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切实加强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管理,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高健康水平,确保体育考试“公开、公正、公平”,现就做好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含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中招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4月1日—30日。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决定。同一区县的考生必须在区县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天内连续完成。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由区县考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中断考试,其补考时间另行安排。 三、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项目 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中长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 (二)考试规则 按教育部2014年颁布施行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相应的测验规则执行。 (三)评分标准 2018年,中长跑成绩仍不计入总分,但考生必须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女子800米和男子1000米项目的测试后,方能参加其它三项的测试。三项考试满分为50分,其中立定跳远15分,掷实心球15分,1分钟跳绳20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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