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21 00:31:3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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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店内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对所有食品做好验收与记录工作。 

3、严格执行“进、销、存”的相关规定,在进货环节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在销售环节,做好防虫防尘;在贮存环节,严格执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4、对于现场制售的商品,要对原料进行严格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生产工艺。 

5、对于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6、食品安全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对食品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要执行。

7、对于在食品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规范制度与过程的控制。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维修保养制度

 

    (一)、经营场所   

1、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二)、设施  

 1、销售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3、用于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4、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应当定期维护食品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定期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一、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本店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留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 

(一)营业执照(二)食品生产许可证(三)食品流通许可证(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专利、绿色或无公害食品的证明;(五)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如QS);(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每次进货时,接验员要详细检查食品外包装是否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分别索取、查验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复印留存; (一)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检疫(检验)证明; 

(三)进货票据。对不能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或包装不规范、破包、透气等的食品拒绝进货。 

三、检验员对所进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数量应与供货方出具的发票及清单逐一核对。 

四、队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称号的优质食品,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只在初次交易时索取票证直接进店销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证。 

五、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相信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质量检验检疫、卫生行政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藏柜(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柜(温度0-30) 

3、保健食品离地存放,隔墙10cm放置,各堆垛间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牢固,整齐,不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保持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根据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废弃物处置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2、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3、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并注明处理方式 

4、负责人负责对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废弃物的,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一)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二)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目的: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在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 

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负责人汇报,并在两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初次报告 尽可能清除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灯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责任追究 

1、主要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缓、漏报和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责任,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2228599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f800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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