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5 18:51: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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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

2011-12-5 16:05:54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各盟市供销合作社,区社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及时地反映全国供销合作社2011年业务工作进展、为农服务、组织机构和人员等基本情况,更好地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和有关部门掌握情况、制定政策、部署工作提供统计服务,根据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关于做好2011年供销合作社统计联网直报年报工作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1189号)要求,现将我区供销合作社系统2011年统计联网直报年报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网直报年报上报内容

  (0001——0010表)按照填报要求,填报12月当期数据即可,1—11月数据已经定案,12月当月报表数据定案后,全年数据即定案。无需将全年数据汇总后填报。

  二、报送方式、填报说明

  使用全国供销合作社统计直报平台报送上述报表,具体说明如下:

  (一)00010002表: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等全部经营活动单位填报。上报截止日期为201212日。

  (二)00030006表:按照报表填报范围要求,分别由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单独填报。上报截止日期为20111218(总社要求20日)各填报单位将11月报表填报准确后,可直接在联网直报平台点击取上期--批量取上期,将11月份数据导入12月。  

        (三)0004000500070008表:按照报表填报范围要求,分别由基层社和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社会组织及专业合作社单独填报。

  县以下供销合作社所属基层社、企业、社会组织及专业合作社难以达到单独上网填报条件时,数目较少的,由县级供销合作社逐一代为填报;数目较多的,可由县级供销合作社以“XX县供销合作社基层单位汇总(编码501)” 的虚拟单位身份登录直报系统,汇总填报1004表、1005表、1007表、1008表,注意不要重复填报另外已经单列出基层单位的供销合作社尽量不要再使用汇总填报。上报截止日期为20111216000400070008表也可采取批量取上期模式,将11月数据导入十二月,0005表也可以采取批量取上期,但要注意将0005表中本月销售额、至本月销售以及连锁销售额与本单位0001表保持一致)。

  (四)0009表:由县级供销合作社以及有直接领办村级综合服务站、商品基地等为农服务项目的县以上供销合作社汇总填报。上报截止日期为201213日。

  (五)0010表:由各级供销合作社当年新开工或续建的、全资或控股的各大中型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实施单位填报。上报截止日期为20111218

  三、年度统计分析上报说明

  2011年度统计分析是各盟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以及中国供销集团全年经济运行和网络建设情况的综合性分析,要求层次鲜明、亮点突出、上报及时。统计分析是统计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及时完成。分析上报截止日期为201213(请直接发送至经济发展处邮箱nmgxsjjfzc@163.com)。

  四、有关要求

  1、各盟市供销合作社以及区直各单位要明确每张报表的处理单位,包括单独填报单位、汇总填报单位、汇总审核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报表数据不缺、不漏、不重。

  2、由于联网直报涉及单位众多,为防止出现集中上报,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数据填写、保存等功能的正常使用,各单位要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随时上报随时保存。

  3、规范填写。登录直报系统后,先调整报表时间,再进行数据填报。调整输入法,必须在“半角”状态下输入阿拉伯数字。如果某项指标未发生业务,输入“0”或不填,均表示该指标无数额。每张报表必需填写表尾信息:填报人、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上报时间等。

  4、为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对下级单位填报数据认真审核,各指标逐项与去年同期数进行对比。市级供销合作社汇总数据后,如“各级供销合作社机关”、“各类协会”(特别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部分旗县将0007表中农村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标注为协会,要注意修改)等项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必须附加说明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区社;其他指标数据如果出现较大波动,也要说明情况。

  5、各单位所报报表,无论由哪个科室填报,必须经本单位综合统计部门审核把关,经单位领导同意后上报。为防止数出多门,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根据《统计法》和《供销合作社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后的统计报表数据,即为法定数据,凡使用或对外提供均应以此数据为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早部署。统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组织指导责任,加强核查,严格把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有关业务科室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高效、优质地完成2011年统计年报工作。

        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区社经济发展处:0471-*******或加入QQ28994330.

  

  正式通知将尽快下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e63ca230722192e4536f67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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