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各区功能三防指挥部市直各相关单位

发布时间:2018-11-15 14:57: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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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各区(功能)三防指挥部、市直各相关单位:

我市主要控制水文站警戒潮(水)位沿用多年,并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各级水务部门对外江堤围开展加固达标建设,全市防洪潮能力显著提高,警戒潮(水)位值已明显偏低,失去警戒和防备的防汛意义,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关联河段堤防的防洪能力。

为提高防汛指挥决策的科学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三防办组织相关技术部门对我市的主要控制水文站点进行《珠海市外江堤围警戒潮(水)位核定技术报告》分析工作,且该《报告》已经有关部门专家评审确定,对原有的警戒潮(水)位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主要控制水文站的警戒潮(水)位将有助于我市节约人力物力资源,以人为本,有序防洪,科学防洪,提高防汛抗洪的成效,现予公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执行过程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三防办反馈。

附件一:珠海市警戒潮(水)位值表

附件二:水域或岸段警戒潮位参考站点建议表

市三防指挥部

2014 7 25

解释:蓝色警戒潮位值是指当潮位达到这一既定值时,防护区沿岸必须进入戒备状态,预防潮灾的发生。

红色警戒潮位值是指防护区沿岸积极附属工程能够保证安全运行的上限潮位,当到达这一既定值时,防护区沿岸可能出现重大的海洋灾害。

发布程序:当潮位达到上述表内相应值时,由该站点所归属机构报告市三防办、并由市三防办启动相应防洪预警。建议蓝色由常务副主任签发,红色由主任或总指挥签发。

蓝色警戒潮位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堤防、水闸、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值守,加密巡查;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检查指导;

各级各部门应做好防汛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准备工作,重点检查临险人员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确保人员安全;各级三防部门应时组织各相关单位会商,并将有关信息时发送各级各部门;各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监测,时向各级三防部门发出信息快报;各级三防部门应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防御指引。

红色警戒潮位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堤防、水闸、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值守,严密布防;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做好防汛抢险队伍集中待命、抢险物资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应做好临险人员转移;各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监测,时向各级三防部门发出信息快报;各级三防部门应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防御指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18469d2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d4fe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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