息类平台泛娱乐化、猎奇化、广告化可能会扭曲价值观、歪曲舆论、影响资源配置。平台经济发展对社会带来了多重影响,平台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发生了冲突。
面对平台经济带来的多重社会影响,一是政府应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引导社会重构工作学习与娱乐之间的正确价值观,二是要充分认识互联网平台的社会性,构建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目标,三是依靠“治理平台”将正确价值观落实到各互联网平台。
2020年,平台企业创新模式和业态,提供在线服务,对保增长、保民生、保就业做出了贡献。疫情期间,快递受阻、商家停业,一般性电商平台、旅游预订、餐饮外卖、少儿培训、国际电商都受到了较大影响。随着国内疫情缓和,一般性电商平台基本恢复。旅游预订、餐饮外卖、国际电商仍然受到较大冲击。疫情期间,大众在家工作、学习,娱乐内容制作出现短暂停滞,网络娱乐平台、远程会议、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火爆。除了直接影响,疫情还通过降低居民收入影响平台经济发展。此外,疫情提高了企业、民众对平台经济的重视,有利于平台经济的长远发展。政府应充分利用平台经济的特性,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平台经济未来发展呈现综合化与专业化并存、规范化、国际化、智能化、广泛化等特征。第一,综合化与专业化并存。一方面,大型综合平台以自己的传统领域为根据地,不断扩大经营范围,收购控制新兴平台,向综合化发展,力图构建虚拟生活社区。另一方面,新兴平台采取差异化策略进入细分市场,以专业化对抗综合化。2015~2019年市场价值在10亿~110亿美元的中小型平台数量增加了108家,市场价值增长了151.9%。第二,规范化。关于互联网平台的法律法规逐渐完善,尤其是2019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2020年有望通过的针对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法》修订将发挥重要作用。第三,国际化。国内发展空间有限,积累了经验和资本的平台企业会走出国门,通过收购等方式进入其他国家,如阿里巴巴。第四,智能化。近五年平台经济的发展得益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提速、降费和智能手机的普及。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必将使平台更加智能。第五,广泛化。互联网平台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做出了适应性改变。疫情期间平台生活逐渐成为习惯、社区团购模式兴起、企业对平台模式进一步重视,与新技术相结合,未来平台经济应用场景必将更加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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