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中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10 02:06: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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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中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研究

分类号 密级 收藏编号 备学号150727129 学校代码10386 (?■] 编号 希)(^) ?/受 会针碛士考夂#值蚵究噠嗲像f年涑)讼式 (专题研究) 股权收购中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研究 研究 方向 财务会计 研究生姓名 抱逢 指导教师、职称 许萍教授 所 在?学 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 抑則气 二〇一八年六月 表六 一遵守学术行为规范承诺 本人已熟知并愿意自觉遵守《福州大学研究生和导师学术行为规范实施办 法》和《福州大学关于加强研宄生毕业与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规定》的所有内容, 承诺所提交的毕业和学位论文是终稿,不存在学术造假或学术不端行为,且论文 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

二独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提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 究成果。

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 人己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宄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福州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 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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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保密论文学位论文不属于保密范围,适用本授权书。

研究生本人签名 签字曰期2〇/公年 < 月¥曰 研究生导师签名 _ 签字日期2〇0年Z月j日 股权收购中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研究 摘要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并购活动日趋市场化,对赌协议开始在我国 的资本交易活动中逐渐得到了广泛应用。

但股权收购中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问题却尚存 有较大争议,亟待明确。

论文为此开展研宄,希望研宄结论能有助于明确交易各方对股 权收购活动的税收成本预期,依法保障纳税人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同时降低基层税 务人员的执法风险,保证国家税款无流失或被肆意占用之虞。

首先本文对对赌协议展开综述,引入不同的对赌协议法律性质学说并做出评析。

接 着讨论了对赌实践中常见的业绩承诺补偿类型,并介绍了对赌协议在经济学领域的积极 意义,进一步明确研宄的必要性。

然后本文从税收交易定性理论入手,结合对对赌协议? 法律关系性质的认定,讨论并分析了“违约金说”、“保证金说”、“捐赠说”、“衍生金融 工具说”、“合同价款调整说”等五种常见的不同税务处理观点,文章随后在相关税收原 则的指引、该领域的域外经验介绍和借鉴以及税会处理思路的区别等方面展开了进一步 的相关论述后,认为在我国的资本市场实践中,对赌协议的法律关系性质一般可定性为 附条件合同,协议中形成的或有对价,即业绩承诺补偿可用“合同价款调整说”观点作 为其税务处理思路,将补偿视为对原交易合同对价的调整。

当标的企业经营业绩未达标 时,买方取得的补偿应调减所取得股权资产的计税基础,当期不作为应税收入计缴申报 纳税,获得递延纳税,卖方返还的部分交易对价应调减交易初始股权转让所得,或者享 有申请退税的权利;当标的企业经营业绩达标时,买方支付的补偿应增加所取得股权资 产的计税基础,当期不作为税前支出直接扣除,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卖方获得的补偿 应再次确认为股权转让收入计缴所得税。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文章继续通过对某上市 公司股权收购对赌协议案例及其情景延伸假设的讨论,直观展示了本文的具体税务处理 思路。

最后文章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国对赌协议税务处理工作的三点建议。

关键词股权收购;对赌协议;承诺补偿;税务处理 I .乩Research on tax treatment of VAM in stock acquisition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China’s capital market, M&As are becoming more and more marketable, and VAM have gradually been widely used in China's capital trading activities. However, there is still much controversy about the tax treatment of VAM in equity purchase, which needs to be clarified. It is hoped that the conclusion can help to clear the tax cost expectation of the trading parties to the stock acquisition activities, protect the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of the taxpayers by law, and reduce the risk of law enforcement of the tax oficer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so as to guarantee the loss of the state tax or the risk of being wantonly. First of all,this paper summarizes VAM,introduces diferent theories of the legal nature of VAM and makes comments. Then it discusses the common types of performance commitment compensation in the practice of VAM, and introduces the positive significance of VAM in the field of economics, and further clears the necessity of the study. Then this paper, starting with the qualitative theory of taxed transaction,combined with 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 nature of the legal relationship of the betting agreement, discussed and analyzed five common different tax handling viewpoints, such as "breach of contract gold", "bond theory",ffdonation theory", "derivative financial tool theory", "contract price adjustment theory" and so on. The guidance of the relevant tax principles, the extraterritorial introduction and reference of the field and the difference in the thinking of the tax and account processing have been further discussed, and after that, it is considered that in the practice of capital market in China, the nature of the legal relationship of VAM can generally be qualitatively defined as conditional agreement, contingent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ment, that is5 Performance commitment compensation can be used as a tax treatment idea in the view of "contract price adjustment”. Compensation is regarded as the adjustment of the original transaction contract consideration. When the business performance of the object of transaction fails to reach the standard, the compensation obtained by the buyer shall be adjusted to reduce the tax base of the equity assets obtained. In the current period, the tax payable shall not be paid in the period of the taxable income and deferred tax. The price of the partial transaction returned by the Seller shall be reduced to the ii income of the initial share transfer of the transaction, or the right to apply for the tax refund. When the business performance of the enterprise reaches the standard, the compensation paid by the buyer should increase the tax base of the equity assets obtained. In the current period, it is not directly deducted as the pre tax expenditure and forms the deferred income tax assets. The compensation obtained by the seller should be reconfirmed as the income tax of the transfer income. On the basis of the above research, the article continues to show the specific tax treatment ideas of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discussion of the case of the stock acquisition and VAM and the scenario extension hypothesis of a listed company. Finally, 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three proposals for improving the tax treatment work of VAM. Key words stock acquisition;VAM;commitment compensation;tax treatment in 目录 B-胃■ 1 1.1研宄背景及意义 1 1.2研宄思路和方法 3 1.3论文结构与研宄特色 3 第二章文献回顾与相关研究理论基础 5 2.1文献回顾 5 2. 1.1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与效力研宄 5 2.1.2对赌协议的会计处理研宄 6 2. 1.3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研宄 7 2.1.4文献述评 7 2. 2对赌协议相关理论基础 8 2. !2.1对赌协议定义概述 8 2.2.2对赌协议法律关系性质学说 8 2.2.3对赌实践中常见的业绩承诺补偿类型 10 2. 3对赌协议在经济学领域的积极意义 12 2. 3. 1解决企业市场估值分歧问题 12 2. 3. 2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 12 2. 3. 3解决委托代理问题 13 第三章对赌协议中业绩承诺补偿的税务处理 14 3.1论文主要研究对象的具体界定 14 3.2对赌协议的交易定性 15 3.2.1交易定性相关理论 15 3.2.2不同交易定性认定对税务处理的影响 15 3. 3税收原则对税务处理的指引 18 3.3.1实质课税原则 18 3.3. 2税收中性原则 19 3.3.3税收效率原则 19 3. 4对赌协议税务处理的域外经验借鉴.二 20 .3.4.1美国模式 20 3.4.2澳大利亚模式 20 3. 4. 3域外模式经验借鉴 21 3. 5相关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思路的区别 21 3.5.1购买日的会计初始确认、分类及税会处理差异 22 3.5.2业绩承诺补偿时的会计处理及税会处理差异 23 IV 3. 6对赌协议税务处理思路的归纳分析 24 3.6. 1合同价款调整中的公允价值原则问题 24 3. 6. 2交易达成时的具体税务处理 25 3.6.3触发业绩承诺补偿时的具体税务处理 26 第四章对赌协议税务处理的具体案例分析 28 4.1案例背景 28 4. 1.1案例交易详情 28 4. 1.2交易协议中的对赌安排 29 4_ 2案例税会处理分析 29 4. 2. 1会计处理分析 29 4. 2_ 2税务处理分析 31 4. 3对赌情景假设及其税会处理的延伸分析 32 4. 3. 1 _现金补偿或有对价类型下的情景假设 ,.........................32 4.3.2股份支付或有对价类型下的情景假设 33 4.4案例小结 35 第五章完善对赌协议税务处理工作的建议 37 5.1以原则性立法为主,更有效指导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 37 5.2以新准则修订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 38 5.3以主动应对之态度,更着力提升税务执法队伍的专业化 38 ?雜臟 40 41 a 43 个人简历 44 V 股权收购中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研究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论文研宄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企业产业化集中趋势明显,出现 了越来越多的规模化、多元化企业集团。

而在这一过程中,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收购 实现优质资产重组则是最为主要的推动力量和完成形式。

根据相关学者研宄,1995至 2001年是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的不活跃阶段,并购数量较少,交易金额也较小。

2001年我国进入“十五”期间,随着一系列涉及并购重组政策的鼓励和推动,上市公司 并购活动开始进入活跃阶段,到2004年,并购重组交易金额已经接近了 3000亿元。

2006 '"' 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并购形式开始更为多样,跨国并购成为并购重组重点,并购 重组活动的数量与交易金额继续大幅上升。

而“十二五”以来,国内并购市场受到新股 发行体制改革、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政策的影响,并购活动更 趋市场化,并购交易数量再度攀升,并购形式也更加多样,交易金额也再度迅速增加、 据研究公司Mergermarket发布的报告,2018年一季度我国的并购交易总额高达687亿 美元,创下有记录以来的一季度最高水平,占一季度全球并购规模8907亿美元的7. 71%。

在并购交易活动中,以现金支付、股票和现金混合支付以及其他支付方式为交易对 价的并购交易案例数量都呈显著增加态势,但现金支付对价方式仍然占据着绝对主导地 位,平均约占年并购总数的八成以上。

同时在这些并购事件的公告内容中,我们会注意 到,“盈利补偿”、“利润承诺”等具有或有对价性质的对赌条款字眼频繁出现,十分值得 关注。

2003年,蒙牛和摩根史坦利、鼎晖投资等PE机构的对赌案例获得双赢。

此后, 作为在欧美国家并购活动中流行的VAM (估值调整机制,国内多将其通俗译为“对赌协 议”)也开始在我国的风险投资领域和产权并购领域逐渐被广泛运用。

2008年颁布的《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53号)中首次提出盈利预测及补偿安排,2014 年11月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对非关联并购重组交易不再强制 要求提供盈利预测补偿安排,但鼓励交易双方采取更灵活的激励条款。

在我国这些年资 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壮大过程中,类似像盈利补偿这样的对赌协议在资本交易活动中的广 1根据投中信息旗下金融数据产品CVSource统计显示,2016年中国企业间的境内并购重组交易金额高达2532亿美元, 较2012年增长了 140.95%,增长显著。

1 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泛应用,的确对国内的创业创新以及民间投资的发展起到了很大地促进作用,为很多中 小企业实际解决了融资难题,也让很多上市企业在并购重组后取得了跨越式发展。

但是在对过往诸多对赌协议股权交易案例研宄中,会发现一个问题,即对对赌协议 的税务处理问题仍不甚明确,较有争议。

财税工作者也难以从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财务 数据中剥离出相关涉税信息,或者从各地税务机关的征税实践中获得相关征税政策的佐 证。

截止目前为止,网络上能公开查询到的涉及税务机关对对赌协议中或有对价税务处 理具体意见的官方文件仅有海南省地税部门对海航公司《关于对赌协议利润补偿企业所 得税相关问题的请示》(琼航财〔2014〕237号)的复函,虽是个案处理,但已引起税收 实务界的诸多争议。

一直以来,我国现行的税法框架并没有像美国或英国、澳大利亚等 国家那样涵盖到敞口交易形式,更没有专门针对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规则,因此在实际 并购案例中,对条款触发所带来的或有对价涉舉问题可能往往依靠税企双方(甚至政 税企三方)谈判的方式来予以解决,这显然在过程中难免会有失公平,并且使得并购交 易各方己协商一致的对赌安排存在不确定性的涉税风险,也令基层税务执法人员在征税 工作中无统

一、明确的政策口径,面临较大的执法风险,国家税款也有流失或被肆意占 用之虞。

因此,进一步讨论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问题是非常有必要和有意义的。

(二)论文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对对赌协议税务处理问题的研究有利于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为今后我国在敞 口式资本交易领域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一定的理论研宄支持和参考;另一方面,明 确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问题也有利于改善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并购基金等的发展环境, 进一步促进并购交易金融架构设计方面的科研发展。

(2)现实意义 本文的研宄将有助于并购交易主体在会计处理考量上明确并购重组活动的税收成 本预期,从而优化对赌协议架构设计,正确核算递延所得税及税会差异,合理计划纳税 资金安排,同时降低企业或纳税人在纳税时点、股权转让计税收益申报以及股权资产计 税基础的初始确认和后续再确认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研究也将有助于税务人员 在基层执法中有据可依、有理可言,既维护税收刚性,又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切实降 低自身执法风险,最终通过征纳双方的双赢使得对赌协议这一行之有效的估值调整机制 在我国的并购重组活动中发挥出更好的促进作用。

2 股权收购中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研究 1.2研究思路和方法 (一)论文研究思路 本文力求通过探讨对赌协议法律关系性质及其界定对税务处理的影响,从税收交易 定性理论出发,参考实质课税等税收原则的指引,同时也借鉴对赌协议税务处理领域的 海外成熟经验,较系统性得提出对股权收购中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规范。

(二)论文研究方法 (1)规范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各类商业经济活动的税务处理是一个理论专业化 很强的研究领域,又是与会计账务处理实务、税收征纳实务紧密相关的实践类研究,因 此本文在规范分析研究对象的同时需结合具体案例分析,既用理论来阐明对赌协议的税 收交易定性,又结合具体的股权交易案例来给出具体税务处理建议。

(2)国际比较与情景假设相配合。

西方发达国家对于敞口式资本交易的税务处理规 范理论研宄较之国内超前,且己有了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很强的税收规制指导,运用国 际比较研究方法,对于形成论文的解决问题思路有着很好地帮助和借鉴作用;同时配合 情景假设研宄方法,基本涵盖股权收购业绩承诺补偿中实际常见之情形,增强了论文研 究成果的实践指导性。

1.3论文结构与研究特色 (一)论文内容 论文共分六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第五章为完善建议,第六章为结论和展望,其 余四章为正文的主要部分,各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绪论。

本章主要介绍课题的研宄背景和意义,简述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说明论文结构和研宄特色。

第二章,文献回顾与相关研究理论基础。

本章首先对相关领域主要文献进行回顾述 评,然后对对赌协议相关基本理论进行综述,从概念到引入不同的对赌协议法律性质学 说,再到实践中常见的业绩承诺对赌情形。

最后介绍对赌协议在经济学领域中的积极意 义。

第三章,对赌协议中业绩承诺补偿的税务处理。

本章首先从税收交易定性理论入手, 3 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结合对赌协议的法律关系性质认定,分析其对业绩承诺补偿税务处理的影响;接着是讨 论相关税收原则对税务处理的指引,进一步明确“合同价款调整说”处理思路的合理性; 然后引入对该领域税务处理的域外经验介绍和借鉴,进一步佐证“合同价款调整说”处 理思路的可行性;再接着是对税会处理思路区别的探讨,并为具体案例的税会处理分析 做出铺垫;最后结合征纳实务工作对对赌协议中业绩承诺补偿的税务处理做出归纳分析。

第四章,对赌协议税务处理的具体案例分析。

本章主要结合某A股上市公司的股权 收购对赌案例展开具体的税务处理分析,并通过情景假设的研宄方法进行了拓展延伸。

第五章,完善对赌协议税务处理工作的建议。

本章主要在论文研宄内容、过程及结 论的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工作提出了三方面的研宄建议。

第六章,结论和展望。

(二)论文研究特色 (1)注重结合法律和会计层面对对赌协议税务处理的影响来展开分析,研究层面更 为丰富。

(2)较多地同时从税收征纳双方的角度来分析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区别于以往较 多的单纯税收政策探讨,使得研究结论对企业财务人员与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实践都有 较强参考意义。

另外本文在分析方法上,采用了文献研究、理论分析、案例分析、国际比较、情景 假设等诸多研宄方法,综合细致也是本文的特色所在。

] 4 股权收购中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研宄 第二章文献回顾与相关研究理论基础 2. 1文献回顾 对赌协议自被引入我国后,就广受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其中也多有质疑之声。

目前国内各界对其的研宂仍主要集中在对赌协议的法律和会计层面,与会计层面研宄密 切相关的税务层面研究则相对少了很多,有待于有识之士的更多关注。

下面将对相关所 涉及领域的研究文献进行简要的回顾和综述。

2.1.1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与效力研究 法律层面上,从2003年蒙牛因其完美对赌而获得巨大的商业利益2,首次引_了国 内专家们对对赌协议这一舶来品的极大关注;到2007年被称为“对赌协议第一案”的苏 州海富案3中,诉讼过程一波三折,直至2012年11月最高院再审判决认定被投资公司与 投资方间的对赌安排条款因可能损害被投资公司债权人利益而宣判无效,被投资公司股 东所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属于民事主体之间的意思自治因而有效。

2014年,我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针对被投资公司和投资方间的业绩对赌约定,却做出了与最高院“苏 州海富案”相反的裁决,仲裁庭认为该对赌条款有效。

王利明教授(2013)认为应将对 赌协议视为赌博条约还是交易各方间基于风险的估值调整约定,条款内容有无违背公序 良俗等都有待明确。

张先中(2013)从《公司法》资本规制的视角出发,认为试图以单 一化合同类型的方式来寻求解决多样化的对赌协议法律效力问题是过于理想化了,其在 我国公司法制度下有一定的适用空间,但其合法性应依所采取的法律机制不同而做出不 同判断。

徐窨(2015)认为对赌协议有公平调节投融资双方风险与利益的作用,体现了 商法公平性原则,PE请求执行对赌条款的权利是基于协议约定,而并非基于其股东身份, 因此在无违背《合同法》4的前提下应当认定PE与目标公司之间的对赌条款合法有效。

22003年蒙牛公司与摩根士丹利、鼎晖及英联投资等机构签订对赌协议约定如果蒙牛在04年至06年间的每股收益 年复合增长率超过50%,则机构投资者将最多转让7830万股公司股票给蒙牛管理层;反之,如果年复合增长率低于 50%,则蒙牛管理层须向机构投资者支付同等数量公司股票。

32007年,苏州海富投资公司与甘肃世恒公司及其股东香港迪亚有限公司、陆波(世恒公司法定代表人、迪亚公司实 际控制人),共同签订了《增资协议书》,其中约定了对赌条款。

后双方因对赌产生争议而诉诸法庭。

该对赌协议经一 审、二审和最髙院再审,一波三折,效力最终得到部分认可。

最高院的对赌协议首例司法判例使得关于对赌协议合法 性的争论告一段落,对赌协议从灰色地带开始步入阳光领域。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 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四)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 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总之,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框架下,那些有着复杂对赌条款架构设计的对赌协议, 仍面临着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同股同权原则、风险共担原则等诸多可能的法律困境,而 投资方与被投资企业(被收购企业)股东之间的业绩承诺补偿等的对赌条款,其法律效 力在我国还是得到了明确的司法认可。

2. 1.2对赌协议的会计处理研究 在欧美国家,FASB和IFRS均将企业合并中可能取得的业绩承诺补偿明确视为或有 对价,并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同时有权威的 执业机构对准则框架下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提供了详细的实务指引e。

而在我国现有的企 业会计准则讲解中,对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应按照合并准则进行初始确认和分类,并计 入企业合并成本,后续发生调整或变化时,如属金融工具,则按照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 量准则,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如不属于金融工真,按照或 有事项准则或其他相关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虽如此,近些年来国内会计学者们在或有对价的具体会计处理上仍还有不少讨论, 实务执行中也仍有不一。

陈移伯(2013)认为应将对赌协议条款视为金融工具进行账务 处理,单独确认协议中期权成分的公允价值并计为金融负债;李洪(2013)却不赞成金 融工具在对赌协议会计处理中的应用,认为对赌协议属或有事项,理应按照或有事项准 则或其他相关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孙刚(2014)则主要探讨了不同对赌架构在国际会计 准则框架下的账务处理问题。

张奇峰,冯琪,杨龙等(2014)认为应将业绩承诺补偿的性质 区分为对取得股权资产初始估值的调整,还是对合并成本的调整,抑或是并购日后的或 有事项。

如果或有支付对价采取股权支付方式,则不应调整初始合并成本。

刘曦(2015) 结合2014年修订和新增的22号和37号准则,通过对对赌协议自身特殊属性展开研究, 提出了一套对赌协议初始确认及分类的一般办法。

余芳沁和薛祖云(2015)认为因标的 企业资产质量低下而触发的业绩承诺补偿可认定交易对方的违约或是欺诈,应将取得的 现金补偿计入“营业外收入-罚没利得”;因资产评估依据假设在交易后发生重大不利变 动而触发的补偿,不应追究对方违约赔偿责任,视为对公司的强制性捐赠承诺,计入“营 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5IFRS 3.40, ASC 805-30-25-5, ASC 805-30-25-7。

6http//www.pwc.com, Businesscombinations and noncontrolling interests Application of the U.S. GAAP and IFRS Standards,2014. 6 股权收购中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研究 2. 1.3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研究 相对于国内在法律、会计、以及效益风险等学术领域层面的较多研究,国内学者对 于对赌协议税务处理的研宄相对匮乏。

主要是赵国庆、肖宏伟、李利威、王骏等几位税 收实务专家,自2011年以来在网络上对几起对赌协议案例的税务处理问题展开了讨论, 对协议中补偿款的法律属性认定和具体税务处理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各自的实务操作建 议。

但以上的实务讨论和研究都仅限于具体案例,在系统性上还探讨得不够,具有一定 的局限性。

肖宏伟(2011)认为股权交易完成后的承诺补偿应作为另一项经济业务处理,尚无政 策法规支持退还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补偿应属于捐赠收入。

王骏(2011)则认 为不能割裂对赌协议和定向增发形成的股权转让之间的联系,因此也不能简单将承诺的 --基于利润未达标而给予的补偿款视作单方面对公司的馈赠,未必都要确认接受捐赠收 入,而是交易成本的一部分,应还原为整个股权交易成本的一部分加以考虑。

李利威(2012) 赞同依据合同价款调整说或金融衍生工具说对业绩补偿款进行税务处理,她提出立法者 可以从征管效率、财政收入及纳税人权益保护等角度进行权衡,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而国外的学者在对赌协议税务处理方面的研宄角度有别于国内学者,并没有过多地 纠结在具体如何实际进行税务处理上,而更关注不同的对赌协议架构或是盈利支付计划 (Earn-out Payments)中或有对价性质的判别界定,及其所产生的不同税收影响等方面。

例如Kimberlys. Blanchard (1997)分析了作为补偿对价和延迟价款在不同对赌协议条 款下所具有的不同税收结果;Robert M.Finkel (2015)认为盈利支付计划的税务处理应 区分或有对价的补偿或者购买价款性质,分别适用较低的资本利得税税率及较高的普通 所得税税率,这对于并购双方将产生不同的利益影响,因此应事先明确为宜。

2. 1.4文献述评 通过以上文献回顾,可得以下研宄启示 第一,对赌协议法律问题尚存一些争议,主张其合法法律地位者对其又有不同的性 质判断,但买方与卖方之间的对赌协议已基本得到我国司法机关的权威认可。

第二,在近几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不断趋同中,对赌协议的会计 处理规范己基本形成和完善,但在国内上市公司的会计实践中却仍有不少待完善之处。

第三,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仍存有许多争议,实践中蕴含着较大纳税风险和执法风 险,相关问题亟待进一步讨论明确。

并且已有的文献研究多集中于具体税收政策分析, 7 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或偏于实务,或偏于理论,且研宄对象界定不明而容易引起歧义,需要在立足税收理论 的基础上,同时从结合征纳双方实践的角度对研宄问题进行更细化的探讨。

2. 2对赌协议相关理论基础 2. 2. 1对赌协议定义概述 “对赌协议”在国内尚无权威定义,一般可理解为是投融资双方在达成融资(或并 购)协议时,对未来不确定情况所进行的一种约定。

在实践中,投融资方行使的权利一 , 般被称为要求或取得“补偿”。

由于最终结果的不确定性,与赌博活动有类似之处,所以 ! 国内学术界就将其形象地喻为“对赌”。

对赌协议的架构安排和条款设置常较为复杂,其 中评判基准最常见的是财务绩效,其他如股票IPO、企业行为及管理层去向等非财务评 判基准在实践中也可见到。

作为舶来之品,近年来对赌协议已在我国的投融资实践中得 到了广泛应用。

协议既可能由投资机构和控股股东签订,也可能由投资机构和标的企业、 或者和标的企业管理层签订;既可能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也可能因约定的某项条款义 务履行存在法律障碍而无法得到司法认可。

尽管对赌协议在条款内容和架构形式上复杂 多样,导致其法律效力也或许有所区别,但宄其法律实质应是基本一致的,实质上是一 种保证在股权交易各方对标的估值无法达成一致时,能够使得交易进行下去的交易结构 或机制的设计。

得益于此种结构性安排,使得达成股权交易的可能性大增,有效促进了 并购市场的发展,从而也有效提高了社会经济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效率。

2. 2. 2对赌协议法律关系性质学说 学术界基本认同对赌协议是并购重组各方之间关于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是一 项合同行为。

然而,关于对赌协议究竟应归类于何种合同的问题,学术界则存在着“附 条件合同说”、“期权说”、“射幸合同说”等不同理论观点。

(一)附条件合同说 该学说认为,标的估值调整条款是对赌协议的核心条款,其中关于对标的企业未来 财务业绩目标的设定就是合同所附条件,当事人拥有预期条件达成时该合同条款生效的 权利。

合同约定条款生效的法律要件出现时,协议便立即生效并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 效力或后果。

即只要标的企业的财务评判基准条件出现,一方有权要求重新调整标的企 业估值,并使得业绩承诺补偿条款生效。

附条件合同是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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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af149fb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66be12e.html

《股权收购中对赌协议的税务处理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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