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群体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3-13 06:42: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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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群体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苏政发[2013]152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17

【实施日期】2013.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群体的决定

(苏政发〔201315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在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的感召和引领下,我省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他们胸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赤诚的公平正义之心,在国家集体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和不法侵害的危急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突发灾害事故作坚决斗争,为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陈亚林等9位同志、追授张志成同志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授予倪明森等41位同志、追授张兴月等5位同志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授予于通勇、王正荣等4个群体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向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群体学习,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投身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为与时俱进推进两个率先、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名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1217

附件

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名单

一、授予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陈亚林(女)江苏宏达客运实业有限公司驾驶员

张骏骅   无锡市外事游船服务公司轮机长

马井才   邳州市铁富镇米滩村村民

徐得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1c9b8b2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c8822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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