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计量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12 19:55: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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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计量管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计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质监计发[2012]79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2.03.19

【实施日期】2012.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计量管理的意见

(京质监计发[2012]79号)

各区县质监局、分局、各区县卫生局、有关医疗机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强化医疗机构计量管理主体作用,促进本市医疗机构计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加强涉及生命和健康的医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鼓励引导医疗机构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建立计量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本市医疗机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和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维护就医患者的切身利益,避免因计量器具失准引起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医疗机构计量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本市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保障首都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安全为主线,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扎实做好本市医疗卫生行业计量基础工作,努力开创首都医疗机构计量管理新局面,为保障各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检查结果量值准确可靠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有80%以上的单位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并对外公示;到十二五末,经过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基本形成医疗机构自律、行政部门监管、社会各界监督的本市医疗卫生计量工作长效机制;各级医疗机构计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诚信计量体系,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100%,其它在用计量器具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定或校准。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计量管理体系。各级医疗机构以法人单位为责任主体,按照市质监局和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北京市医疗机构计量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计量管理制度,健全计量管理网络,计量工作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管理到位;鼓励引导水平高、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标准GB/T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推动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进一步规范医用计量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c5f8a6f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97.html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计量管理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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