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E对食品安全关注与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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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E 对食品安全关注与 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监管

郑增忍

(农业部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山东青岛

266032

1OIE 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关注 1.1

工作领域拓展

随着贸易全球化以及全球动物卫生工作发展 ,

OIE 的发展目标已经扩展到实现动物疫情透明化 , 析和发布兽医科学信息 国际协作防控动物疫病 障动物卫生安全 提升兽医机构能力 保证动物源性 食品安全和提高动物福利等 6个方面

1.2食品安全工作组

2002 , 根据 OIE 国际委员会的要求 , 为了强 化有关食品安全领域的工作 , OIE 2002年成立了 食品安全工作组 , 负责协调和管理有关动物食品安 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 并就其工作范围 工作重点 作方法以及 OIE 如何更有效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 (CAC 协作等方面提供建议

1.3OIE 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目标

与相关国际机构合作 , 通过预防 控制 降低动

物源性食品危害对人类健康的威胁

1.4途径

OIE 食品安全工作的计划以宰前动物产品食品 安全为重点 , 以制定和实施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 水生动物卫生法典 中特定病实施建议为主要途 , 实现整个食品环节的卫生和安全

1.5关注重点

OIE 认为宰前动物食品安全是保护动物 人类卫 生和健康以及实现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的 重要环节 , 主张实施从农场到餐桌整个过程的食品安 全的 HACCP 体系 , 提出制定宰前动物产品食品安全 标准 , 建立宰前食品安全的 HACCP 体系 ,

确保宰前

2009年第 31卷第 3 China Poultry Vol. 31,No. 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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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详细讲述了近期 OIE 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关注及采取的行动 , 并对我国

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提出了各项切实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 :OIE ; 食品安全 ;

监管

作者简介 :郑增忍 , , 1962年出生 , 博士 , 主要 从事分子病原学研究 现任农业部动物及动物产品卫 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 ; 全国动物卫生 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 中国动物卫生与 流行病学中心兽医卫生评估室主任

食品安全 , 可弥补传统食品安全体系的不足

基于 HACCP 体系不是零风险体系 , 以及近年 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 OIE 认识到建立动物及产 品标识 追溯系统并将其应用到全程控制中的必 , 加强活动物的标识系统和产品可追溯性的建设 , 提倡政府应当加大监控力度 , 同时要求企业不断健 全完善动物识别和产品的追溯系统 , 一旦发现某些 因素将危及人类健康时 , 可以迅速按照追溯系统 , 食品链中找到危害发生的原因 , 及时将其消除 , 确保 食品的安全

由于抗药性与公共卫生关系密切 , OIE 正在寻 求设置或设定动物源性食品相关的风险分析方法 , 加强对抗菌药物抗药性的监测和风险管理

一些动物源性微生物 , 如沙门菌病 李斯特菌 肠毒性大肠埃希氏菌 弯曲杆菌病等 , 对动物健 康影响不大 , 但易引发食源性疾病 , OIE 正在开展措 施研究及防控指南的制定工作

OIE 强调风险分析在食品安全中的应用 ; 流行病 学调查数据对风险评估的重要性 ; 风险管理与动物卫 生管理体系以及兽医人员的能力建设之间的密切联 ; 风险管理中政府 消费者和企业三方合作的必要 ; 提高整个风险分析的透明度 ; 促进发展中国家提 高食源性风险评估能力 , 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体系

保证食品的适宜性 (Food suitability :食品适宜 性是指根据食品的预期用途 , 食品是否可被消费者 接受 除了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 , 食品适宜性也是 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证食品适宜性就是发 现并去除食品中的异物 , 同时也包括为满足消费者 需要而注明的内容

2OIE 动物源性食品安全行动

2007 5 16~27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 在法国巴黎召开了第 75届大会 , 大会通过了第 26 决议 , 提出 OIE 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2007年工作计 , 预防和控制动物饲养到屠宰环节由动物源风险 所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 内容有 :研究制定 兽医机构 在食品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 ; 起草结核病和沙门菌 病的控制指南 , 在兽医卫生证书中增加结核病检疫内 ; 继续做好动物标识和追溯系统指南制定工作 ; 草良好动物饲养规范和动物饲养指南 ; 注重抗菌药物 抗药性 ; 强化动物屠宰检疫规范制修订工作等

OIE 食品安全工作小组主要围绕食品安全目标 和工作计划 , 在兽医机构评估 食源性微生物防控

良好饲养规范 动物标识追溯 , 抗菌药物的使用以及 宰前 /宰后检疫等方面开展工作

2.1制定 兽医机构在食品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

兽医机构的作用已从传统上的养殖环节扩展到 屠宰环节 , 兽医有双重责任 —— — 动物疫病的流行病 学监测和确保肉品适宜及安全

在许多国家 , 兽医机构的任务从农场到餐桌贯穿整个食物链

兽医机构通过履行兽医任务以及审核其它政府 机构 私人兽医和投资人所进行的动物卫生和公共 卫生活动来完成这些目标 , 兽医机构对这些活动完 成情况负有最终的责任

强调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管理基于建立的风险 分析系统 , 兽医机构在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风 险分析过程扮演了最基本的角色

兽医机构担负着对动物卫生 (包括人畜共患病 和食品卫生的兽医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 使他们具 备一定的能力 , 在食品安全特别是动物源性食品安 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兽医通过有农场养殖环节的监管 屠宰环节的检 疫检验 对动物产品贸易出具兽医卫生证书以及对食 源性疾病的监控等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2.2完善 兽医机构评估指南

OIE 认为评估兽医机构是评估出口国畜群中是 否存在危害可能性的重要内容

为了确保兽医机构能很好服务于食品安全 , OIE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 (2002 采用了 OIE 国际委员 会在 2002 5月第 70届全会上通过的 法典 修订 意见 , 其中修正章节包括兽医机构评估 ”, 同时还通 过并增加了兽医机构评估指南

2007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 制定了兽医机构的 基本原则 兽医机构评估准则以及评估程序等

兽医机构应符合的基本原则 :包括业务水平 , , 公正 , 诚信 , 客观 , 组织机构 , 质量政策 , 规程和标 , 告知 投诉和申诉 , 文献信息 , 自我评估 , 通讯 , 及人力和财政资源等 13个方面

评估主要内容 :① 对兽医机构组织结构 质量体 人力资源 物理资源 职能和立法支持 动物卫生 控制 兽医公共卫生控制 绩效评估和审计计划 OIE 活动 兽医法定机构的评估等进行了详细的 规定 其中第 1 3 4 9条兽医公共卫生控制方面 , 针对食品卫生 人兽共患病 化学残留检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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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以及动物卫生控制与兽医公共卫生相结合等方面 进行了系列规定 , 改变了以往兽医机构只注重疫病 控制的工作思路 , 强化了兽医机构在食品安全方面 的职能和作用

2.3在源头控制食源性致病微生物 , 保证食品安全 和公共卫生

沙门菌是世界各地人类食源性疾病的一个重要

起因 , 2000多种不同的血清型 , 其中一些通常与 某些动物或食品类型相关 FAO WHO 进行的一 项风险评估 (2002 指出 , 通过禽蛋和禽肉传播的 门菌病的人发病率似乎与在家禽中观察到 门菌流行率之间具有一种线性关系 , 这意味着 , 假定 所有其他条件不变 , 如果将家禽中沙门菌流行率降 50%, 估计人类沙门菌病的发病率也将降低 50% 控制动物源性食品生产阶段的沙门菌病有助于公共 卫生安全 OIE 2007年召开的陆生动物标准法典 委员会会议上提出了沙门菌的控制和预防指南 ( 典附录 3.10.2

指南涉及了农场产蛋鸡中肠炎沙门菌和伤寒沙 门菌的检测 控制和预防方法 , 覆盖了从种禽场到商 品禽场的生产链中鸡蛋收集前的部分 目的是控制 鸡群中的沙门菌 , 生产不含沙门菌的鸡蛋 , 指南的主 要内容包括 :

2.3.1生物安全建议

主要从养殖场的硬件设施 禽群引进及人员出

消毒 饲料监测 饮用水 人员培训 病死禽的处 理以及相关记录等方面 , 对未开产禽和产蛋禽的生 物安全进行了详细的要求

2.3.2禽蛋卫生和收集建议

主要包括禽舍卫生要求 , 禽蛋收集频次及储存

要求 , 以及生产记录等

2.3.3监测

重点强调应用血清学检测方法监测沙门菌 ,

别从未产和开产禽群以及空舍三种情况详细规定了 养殖场内的采样要求 :采样时间和频率 采样方法以 及采样数量

2.3.4控制措施

包括免疫 选择性淘汰 禽群淘汰和产品加工 ,

优良禽群中使用抗菌药物 选择性淘汰和活疫苗 于治疗有效性有限和抗菌药物有可能造成蛋中的残 留以及导致抗菌药物的耐药性 , 不提倡在消费用产蛋 禽中使用抗菌药物来控制肠炎沙门菌和伤寒沙门菌

2.3.5管理措施

除了实施一般控制措施外 , 应当有效调整管理

措施从农场其它禽群 , 邻近农场和采取相同管理措 施的其它农场中隔离开感染禽

2.4制定 动物标识追溯指南 , 促进其在食品安全 中的应用

动物标识及可追溯体系是相对动物个体或群体

进行标识 对有关饲养 屠宰加工等场所进行登记 , 对动物的饲养 运输 屠宰及动物产品的加工 储藏 运输 销售等环节相关信息进行记录 , 从而实现在发 生疫情或出现质量安全事件时 , 能对动物饲养及动 物产品生产 加工 销售等不同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 进行有效追踪和溯源 , 及时加以解决 , 动物标识和可 追溯性作为一种流行病学工具与疾病控制 , 并在公共卫生和贸易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005 , OIE 陆生动物卫生标准委员会成立了 一个动物标识和追溯的专业工作组 , 着手制定 动物 标识追溯指南 》。 工作组于 2006 3月制定了 动物 标识追溯指南 , 指导成员国建立动物从农场到加工 环节的可追溯性 OIE 74届国际大会上通过了畜 禽标识及可追溯管理工作指南 , 并以此作为评价各 国兽医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

动物标识追溯指南 的内容有 :

策略 :首先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与有关利益团 体合作 , 评估动物标识系统及动物追溯的要求和范 此外 , 还包括对当前形势的评估 ; 依据评估结果 , 确定动物标识系统和动物追溯的目标 ; 根据确定的 目标 , 界定一个国家 地区 生物安全隔离区或特殊 计划内的目标品种 /群体 ; 进行成本和效益分析 , 在实施动物标识和追溯系统前 , 制定战略计划 该计划包括很多内容 :目标与结果 , 范围 , 系统的可 持续性 , 人力与财力资源 , 后勤保障 , 标识方法与使 用的技术 , 小规模试验计划 , 交流计划 (包括教育 , 时间表 , 不同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包括主管机构 他相关部门 /利益团体 管理与行政部门 , 法律结 , 标准 程序手册 ; 监测与评估

实施 :包括制定行动计划 , 宣传与交流 , 企业 / 主注册 , 动物标识方法选择 , 移动记录 , 信息存储和 恢复 , 数据库 , 记录文件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特别指 ,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动物标识系统的完 整性 , 包括对官方标识材料与设备进行检查校验以 保证其符合技术要求 ,

并监督这些标识材料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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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放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还负责保证标识的唯一 , 以及按照动物标识系统的要求使用标识 对动 物养殖企业进行标识和注册 , 至少包括它们的地理 位置及所饲养的动物种类 若无法实施企业注册时 , 希望对畜主及其居住地址进行记录

监控与核查 :包括核查与审核 ; 制裁 ; 标识方法 (维持一生的动物标识 ; 永久性 , 篡改证据 ; 及时通 (有标识的最短时间内 ; 移动的及时通报 ; 动物进 口等六个方面

2.5制定 良好动物饲养规范指南 , 解决饲养阶段

的动物健康问题 OIE 等国际组织认为应建立国际公认的从动物 生产阶段到消费者的完整食物链管理的统一的国际 规范 指南的目的旨在动物源性食品的初级阶段控制 其质量 , 从而降低发生公共卫生的风险 , 帮助主管当 局和利益相关者 , 特别是养殖户 , 要充分承担自己的 职责 , 在食物生产的第一阶段保证食品安全 , 将安全 的动物源性产品提供给消费者

指南所涉及的危害包括 :

2.5.1生物性危害

主要指经动物食品可传染给人类的最常见或重

大疾病的危害

2.5.2化学和物理危害

主要包括药物残留 生长促进剂 农业化学物质

的残留 环境污染物 异物等

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建议和措施 , 主要包括八 个方面 :建筑设施和其它因素 (如环境控制 ; 卫生条 ; 动物饲养 ; 动物饮水 ; 兽药的使用 ; 饲养管理 ; 宰动物的准备 ; 动物的标识和追溯

2.6制定兽用抗菌药物重要程度列表 , 注重抗菌药 物抗药性问题

抗菌药物是一类在维护人类及动物健康和福利

方面占有重要地位的药物 , 由于抗菌药物在人类和 非人类范围内作为杀菌剂被广泛使用 , 由此所产生 的耐药性是一个全球关注的焦点和动物健康的一个 热点

养殖业广泛应用兽药所带来的药物残留和耐药 病原菌是影响动物源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 , 细菌耐 药性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

2003 12月在瑞士日内瓦 (Scientific Assess -ment 2004 3 (Management Options 举行的 FAO/OIE/WHO专家组会议建议

OIE 起草一份关于兽药中各种抗菌药物的重要程度 列表 , 相应的 WHO 也应建立一份在人类范围内使用 的各种抗菌药物重要程度的列表

OIE 决定由其特设工作组来承担关于抗菌药物 耐药性这项工作 , 2004 11月以来特设工作组 一直在讨论在该表中所使用的术语以及建立该表的 目的和建立方法等议题 , 随后 2005 1月工作组的 工作被生物标准委员会 (Biological Standards Com -

mission 在其会议上所认可 , 2005 5月被 OIE 国际委员会所采纳 , 从而标志着这项

OIE 所认可

2006 5 OIE 向第 74届国际委员会提交了 一份建议性的列表 , 在各成员国之间引发了热烈的 讨论 , 从总体来看许多国家都对 OIE 的这项工作表 示了赞同 , 2007 5 OIE 将这份经过修改的列表 提交给 OIE 75届国际委员会 , No.XXVIII 决议中获得一致通过

在该表的制定过程中特设工作组达成了共识 , 一致认为依据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中对于各种药物的 剂量 安全性的药效而被批准作为兽药使用的抗菌 药物都应该进行重点考虑 所以工作组决定筛选出 所有用于可食性动物的抗菌药物 , 并把他们划分为 极重要 较重要 重要三个级别 , 从而制定出一个相 对较为完整的抗菌药物列表

2007年修订的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 3.9章对抗菌药物耐药性进行阐述 , 明确提出了抗菌药物 耐药性问题 ,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制订国家抗菌药 物耐药性监测计划协调现行的国家耐药性监测 计划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 分别从抗菌药物耐药性 使 兽医治疗中抗菌药合理谨慎使用准则 菌药物耐药性风险评估 4个方面对抗菌药物耐 药性问题制定了原则

2.6.1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计划协调指南

定期开展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或进行动物

环境和人类源细菌耐药性流行变化的监测 , 是遏 制抗菌药物耐药性扩散和优选治疗用抗菌药物策略 的重要部分 , 同时应对加工 包装和零售过程等不同 阶段监测动物源性食品中细菌耐药性情况

2.6.2畜牧业中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指南

通过分析耐药性监测数据 ,

能够准确而有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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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地提高耐药性问题的应对能力 , 并有助于确保慎 重使用抗菌药物和缓和策略 (如确定兽医处方改变 方面所做努力的成效

2.6.3兽医治疗中抗菌药物合理谨慎使用的准则 为保护动物和人类健康 , 专门制定了兽医治疗

中合理谨慎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准则 主管部门负 责对涉及兽医抗菌药物生产 销售和使用的所有机 构的注册和管理

2.6.4抗菌药物耐药性的风险评估准则

阐明了对动物细菌中抗菌药物耐药性进行风险

分析的主要目的是 :为成员国提供透明 客观和可靠的 评估和管理与动物中使用抗菌药物并产生耐药性相关 的人类和动物健康风险的方法 采用定性风险评估的 方法分别对人类健康风险和动物卫生风险进行了危害 确认 释放评估 暴露评估和后果评估等风险分析

2.7加强动物屠宰检疫规范制修订工作

影响动物健康的疾病可通过肉类加工链及相关

副产品进行传播从而对畜牧业造成严重的经 通过屠宰检疫 , 可为影响公共卫生和动物卫生的 某些疾病的监督提供有效的帮助

OIE 2007版法典中正式增加了通过宰前 /后检验控制影响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的生物危害的 准则 ”(法典附录 3.10.1, 该准则是以风险评估为主 线 , 指导各成员国如何做好宰前 /后检疫 , 肉品生 产链卫生规范 兽医机构和肉品检验程序 风险评估 和风险管理 政府和标准的确立 制定和管理检疫检 验程序 确认和出证 信息的交流 7个方面 , 为各 成员国建立相应的规范准则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3我国动物产品安全监管

中国已成为世界畜禽产品生产和贸易大国 ,

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水平难以适应社会发展 的要求 近年来 , 不断发生的重大动物疫病 , 畜产品 饲养过程中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滥用 有毒有害 元素超标 , 以及饲养 运输 贮藏 屠宰加工环节中的 动物卫生条件问题 违规违禁添加使用有毒有害化 学物质等严重问题 , 直接影响到畜牧业生产 畜产品 安全和人的健康

目前 , 我国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为主 品种监 管为辅的监管体制

3.1法律基础

畜牧兽医部门动物产

如下 :

2007 8 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 和国动物防疫法 , 主要内容有 :① 进一步明确了兽 医部门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 预防 控制和扑 灭动物疫病 促进养殖业发展 , 保护人体健康 , 维护 公共卫生安全的法律责任 ; ② 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 , 责动物 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 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 ③ 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 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 动物 产品实施检疫 ; ④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 , 对动物饲养 屠宰 经营 隔离 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 经营 加工 贮藏 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 监督管理 ; ⑤ 从法律制度上明确建立官方兽医制 ”, 具体实施动物 动物产品检疫监督 畜牧法 》、 农产 品质量安全法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 》、《 兽药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 安全法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 , 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的疫病防控 检疫 药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等做出明确规定 , 为加强动物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 也从不 同角度规定了畜牧兽医部门动物产品和动物性食品 安全监管的责任

围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畜牧兽医部门还制定了 一系列部门规章 标准和技术规范 , 进一步增强了法 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 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 》、《 畜禽标识与养殖档案管 理办法 》、《 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 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为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 安全水平 , 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 , 提升兽医机构工 作能力 , 2005 5 , 国务院印发了 国务院关于推 ( [2005]15 , 启动了国家兽医管理体制改革 , 改革主要为解 决以下问题

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 执法监督和技术支 3类兽医工作机构 , 理顺行政 执法 技术支持 3类兽医机构的职能

根据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 , 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

逐步建立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 加强兽医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

完善动物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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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第 31 卷第 3 China Poultry Vol31,No32009 行业导向 控制和队伍保障的财政投入机制。 施;监督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养殖档案,完 善生产、饲料、兽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严格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 动物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及时对病死禽 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强制免疫、出售 病死畜禽,不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等违法行为,确保 动物养殖环节安全。 加大对养殖户安全用药的监督管理,按照《兽药 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严 厉制裁违规使用兽药或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行为。 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动物卫生状 况普查兽药残留监控, 畜禽养殖环境微生物污染流 行病学调查,细菌耐药性监测等,开展动物卫生和动 物产品安全状况风险评估。 3.2 完善官方兽医制度 官方兽医是指经资格认可, 法律授权或政府任 命, 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兽医工作 人员 官方兽医对动物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行使监 督、控制的一种管理制度。 《动物防疫法》规定:官方兽医应当具备规定的 资格条件,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资 格证 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 事行政部门制定。 本法所称官方兽医, 是指具备规 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 负责出具 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建立执业兽医制度: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 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 必须经培训 、考 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 《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是指从事动物诊疗和 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 3.4.2 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防止病害动物、动 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种畜禽调运检 物产品上市经营 疫技术规范》、《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和《动物检 疫管理办法》等动物检疫技术标准和规范,做好动物 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 实施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进行产地检疫,力 争做到产地检疫同免疫登记相结合。 屠宰检疫严把 入厂关,严格执行宰前检疫、宰后检疫、无害化处 和消毒登记记录,确保动物产品安全。 将日常监管与检疫出证有机结合, 实行风险管 理与全程控制,切实保证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3.3 成立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2007 11 15 日,农业部成立了全国动物卫 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成立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建立 健全科学的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 体系, 是今后我国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 作需要着力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进一步提高我 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水 平,不断提升我国养殖业国际竞争力的一项新任务。 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 物产品安全监管, 不断提高我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我国决策、执 行、评估有机结合的兽医工作机制, 可以有效加强兽医工作 能力建设。 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兽医部门 的法定职责, 兽医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 要求,遵循源头控制、过程监管、风险管理的基本 原则, 完善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 长效机制。 3.4.3 强化运输监督,严把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入关 针对我国动物及动物产品大流通的局面,颁布了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运 输检疫监督工作,打击各类违法运输行为,严防未检 疫或来自疫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 3.4.4 全面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保证上市动物 开展经常性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 、运输、加工、 产品安全 贮藏、 使用等环节的执法检查, 对动物养殖场 (小 区)、动物定点屠宰加工厂、农贸市场、动物产品经营 性冷库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参考文献: 1 朱来华,陈军,刘文波,等 . 新版 OIE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新 变化[J. 检验检疫科学,2007 4 70-74. 3.4 加强畜牧兽医部门对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畜牧兽医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动物产品安全监管 工作。 3.4.1 强化养殖监督,抓好源头管理 加大养殖环节监督检查力度, 督促企业落实强 2 曲志娜,赵思俊,路平,等 . OIE 食品安全工作的概况及应对措 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性防控措 施[J. 中国动物检疫,2008 7 34-36. - 6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5f0a55e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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