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1 20:11: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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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

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港南安委〔201228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和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下称“两会一节”)以及2012年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将至,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两会一节”和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9月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检查范围包括全区各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检查对象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水利、电力、旅游、娱乐、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学校等行业和领域。

二、职责分工

(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方面:由区安监局负责。

(二)道路交通方面:按照区安委为转发的《贵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贵安委办〔201259号)中规定的责任部门和要求进行。

(三)水上交通方面:由区交通局牵头负责。

(四)铁路方面:由区综治委护路办负责。

(五)民爆器材方面:由港南公安分局负责。

(六)农业机械方面:由区农机局负责。

(七)消防方面:由港南消防大队负责。

(八)建筑施工方面:由区建设局负责。

(九)特种设备方面:由由经贸局配合区质监局负责。

(十)冶金有色方面:由区经贸局负责,区安监局、港南环保站等部门配合。

(十一)学校方面:由区教科局负责。

此外,水利、电力、娱乐、渔业船舶、机械制造、城区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行业(领域)也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自改、行业(领域) 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相关部门要在93日前将大检查通知下发到所属企业。

(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检查督查: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层层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

(三)区安委会检查:区安委会组成四个检查组,到各乡镇分别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检查组成员名单附后,具体检查时间是93-4日,到时各检查组与各乡镇政府联系。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听取检查组情况反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检查方案,立即动员部署,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跟踪到底、整改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检查任务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岗位,全面检查治理事故隐患。

(二)注重源头,即查即改。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查勘探是否符合要求,设计是否符合规范,生产和施工是否符合规程,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掌握安全规范和作业规程等进行全面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整顿,及时消除隐患和问题;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采取措施,打击非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检查和处罚打击力度。全西落实区乡两级政府和各政府牵头部门的“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层层诫勉约谈和警示通报、挂牌和跟踪督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供电部门一律停止供电;统计部门不予统计其产值、GDP;公安部门停止供应火工产品;交通部门严禁非法产品上路运输;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要停止项目审批和资金补助。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猖獗、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严格查处,严肃追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要认真执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较大事故跟踪督办制度,确保按期结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取得实效。排查活动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排查活动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毯式地检查各类事故隐患。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并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总结于2012923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43281024329890(传真),邮箱:gangnanan@163.com.

附件:港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成员名单

港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292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网络传输)

附件

港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含司机5人)

长:林 区安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洁英 区安监局纪检组长

员:韩志雄 区交通局副局长

韦威年 区发改局副局长

黄斌荣 区安监局业务股长

负责桥圩、湛江、东津、交警二大队。车辆及司机由安监局安排。联络员:李洁英 电话:133********

第二组(含司机5人)

长:梁建安 区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刘唐跃 港南消防大队长

员:李怀明 港南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慧雄 区畜牧水产兽医局副局长

李达文 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负责八塘、江南办、江南工业园、区教科局、区经贸局等。车辆及司机由安监局安排。联络员:梁建安 电话:139********

第三组:(含司机5人)

长:曹裕安 区建设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周文芳 区安监局副组长

员:杨联伟 区文体局副局长

黄东标 区水利局副局长

负责木梓、木格、交通局、林业局、农机局等。用车及司机由建设局安排。联络员:周文芳,电话:139********

第四组:(含司机5人)

长:韦剑颍 区农机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黎 区安监局副局长

员:郭丽梅 区经贸局副局长

蒙家庆 区教科局副局长

负责瓦塘、新塘、建设局、交通局、国土分局等。工作用车及司机由农机局安排。联络员:黎云,电话:13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7abce68b84ae45c3b358c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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